近日,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就黑龙江省勃利九龙抽水蓄能电站可行性研究阶段勘察设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标志着该省级重点抽蓄项目正式进入可研阶段推进环节。招标人中核汇能(黑龙江)能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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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纳入黑龙江省"十四五""十五五"重点实施清单
公告显示,勃利九龙抽水蓄能电站于2024年9月获国家能源局批复,纳入《黑龙江省2024-2028年服务电力系统抽水蓄能项目布局优化调整方案》,成为黑龙江省"十四五""十五五"重点实施的抽蓄项目。2023年12月,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已出具该项目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审意见,为本次可研阶段招标奠定了基础。
项目选址位于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勃利县西南12公里处,距七台河市直线距离约45公里,距哈尔滨市直线距离约304公里。工程初选装机容量1200MW,初拟额定水头429米,将安装4台300MW立轴单级单转速混流可逆式水泵水轮机组,电站连续满发小时数为6小时。建成后主要服务黑龙江电网,承担电力系统调峰、填谷、储能、调频、调相和紧急事故备用等核心任务。
工程建设条件良好无重大环境制约
电站枢纽工程由上水库、下水库、输水系统、地下厂房和开关站等组成。其中,上水库位于李木营沟沟首,采用库内开挖、主沟填坝方式形成,大坝为沥青混凝土面板堆石坝,最优坝高69米;下水库位于九龙水库上游右岸支沟相广胜沟,通过拦河坝拦沟成库,大坝为沥青混凝土心墙堆石坝,最优坝高61米;上、下水库之间山体内布置地下输水系统和地下厂房,输水系统全长约3942米。
公告明确,工程区域构造稳定性好,地形地质具备建坝成库条件,输水发电系统、地下厂房洞室群围岩类别以III类为主,具备成洞条件。工程建设征占地总面积约4315亩,其中永久占地3449亩、临时用地879亩,不涉及生产安置和搬迁安置。同时,项目未占用黑龙江省生态保护红线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森林公园、重要湿地等环境敏感区,无重大环境制约因素。项目施工总工期为72个月,其中首台机组发电工期63个月。
招标范围及投标人资格要求明确
本次招标范围为勃利九龙抽水蓄能电站可行性研究阶段的全部勘察、设计工作,具体包括按照《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程》(NB/T11013-2022)等技术标准与规范要求,完成从可研阶段启动至取得项目审批文件及核准所需的所有勘察、设计、专题研究和相关服务与配合工作。服务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取得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意见并完成成果提交为止,质量标准需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要求、行业规范及技术标准,并取得主管部门批复文件。
公告对投标人资格提出严格要求,所有条件须同时满足:
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及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00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2项装机容量1000MW及以上抽水蓄能电站的可行性研究阶段勘察设计业绩,且其中至少1项已投产;
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设总均需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并具备相应抽蓄项目任职经历,主要人员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提供最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无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况;
具有良好商业信誉,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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