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公室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山东省电力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山东省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其中,《山东省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提出,有偿辅助服务的补偿原则(一)AGC、有偿调峰的补偿按电力辅助服务市场交易结果执行。(二)有偿无功、AVC、黑启动、转动惯量、快速调压的补偿按本细则执行。(三)有偿无功按机组计量,AVC辅助服务按机组(场站)计量;转动惯量、快速调压辅助服务按场站计量。
其中,有偿无功辅助服务补偿。根据电力调度指令,发电机组比迟相功率因数0.8多发出的无功电量或比进相功率因数0.97多吸收的无功电量,按照30元/兆乏时进行补偿。
提供黑启动服务的并网主体,在电网需要时,通过自身黑启动能力,完成相关机组并网发电。并网主体开展年度黑启动试验,黑启动电源按照30万元/次进行补偿;因电网故障提供实际黑启动服务,按照1000万元/次进行补偿。
全文如下:
关于公开征求《山东省电力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山东省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监管条例》《电力并网运行管理规定》《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办法》《发电机组进入及退出商业运营办法》等文件要求,深入贯彻落实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部署要求,进一步完善电力辅助服务市场价格机制,组织市场运营机构和相关单位研究修订了《山东省电力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山东省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建议。请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将相关意见建议传真至0531-67800757,或通过电子邮件发至scjgc@cnea.gov.cn。感谢参与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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