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征求意见稿第一条就划出了适用范围的"时间+属地+条件"三重锚点:
时间窗口:2025年1月1日—2027年12月31日开工建设的项目;
属地约束:山东省内项目;
关键认定条件:取得取水批复、临时用地批复、环评批复三件套(俗称"老三件");
承接身份:执行发改价格〔2026〕114号文规定的标杆容量电价。
注意"2025年1月1日起"这个回溯起点——意味着文件对过去已开工的项目同样适用,是真正意义上的"新旧兼顾、一并规范",而不是只管增量。这是山东发改委在书面条款上非常少见的一种"追溯"处理,体现了对存量项目的兜底态度。
抽水蓄能的"容量电价"本质是为机组可调度容量付的"占位费",按"经营期内弥补平均成本"原则核定。
征求意见稿给出的本批次统一标杆:
| 487.53元/kW·年 | |
| 459.16元/kW·年 |
两个数字差距6.2%——直观对应"多发一小时"的边际容量价值。对于同规模电站,按6小时方案建设,可多得约28元/kW·年的容量收入,对一个百万千瓦级项目来说就是近3000万元/年的差值,影响整个项目财务测算。
征求意见稿还有三处"动态"安排值得注意:
投运前3个月,申请执行标杆容量电价——给项目方一个"启动决策点";
该批次电站全部投运后,原则上每3年校核一次;
首次校核后追溯执行——意味着未来"找补"已经发生的成本是OK的,给运营方一个"事后调整"的安全垫。
容量电价是"保底",电量电价才是抽蓄电站收益弹性的真正来源。
征求意见稿第二部分(二)对电量电价做了三层安排:
抽水电价、上网电价:按《山东电力现货市场规则》执行;
参与电能量市场、辅助服务市场获得的合理收益:按"三档超额累退"方式由电站与用户分享;
校核机制:首个项目申请执行标杆容量电价3个月内,根据上一年电力市场运行数据校核分享比例;之后每1-2年校核一次。
具体的分享比例才是本次征求意见稿中最值得划重点的核心:
| 100% | |
| 55% | |
| 10% |
看懂的请在评论区扣1,没看懂的也请扣1,我们接着说。
这个表是什么意思?它是一个激励电站"上量"而抑制"暴利"的精巧设计:
这套机制设计背后,有非常明确的政策意图——给抽蓄投资以合理回报,但不让它成为"躺着赚暴利"的生意。它和广东、浙江等沿海省份此前的两部制机制精神一致,只是山东的折扣门槛和分档更清晰。
征求意见稿第二部分(三)讲的"结算规则",是这份文件的"会计制度"——表面平淡,实质关乎整个利益循环。
关键条款四句话,几乎就是一套闭环:
抽水时视作用户:缴纳上网环节线损费用、系统运行费用;
暂按单一电量制用户执行输配电价;
发电电量相应退减输配电费;
容量电费纳入"系统运行费用—抽水蓄能容量电费"科目,执行分时电价政策。
而分享到的市场收益:电站分享部分按月结算、按年清算;用户分享部分按月疏导、冲减系统运行费用(即"抽水蓄能容量电费"科目)。
翻译成人话——
抽蓄电站拉电网的电、要给钱;用电网的电发的电、可以减钱。这套"双向对冲"本质上是在用市场化的方式,让抽蓄的盈利/亏损通过现货市场真实传导,而不是吃"固定差价的稳赢套利"。
这一条决定了一个长期问题:抽蓄电站在山东不能再"低买高卖、旱涝保收"——你的现金流来自现货市场的实际套利结果,只是这个套利被"三档超额累退"精心调节过。
征求意见稿第三条"其他事项"第一条,是一份"菜单":
执行全省统一可靠容量补偿机制前,单个项目可自主选择:
(1)执行标杆容量电价机制;
(2)执行可靠容量补偿机制。选择后不再执行标杆容量电价机制,市场收益全部由电站获得。
意思是:山东给了开发商一个"高稳定 / 高弹性"的二选一。
这对开发商是重大利好——不同股东背景、不同财务结构、不同风险偏好的投资方,能匹配到不同的政策菜单。
但请注意菜单里的两个关键词:
征求意见稿第三条第(二)项是面向未来的一段安排:
2028年1月1日以后开工建设的抽水蓄能电站,可参照本通知规定的电价形成机制(不含电价标准)开展前期测算;其中6小时以外项目应对"6小时方案"进行比选论证,并形成书面结论。
这是非常强的信号:
字少事大。这几乎是在告诉市场:未来抽蓄的默认配置就是6小时。如果想做得更长,必须证明"更长的合理性"——但电价框架并不会因此给额外补贴。
抽水蓄能是电网侧的"巨型充电宝"。山东作为新能源装机第一大省,风光装机已破亿千瓦,调节资源的紧缺度全国居前。
这次征求意见稿,恰好踩在几个大节拍上:
国家级容量电价机制(发改价格〔2026〕114号)正式落地
山东电力现货市场持续深化运行
新能源大规模并网+极端天气频发
从征求意见稿的整体设计看,山东是按"容量保底+市场寻顶"的双轨制思路来给抽蓄定价——既不让抽蓄"死等暴利",也不让抽蓄"投资赔本"。这其实是一份典型的"新型电力系统配套基础设施定价模板"——可以预期,江苏、浙江、广东、福建等省后续的方案,会高度参考山东这次的模板。
把政策"翻译"成对行业的影响,以下判断可以记在小本本上:
487.53元/kW·年(6h)的标杆,足以让大多数项目在IRR上跨过8%~9%的门槛。叠加市场化收益的"上不封顶(但有累退)",对央企开发商是确定性利好,对地方国有平台是难得的现金流机会。
征求意见稿本身已经是施工的强心剂——只要项目被纳入该批次(即在2025-2027开工),就可以享受整套政策红利。预期2026年Q4开始,山东境内会有"久拖不决"的项目集中动工。
第三条的"比选论证"强制约束,会让原本想上8~10小时方案的开发商重新评估经济性。6小时将在山东成为事实上的"标准机型"。
"三档超额累退"让大家都不再梦想"暴利差价"——收益多寡取决于在现货市场和辅助服务市场里"打到多少收益"。抽蓄电站未来会更像一家小型电力交易公司,而不是单纯的电厂。
用户分享部分按月疏导、冲减"抽水蓄能容量电费"科目,意味着抽蓄成本不再进入"输配电价"这个隐性大盘,而是被专项科目单独"晾"在系统运行费用里——透明化反而减轻了推诿空间。
一份征求意见稿,破的是"抽蓄必须稳赚"的旧预期,立的是"容量+市场"的新范式。
对于开发商,要重新画财务模型;对于设备厂,要迎接项目集中开工;对于电网公司,要重新校对辅助服务和系统运行费用的核算;对于用户侧,要更清晰地在账单里看见"抽蓄容量电费"。
抽水蓄能不再是"消纳新能源"叙事里的背景板,而是新型电力系统中第一个被完整定价的大型灵活性资源。山东的这份文件,或许就是中国抽蓄产业从"补贴依赖"全面走向"机制独立"的真正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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