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无条件批准经营者集中案件列表,其中,由大唐江苏发电有限公司与中石化长城燃气投资有限公司新设合营企业案已于7月24日获得无条件批准。
据公示信息显示,大唐江苏发电有限公司(简称“大唐江苏”)与中石化长城燃气投资有限公司(简称“长城燃气”)签署《出资协议》,拟设立一家合营企业,合营企业将从事天然气发电业务。交易后,大唐江苏与长城燃气分别持有合营企业66%和34%的股权,并共同控制合营企业。
由国家电投集团浙江电力有限公司与安赛乐米塔尔津西新材料(唐山)有限公司新设合营企业案已于7月18日获得无条件批准。
据公示信息显示,国家电投集团浙江电力有限公司(简称“国家电投浙江公司”)与安赛乐米塔尔津西新材料(唐山)有限公司(简称“安赛乐米塔尔唐山”)签署《合资协议》,拟设立一家合营企业,合营企业将从事光伏发电和风力发电业务。交易后,国家电投浙江公司与安赛乐米塔尔唐山分别持有合营企业51%和49%的股权,并共同控制合营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