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芜湖市推进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
《方案》指出,加快产业集群培育。巩固优势产业领先地位,积极申报国家级新能源汽车、智能装备制造、智能家电(节能环保)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组织编制省重大新兴产业基地2023-2025年新一轮规划。聚焦十大新兴产业25个优势细分领域,汇聚资源要素、强化龙头引领、优化产业生态、壮大产业集群,着力推动我市产业体系加速迈向中高端。到2027年,首位产业规模在全省世界级汽车产业集群中占比过半,培育形成新能源和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3000亿级产业集群,新材料、智能家电2000亿级产业集群。到2030年,培育50家营业收入超百亿元的骨干支撑企业,10家营业收入超千亿元的企业集团。
优化产业创新生态。引导和鼓励企业联合高校院所建设创新联合体,推进创新联合体申报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省工程实验室、省工程研究中心、省产业创新中心等研发平台;支持建设集研发创新、项目孵化、检测认证、人才集聚于一体的安徽省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研究院。围绕氢能及新型储能、人工智能、低空经济等未来产业,编制未来产业先导区建设方案,建设未来城市数字治理全景实验室。到2027年,新增省级以上研发创新平台超过300家,企业研发平台1500个以上。到2030年,新增省级以上研发创新平台超过500家,企业研发平台2000个以上。
原文如下:
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芜湖市推进省域
副中心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芜政〔2023〕6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
现将《芜湖市推进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芜湖市人民政府
2023年6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