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1月,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发布《对供应商不良行为及抽检积分处理措施的公告》,在2023年11月施行的《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基础上,对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体系作系统性修订,并首次引入抽检积分处理机制。

相比此前“违规一次、处理一次”的离散式管理,新版措施将物资抽检质量结果积分化,与招标采购评审扣分、暂停中标资格、列入黑名单直接打通;叠加全网扩大处理、重大事项熔断、电商平台账户冻结等配套安排,国网供应链治理正从“事件处罚”走向“积分化、体系化、联动化”。对电力设备产业链而言,这是一份需要逐条对照的“信用新规”。

一、抽检积分制:质量问题有了“记分卡”
抽检积分处理是本轮修订的最大增量。其核心逻辑是:物资抽检质量问题不再一次性了结,而是按等级赋分、限期内累加、按积分定档。
分级规则为:III级质量问题一次积1分,II级一次积2分,I级一次积3分;单次抽检扣分应用时间至少6个月(两个不良行为处理周期),期满且完成整改的扣分清零,未完成整改的顺延至下一处理周期直至整改完成。抽检积分为本次不良行为处理周期内全部有效抽检扣分之和。
应用上实行“双轨”:抽检积分1—4分的,在对应品类招标采购评审环节扣分,扣分周期6个月;抽检积分5分及以上的,对照不良行为处理规则分别予以暂停中标、列入黑名单处理,相应积分同时清零。公告同时明确,供应商同一生产批次(生产日期在一个月内)的产品在同一单位多次检出质量问题的,合并计为一次,等级按最严重问题确定。
抽检结果已可自查——国网电子商务平台(ECP2.0)同步上线了抽检质量问题累计积分查询功能,供应商登录即可查看自身积分情况。
抽检扣分对业绩的实际冲击已有先例可循。双杰电气2026年7月公告显示,其本部因产品抽检问题被国网停标一年,叠加子公司无锡市电力变压器有限公司被全品类暂停中标三年,测算2026—2029四个会计年度营收缩水超12亿元。一次抽检不合格的代价,已远不止一次整改。
二、全网扩大处理:一处失信、全网受限
本轮修订明确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跨单位流通的“全网扩大”机制,共三条通道:其一,各单位招标采购范围内的供应商被任何一家单位列入黑名单的,由总部组织开展全网扩大处理,结果在总部及各单位应用;其二,全网处理结果生效日前6个月内,同一供应商同类产品因质量问题被2家及以上单位暂停中标资格的,由总部组织全网扩大处理;其三,同一供应商同类产品抽检积分在2家及以上单位均为1—4分的,同样触发全网扩大处理。
与之对称的是边界约束:总部统一抽检目录以外、各单位自行组织的物资抽检,结果仅在本单位应用,总部不做全网扩大处理。
上述机制意味着,供应商与任何一家省级公司发生的质量、履约问题,都可能经由“扩大处理”通道传导至国网全部采购范围。双杰电气案例即典型路径:子公司2025年12月被国网江苏公司全品类停标三年后,总部自2026年3月1日起按《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实施全网处理。
三、熔断与账户冻结:两条兜底红线
新规新增“安全、质量等重大问题熔断机制”。供应商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可启动熔断,在总部及全网、或各单位招标采购范围内暂停同类或全部类别中标资格:一是发生安全、质量事故,被本单位事故快报通报,或被实名投诉质疑,但事故原因及责任尚未确定的;二是涉及严重产品质量问题、安全事故(生产、廉洁)等重大舆情事件。若经查实属于供应商责任并纳入不良行为处理,熔断自动解除,熔断期间已暂停中标的时间计入不良行为处理时间。
账户冻结则是处理链条末端的“资格刑”。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期满、整改验收不合格的,处理期自动延长1年;延长期超过1年仍验收未通过的,对供应商在电子商务平台的账户予以冻结,直至完成整改验收后,在下一个处理周期解除处理及账户冻结。账户冻结意味着全品类投标入口被关闭,供应商失去的不仅是中标资格,还有参与采购活动本身的权利。
四、行贿零容忍:金额分档、逐级加码
