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中电建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智慧场站建设框架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人:中电建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中电建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建新能源集团”或“招标人”)智慧场站建设项目根据《中电建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集控(监测)中心和智慧场站建设三年规划》《电建新能源公司 2026 年智慧场站建设实施方案》,结合各区域公司新能源场站实际情况,围绕“降本提质增效”的目标,综合考虑经济性与实用性,通过适度智慧化改造达到提升场站本质安全水平、降低运维成本、提高运维效率的目的,有效支撑“区域远程集控,片区集中运维,场站无人值班、少人(无人)值守”的电力生产模式落地。
招标范围:建设地点:本次项目场站类型包括风电、光伏、储能,涉及的省份包括但不限于:贵州、海南、河北、湖北、湖南、江苏、辽宁、宁夏、青海、陕西、四川、天津、新疆、云南等。
智慧场站建设内容如下:投标人负责根据招标文件技术规范要求,针对智慧化电场分级改造项目,提供场站侧智慧化改造所需的设备硬件、软件、物料,开展设备安装施工、子系统部署、站端平台集成及接入区域侧平台等工作,保障场站侧硬件设施与智能系统能够稳定可靠运行,为智慧场站“无人值守”模式提供坚实硬件基础。包括但不限于:
1)建设内容范围应满足本项目技术规范要求,具体实施工作包括设备采购与安装、管线敷设及设备基础等施工、子系统调试、场站侧智能运维平台(包括场站运检、物联接入、智能算法等核心模块)系统集成及与区域平台接入联调等。根据场站实际情况,通过新增、利旧接入、升级改造等方式开展视频监控、周界防护、智能门禁、智能消防、动环监控、智能巡检、在线监测等子系统建设和集成,覆盖升压站及发电场区等关键区域,实现安防、消防、环境、设备的智能化感知与控制,并实现与场站其他第三方系统以及上层区域平台的数据互通,包括集控侧将建成的智慧场站数据及功能接入区域智能运维平台。
2)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将注重硬件设备的可靠性、兼容性与环境适应性,确保所有设备能够在新能源场站特殊环境下长期稳定运行。同时,严格遵循施工与安全规范,确保工程质量,并充分配合软件平台的调试与联调工作。
3)在系统设备上线后,提供相关操作与维护培训,包括但不限于场站运维人员对新智能设备使用、日常巡检、简单故障排查的培训。
4)在系统试运行期间提供技术支撑保障,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调试消缺、参数优化、以及根据现场实际运行情况作出的必要调整,确保各智能子系统功能达到设计要求并平稳运行。
5)在质保期内提供硬件运维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设备故障维修、部件更换、系统巡检等,保障场站侧智能硬件设施和软件系统的正常运行。
中电建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区域智能运维平台建设框架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人:中电建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中电建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建新能源集团”或“招标人”)区域智能运维平台建设项目依托于集团“1+4+N”智慧运营体系中智能运维平台的统筹规划,重点围绕支撑区域智慧化、无人化场站运营需求,统筹开展各区域智能运维平台架构构建、功能设计与开发实施。本项目聚焦物联感知、智能算法和区域运检管理功能模块技术研究与应用,达到数据接入方面实现规范统一、算法管理方面实现优化复用。平台功能开发应采用模块化设计理念,具备统一集成、灵活扩展能力。整体严格遵循“一个平台架构,区域与场站两级部署”的原则,以省为单位在省级集控中心部署省级智能运维平台,接入相应省份智慧场站侧智能运维系统,实现对智慧场站远程集中监管,实现支撑区域运维工作和具备条件的智慧场站少人(无人)值守模式落地的目的。
招标范围:建设地点:全国范围内。本次框架采购招标范围为电建新能源集团所属各区域公司所需的智能运维平台建设服务。投标人负责根据招标文件技术规范要求,针对区域运检管理、物联感知管理和智能算法管理功能模块中各个具体业务功能,开展需求调研、功能设计、开发测试和上线实施等工作,保障各功能模块能够在实际业务中落地,并能兼顾未来深化拓展以及对接其他平台系统的相关需求。包括但不限于:
1)需求调研、功能设计、开发测试和上线实施等,通过物联感知管理功能模块建设,能高效支撑区域运检管理功能模块和智能算法管理功能模块所需的各项数据汇总、监控分析等业务需求,并能预留好与公司其他业务系统数据互通互联的接口,还能支撑新增场站数据持续接入的需求;
2)注重系统的可扩展性和兼容性,确保系统能够随着新能源场站规模的扩大和技术的更新而不断升级和完善,充分考虑系统的安全性和可靠性,采取多种技术手段保障系统的稳定运行和数据的安全传输,确保场站运维工作的顺利进行;
3)在平台系统功能上线后提供相关培训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用户全员培训、关键用户培训及系统管理员培训等;
4)在平台系统功能试运行期间提供技术支撑保障,包括但不限于系统功能的消缺、优化,以及适配业务落地需要作出的局部变更调整,确保平台各功能模块能在各场站落地应用;
5)投标人应按照合同要求,提供配套的基础硬件系统;
6)在质保期内提供平台运维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平台功能稳定
运行保障、bug 消缺、新用户使用支持等。
中电建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集控中心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
招标人:中电建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范围:根据本项目采购需求,《中电建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集控中心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集中采购项目》共 1 个标段,招标内容为河北分公司河北集控、宁夏分公司陕西集控、华中分公司湖北集控、华东分公司江苏集控中心的建设工程打捆集采,内容包括集控系统平台开发、集控硬件设备采购和安装调试、集控网络和安防建设、场站数据采集接入、相关系统集成对接、以及集控中心基础设施配套工程设计和施工、集控数据入湖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项目涉及的所有集控软件、硬件设备及其辅助材料的采购、包装、运输、卸货、保管、安装、调试、验收服务,以及相应的集控中心工程建设(含现有工程拆除、通信系统建设、区域集控基础设施建设等),直至区域集控整体通过全面验收,并投入正常试运行,保证符合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2)负责提供技术培训、售后服务等技术服务,并免费为第三方开放接口。
3)负责项目实施过程的技术协调。
4)负责提供供货清单中列出的系统备品备件,提供安装和维护所需的工具和试验仪器(包括编程、调整、测试和校核所需的仪器)。
5)负责集控专线(电力专线、运营商专线)及网络安防建设,包括方案设计、电网审查、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电力专线租赁费及运营商专线租赁费第一年应包含在工程费用里面。
6)负责提供本标段内全部设备间的图纸(图纸包括集控大厅、机房及 UPS 室的室内施工图、电气施工图、暖通施工图、智能化施工图等,图纸需附有满足具备电力行业(风电发电或新能源发电)工程设计甲级单位的资质章)、软硬件清单、设备说明文件、软件操作手册、设备维护指导手册、调试报告、竣工报告等相关正式资料文件,纸质版 3 份,电子版 1 份。
7)负责表 1、2、3、4 所列场站侧集控子站建设及数据接入区域集控主站。
8)负责区域集控转发数据至电建新能源集团总部,以及在质保期内免费向其他第三方系统转发数据的调试及系统的整体联调。
9)投标方负责新能源子站的数据的标准化服务,应满足电建新能源集团相关标准规范,并在区域集控系统中进行应用。
10)投标方协同招标方组织区域集控所属省电力调控中心及各地市电力调控中心的安全测试,投标方需完成安全测试提出的整改项,通过电网的安全测试。
11)负责项目等保测评、安全防护方案、信通工程建设方案编制和安全风险评估及备案。
12)负责质保期内相关运维工作。
13)其他双方约定的职责。
项目概况:
1.中电建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河北集控中心
中电建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河北集控中心建设工程(以下简称“河北分公司河北集控项目”),计划建于张家口财富中心已购的办公大楼,大楼位于张家口市桥东区高新区市府西大街 3 号。河北分公司河北集控项目场站侧建设,本次拟接入 15 个场站,装机109.23 万 kW,横跨冀北电网、河北南网、河南电网三个电网的调度管理,其中河北省冀北电网 6 座场站,装机 50.61 万 kW;河北省河北南网 5 座场站,装机 46.22 万 kW;河南省河南电网 4 座场站,装机 12.4 万 kW。


