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能源监管办赴部分新型储能电站调研,通过实地考察与座谈,就强化系统调节能力、推动新能源发展及促进民营经济参与能源建设提出具体指导意见,为云南能源领域高质量发展注入监管动力。
调研期间,云南能源监管办详细了解某民营企业下属新型储能电站的实际运行效果,并认真听取了项目建设及经营情况汇报。云南能源监管办提出四点监管意见:一是聚焦系统调节能力提升,优化储能调度策略,深度参与调峰、调频等辅助服务市场;二是积极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以市场化机制激发储能电站运营活力,提升资源配置效率;三是遵循“新能源配建储能自用、独立储能系统调用”原则,进一步提高新型储能等效循环次数和利用小时数,优化新能源消纳与平衡;四是认真落实《民营经济促进法》中关于保障民营企业平等参与基础设施建设的要求,确保民营企业在能源领域的合法权益与公平参与机会。
下一步,云南能源监管办将持续优化监管服务,积极畅通各类主体参与云南新型储能建设发展的渠道,推动各类调节性电源在调峰调频、可再生能源消纳中充分发挥关键作用,为云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的绿色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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