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淄博市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以下简称《任务》)的通知。
《任务》指出,大力发展绿色智慧交通。实施交通运输降碳行动,优化新能源汽车使用环境,新建改造15座综合能源港、4个加氢站,新增各类充电桩10000个。加快推进数智交通发展,实施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运维、多式交通运输数据共享及联网联控,推进城市交通信号灯、公交、公共停车场、路边泊车位等交通设施智能化管理。实施中心城区智慧泊车工程。
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加快能源结构调整优化,大力发展太阳能、生物质能等非化石能源,非水可再生能源消纳占比力争达到9.6%。实施光伏发电规模推进行动,加快实施淄川区、博山区、临淄区、桓台县、高青县等“光伏+”工程,建设一批农林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力争光伏装机容量达到200万千瓦,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达到220万千瓦以上。实施外电入淄工程,新增外电入淄能力20万千瓦。
原文如下:
关于印发淄博市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淄政办字〔2023〕15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文昌湖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淄博市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