公告对经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认定或纪检监督机构查实的行贿行为,按金额设置五档处理:3万元以下,暂停中标资格6个月;3万元(含)以上不满100万元,列入黑名单1年;100万元(含)以上不满500万元,列入黑名单2年;500万元(含)以上不满1000万元,列入黑名单3年;1000万元(含)以上,或虽未达此金额但对国家电网公司造成严重影响的,列入黑名单5年。
与行贿并列的高压线还包括:相互串通投标、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列入黑名单2年;在招标采购、资质能力核实、合同签约履约中提供虚假信息或证明文件,列入黑名单2年。上述两类行为在各自处理期内再次发生的,升级为列入黑名单3年。
五、流程与整改:约谈、异议、验收环环相扣
处理程序上,国网向供应商送达约谈通知书后,应由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员)参加约谈;无论是否参加、是否签字,只要处理依据充分即照常处理。提出处理建议前,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进行不良行为事实确认,异议受理期为5日,期内未收到书面异议视为确认;约谈记录中已签字确认的问题、前期已答复的异议,原则上不再重复受理。
整改要求覆盖质量、履约、诚信全维度:产品质量问题须免费修理或更换且检测合格、赔偿合同约定相关费用,并对同类产品全面排查整改;批量质量隐患或家族性缺陷产品须全部免费召回或积极配合治理;串通投标、提供虚假材料、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及行贿问题,须出具不再发生的书面承诺。整改完毕后向提报部门提交整改报告,经专业部门组织验收合格,方可在下一处理周期解除处理。
六、新规看点:电商、EPC与廉洁监管补位
本轮修订还针对供应链新形态补上了多处监管空白。
电商类物资供应商首次被单独点名——经核实确认存在违规换货、虚假发货等行为的,列入黑名单3年。此前国网商城已对办公类物资框架采购成交供应商价格异常超高、虚假维护物流轨迹等违规履约行为进行公示处理,平台型供应商的履约监管明显收紧。
EPC与系统集成项目实行责任穿透:中标集成商、总承包商因其分包商所供货物或服务发生质量问题、符合规定处理情形的,集成商、总承包商与分包商一并处理,分包链条不再是责任盲区。
员工及其亲属经商办企业问题处理更细:公司员工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经商办企业,在招标采购中未按规定如实申报的,暂停中标资格6个月;拒不退出所办企业的,列入黑名单1年;拒不退出且提出办理或已办理离职、退休的,列入黑名单3年。
结果应用节点亦作明确:供应商投标/首次应答截止之日或中标公告/成交结果发布之日,任一日处于不良行为及抽检积分处理期内的,均须严格应用处理结果,不存在“期前投标、期后生效”的时间套利空间。
七、对供应商的启示
对照新规,有三条经营主线值得电力设备供应商重点审视。
一是质量内控前置。抽检积分具有“单次至少应用6个月、处理周期内累加”的特性,单次扣分看似轻微,累加后可直接触发停标乃至黑名单。出厂检测、批量一致性、仓储运输防护、售后响应等环节的质量管控,都应从“应对检查”转向“系统受控”。
二是整改闭环意识。从约谈、异议、整改到验收、解除,每个节点都有时限与书面要求;逾期不整改将触发处理期延长与账户冻结。整改时效,正在成为供应商在国网体系内的商业生命线。
三是廉洁与合规底线。行贿金额分档明确,串标、造假“再犯升级”,员工亲属经商办企业纳入处理视野。集团型供应商尤需建立投标行为内审机制,防止分支机构个案经“全网扩大处理”波及全局。
结语
从2023年《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并轨施行,到2026年抽检积分制落地,国网供应商管理正完成从“事后追责”到“过程积分、全网联动、穿透追责”的跃迁。对产业链而言,这意味着一份更精细的“信用资产负债表”已经建立——每一分抽检扣分、每一条失信记录,都将被量化、累加、跨单位共享。合规经营的门槛,正在系统性抬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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