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济南市人民政府印发济南市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文件提出,扎实保障能源供应。推动发电供热企业按需求签订煤炭中长期合同,监督企业严格履约,及时解决电煤运力问题,全市发电供热企业电煤库存可用天数不低于20天、目标25天、力争30天,加快建设自有煤炭储备基地。督促承储企业落实液化天然气(LNG)“应储尽储”要求,地方政府5天储气能力达到2200亿立方米以上,完成2万吨汽油储备任务。持续推进“外电入鲁”陇东线工程项目、重型燃机项目和大型燃煤机组项目。
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公共停车设施建设。充电基础设施保有量突破6万个。抓好城市体检,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
原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