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湖南长沙县500千伏变电站220千伏配套送出工程核准变更。
一、核准依据
依据《行政许可法》第二十二条、《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第三条、《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的通知》(国发〔2016〕72号)第八条、《湖南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7年本)》(湘政发〔2017〕21号)第二条、《湖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湘政办发〔2017〕42号)第五条等规定,项目由省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二、核准条件
项目属于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下达的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2025年度投资计划内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规划、国土相关要求,项目单位提交了核准申请及项目申请报告,符合核准条件。
三、核准内容
1、湖南长沙县500千伏变电站220千伏配套送出工程(项目编码2310-430000-04-01-572193),项目单位为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经《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南长沙县500千伏变电站220千伏配套送出工程等21个电网项目的批复》(湘发改能源〔2023〕764号)核准,因政府投资计划调整,路径原电缆敷设段改为架空方式架设,主要建设内容“新建220千伏架空线路2.2公里,电缆线路13.57公里”调整为“改扩建220千伏出线间隔6个,新建220千伏架空线路17.3公里”,项目投资由原核准的16482万元变更为10301万元,项目单位、建设地点均未发生变化。
2、建设地点为:湖南省长沙市。
3、主要建设内容为:改扩建220千伏出线间隔6个,新建220千伏架空线路17.3公里。
4、项目总投资10301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