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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开展了集中器(采集器)、融合终端供应商评价工作,评价范围及结果见附件。
公示期为自即日起3天(即2025年9月2日至2025年9月4日)。如对本次评价结果有疑问,请在自公示期起30日内进行咨询。公示期结束后,本次评价结果进入应用阶段,受理咨询,不再进行更改。
咨询电话:4008180899-5-4-1
2025年9月2日
附件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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