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因用户侧原因导致的电网故障停电事件数量呈现上升趋势,涉网安全管理必须向用户侧延伸。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加强用户侧涉网安全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恰逢其时。《通知》是全国首次专门针对用户侧涉网安全管理工作出台的系统性政策文件,标志着用户侧涉网安全管理从零散化、个性化向系统化、规范化转变,对提升电力系统整体安全稳定运行水平具有里程碑意义。
《通知》围绕准确把握用户侧涉网安全管理的总体要求、强化源头管控、强化运行管理、强化监督管理四个方面,提出十二条具体措施,旨在构建“责任清晰、管控有力、运行规范、监管到位”的用户侧涉网安全管理体系,提升用户侧涉网安全风险管控能力。结合当前电力系统的实际,对《通知》中的重点内容解读如下:
一、明确用户侧涉网安全管理范围及各方责任
《通知》首次明确由省级电力管理部门组织电网企业及其调度机构按年度形成“用户侧涉网安全管理范围的电力用户清单”,将局部地区负荷占比高、电能质量敏感、重要行业、源荷混合、负荷聚合类、高风险越级跳闸等用户纳入重点管理。这一条款科学界定了用户涉网安全管理范围,突出重点,将有助于各方抓住关键,避免“撒胡椒面”,可以提升工作质效,更好管控用户侧涉网安全风险,防范电力安全事故发生。
《通知》明确电力用户为用户侧涉网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电网企业及其调度机构负责专业管理,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和省级电力管理部门负责监督管理,形成“用户自律、电网指导、政府监管”的立体式责任体系。这一规定有效解决了以往用户侧涉网安全管理用户责任落实不到位、电网企业权责不匹配、政府监管不明确等问题。
二、强化用户侧涉网安全源头管控
《通知》要求,电网企业及其调度机构要提出相关电力用户涉网安全管理要求,通过签订供用电合同、并网调度协议等方式明确双方涉网安全管理方面的责任和义务,要严格开展接入系统的安全可靠性审查,要将用户侧涉网安全风险作为并网验收的重点内容,要督促相关电力用户规范开展涉网设备选型、严格全过程质量管控、提升涉网设备载流安全裕度、及时更换改造老旧设备等工作。这一条款拟通过加强一系列并网管理措施,严控用户侧涉网设备“带病并网”和“带病运行”,从源头上管控、消除用户侧涉网安全风险,共同保障电力系统安全。
《通知》特别强调电网企业及其调度机构要指导用户按标准规范合理配置涉网继电保护和低压脱扣装置,并提出配置低压脱扣装置的相关电力用户,应采取必要措施提高敏感设备的电压暂降抗扰力。用户与电网耦合紧密,合理配置涉网继电保护和低压脱扣装置对保障电网安全稳定及用户自身安全都非常重要,必须要严格管理。
《通知》要求电网企业及其调度机构梳理相关行业涉电标准与电力行业标准之间的差异,并推动相关标准的制修订工作,要求省级电力管理部门推动消除因标准差异带来的涉网安全问题。由于多方面的原因,用户涉电标准与电力行业标准不匹配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客观存在,易形成越级跳闸、调度困难等安全管理问题。这一条款很好地推动解决相关行业涉电标准协同问题,建立相互协同的技术标准体系,从标准源头管控电网风险。
三、强化用户侧涉网安全运行管理
《通知》明确相关电力用户要按照调度协议要求将装置模型、关键运行信息等接入电网调度系统,建立完善设备运维管理等制度,并及时做好运行维护和运行人员的管理,满足电网运行“可观、可测、可调、可控”要求。这一条款将有助于推动用户侧信息采集和调控能力的提升,进一步夯实用户侧涉网安全运行管理基础,并为做好需求响应、提高用户与电网的互动能力、推动用户侧由“被动用电”向“主动参与电网调节”转型起到重要作用。
《通知》提出电网企业及其调度机构要避免按照产权分界点进行粗放式涉网安全管理,要“一户一档”深入评估威胁电网侧的安全风险、定期更新风险台账、督促用户落实反事故措施,及时上报可能构成一般及以上电力安全事故的风险。提出相关电力用户要及时报送故障隐患信息、严格落实安全稳定控制等措施。提出省级电力管理部门要督促相关电力用户落实风险管控要求、制定涉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等。这一条款明确了运行阶段各相关方风险管控的工作要求,通过运行风险辨识、风险管控等系列措施,进一步加强运行安全风险防控,保障电力系统安全运行。
《通知》特别强调,相关电力用户要持续优化电力监控系统网络安全防护,强化供应链安全及电力监控系统网络安全技术监督。这一条款进一步明确、细化了对电力用户侧电力监控系统网络安全防护的要求,可以更好地推动电力系统网络空间整体安全水平的提升。
对于并网自备电厂的管理,《通知》强调提出要纳入调度机构的统一管理、要遵守调度管理的系列技术规范、落实二次系统全过程技术监督,并提出调度机构要督促并网自备电厂完成涉网试验等工作、投入电力系统稳定器等必要功能、严格落实电网调峰调频要求。这规定将改变过去对自备电厂监管不严的状态,避免或降低自备电厂非计划孤岛运行、再并网不同步、保护拒动或误动等系统风险,提升系统备用容量与调峰能力,提升电力系统安全稳定水平。
四、强化用户侧涉网安全监督管理
《通知》强调,省级电力管理部门要对电力用户按年度核查涉网安全管理要求落实情况,对拒不整改的,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对整改不到位、严重影响电力系统运行安全的,要及时依法依规采取停电等措施。同时,也要求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要将用户侧涉网安全管理纳入电网安全风险管控体系。这一条款将进一步强化政府各方的监管责任,通过严格的监督检查,倒逼措施落实,压实各方责任,形成合力防范电力安全事故。
《通知》最后提出,要开展电力用户低压脱扣配置专项排查,要求省级电力管理部门指导相关电力用户采取退出不必要的低压脱扣装置、合理设置定值、优化安装位置等措施,要求电网企业应提供技术支撑。这项工作非常及时、必要,近年来,由于用户侧低压脱扣装置定值设置不当等原因,引发电网频率大幅波动或扩大停电范围等事件时有发生,急需通过专项排查,以消除安全隐患,进一步保障特殊用户用电安全、减少停电风险。
《通知》为各方做好用户侧涉网安全管理工作提供了依据和遵循。作为调度机构,我们将认真履职,严格落实,切实提升用户侧涉网安全风险管控能力,积极推进源网荷储安全共治,确保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中国南方电力调度控制中心总经理 黄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