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南省发改委发布了《河南省发改委关于开展第二批省级独立储能电站示范项目遴选工作的通知》,正式开展第二批省级独立储能电站示范项目遴选。
本次项目申报:优先布局在迎峰度夏缺口大、新能源消纳困难等区域,优先考虑在退役火电厂厂区、变电站主变功率波动大的区域。项目容量不低于100MWh,具备独立运行条件。
完成可研,已完成备案和用地手续等前期工作,市级以上供电部门出具电力系统接入意见。原则上2023年1月开工建设,采用磷酸铁锂技术路线的项目,原则上在2023年6月月底前建成投产。
已签订风光容量租赁协议,与协议中风、光项目原则上属于同一省辖市。
技术示范性强,优先采用全钒液流、钠离子等新型技术的电化学储能项目和压缩空气等物理储能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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