2.中电建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陕西集控中心
中电建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陕西集控中心建设工程(以下简称“宁夏分公司陕西集控项目”),计划建于陕西省渭南市白水县雷牙镇许家村陕西白水跃迁光伏电站内。宁夏分公司陕西集控项目场站侧建设,本次拟接入 11 个场站(其中3 座场站接入集控中心的总体费用在工程建设内包含,分别为横山风电场、延长石油分布式、清涧风电场,宝塔分布式接入集控中心的硬件费用在工程建设内包含),装机 46.684 万 kW,其中包含 8 个监控场站和 3个监测场站。


3.中电建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华中分公司湖北集控中心
中电建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华中分公司湖北集控中心建设工程(以下简称“华中分公司湖北集控项目”),计划建于湖北省随州市广水市应山十里宝林寺村湖北广水风光一体发电站内。华中分公司湖北集控项目场站侧建设,本次拟接入 12 个场站,8 个已投运,4 个在建,总装机规模 113.0393 万 kW,其中 9 个监控场站,3个监测场站。


4.中电建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华东分公司江苏集控中心
中电建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华东分公司江苏集控中心建设工程(以下简称“华东分公司江苏集控项目”),计划建于江苏省南通市如东县洋口渔港凌洋外滩江苏南通如东风电厂内。华东分公司江苏集控项目场站侧建设,本次拟接入 14 个场站,共有7 个统调场站(装机容量大于等于 5 万 kW,由省调管理),7 个非统调场站(装机容量小于 5 万 kW,由地调管理)。根据江苏省管理要求,本项目统调场站既监又控,非统调场站只监不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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