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富宁县“十四五”第三批新能源项目优选投资开发主体公告发布。公告显示,富宁县“十四五”第三批新能源项目计划配置2个新能源资源开发利用项目,总装机60MW(分别为:者郎光伏电站35MW、那沾光伏电站25MW)。
原文如下:
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能源局关于印发云南省2024年第三批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方案的通知》(云能源新能〔2024〕220号),《文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山州能源局关于印发文山州2024年第三批光伏项目开发方案的通知》(文能源联发〔2025〕10号)等文件要求,为加快推进富宁县新能源项目建设,现就富宁县“十四五”第三批新能源项目公开优选投资开发主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配置新能源项目情况
(一)项目名称:富宁县“十四五”第三批新能源项目。
(二)项目选址:富宁县行政区域内。
(三)项目规划资源配置:计划配置2个新能源资源开发利用项目,总装机60MW(分别为:者郎光伏电站35MW、那沾光伏电站25MW)。
二、配置原则
(一)统筹资源,生态优先。统筹新能源项目与环境保护、土地综合利用的关系,严格落实节约集约用地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农村产业发展和倡导低碳绿色生活方式,因地制宜建设新能源发电综合利用项目。
(二)公开优选,市场配置。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地面向社会公开优选新能源项目投资开发主体,坚持引入行业综合实力强、信誉良好、能带动地方发展和推动乡村振兴的企业,配置投资开发主体。
(三)融合发展,就地消纳。坚持资源开发与产业培育融合发展,融合“新能源发电+乡村振兴+联农带农”模式,推动实现乡村振兴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加快完善配套接网工程建设,力争实现同步并网、就近接入,就地消纳。
(四)安全规范,合法合规。严格按照项目报建程序和行业政策要求,加快项目推进进度,遵守工程建设标准,严实安全底线,确保项目建设和运行可靠性、安全性。投资开发主体要切实履行投资责任,严禁“转让项目”。
三、开工时间和退出机制
根据云南省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流程说明和《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山州有序推进新能源资源开发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文政办发〔2022〕40号),《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能源局关于印发云南省2024年第三批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方案的通知》(云能源新能〔2024〕220号),《文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山州能源局关于印发文山州2024年第三批光伏项目开发方案的通知》(文能源联发〔2025〕10号)文件要求:
1.建设时限。确定项目业主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投资开发协议,光伏项目协议签订1个月内办理备案手续,备案后2个月内(剔除开工前置手续办理时间)应实现开工,原则上开工后8个月内应具备投产条件,12个月内应具备全容量并网条件。
2.退出机制。根据《文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山州能源局关于印发文山州2024年第三批光伏项目开发方案的通知》(文能源联发〔2025〕10号)文件要求,对项目进展慢、进度严重滞后的业主,开展约谈,责令限期整改,期满仍未完成整改的,由富宁县发展和改革局报请富宁县人民政府按照协议约定启动退出程序,报文山州发展改革委和文山州能源局审定后按程序退出。
四、配置评分办法
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指标包括:企业业绩、企业投融资能力、企业建设管理及营运能力、促进乡村振兴联农带农、对地方财政税收和工业产值的贡献、解决地方就业岗位能力、发挥企业社会责任支持地方发展7个方面。由富宁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委托招投标公司组织专家开展第一轮书面优选测评工作,确定5家企业进入第二轮磋商谈判,开展第二轮磋商谈判后,富宁县人民政府组织召开专题会,结合第二轮磋商谈判情况,本着公平、公开、公正原则确定新能源项目业主名单排序取第一名,并将优选情况结果上报文山州发展改革委和文山州能源局审定。
五、申报条件
(一)必须是合法注册企业,且未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二)组建联合体参与竞争的,联合体最多为两户企业共同组建。
六、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企业需要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材料:
1.申报企业营业执照。联合体方式申报的,应提供已签署、盖章的联合体协议及双方营业执照。
2.申报企业基本情况。包括申报企业主营业务、总资产、资产负债、股东构成、净资产等内容,并提供经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申报企业为联合体的,应按照上述要求提供各方的基本情况。
3.申报企业业绩水平。包括申报企业国内已投运的新能源项目装机容量,并提供截至2024年度末已并网的新能源项目相关证明材料。申报企业为联合体的,应按照上述要求提供各方的业绩水平证明材料。
4.一个企业集团只能有一个投资主体。申报企业代表所属集团参与竞争配置的,在提供企业相关材料时,应同时提供集团授权书,以证明其参与市场化竞争配置身份的唯一性。
5.《项目竞争性配置评分表》中每项指标的证明文件材料。
6.关于项目备案/核准、开工、建成及并网时间的承诺。
7.关于所有申报企业未因失信纳入“信用中国”黑名单的承诺。
8.关于申报材料真实性的承诺。
七、报名获取文件时间和地址
(一)现场获取文件
时间:2025年4月18日至2025年4月24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址:云南城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云南省文山市卧龙街道卧龙南苑201号)。
(二)邮箱获取文件
邮箱:277402333@qq.com。请将报名资料按要求发送至该邮箱获取文件。
(三)报名资料要求
1.营业执照。需提供清晰、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营业执照应处于正常经营状态,且在有效期内。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应明确法人的身份信息、职务等内容,并加盖公司公章。
3.授权委托书。若由代理人获取文件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明确委托事项、委托期限、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信息等,并由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八、企业申报材料递交截止时间及地址
(一)申报材料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4月29日17时30分(逾期不再受理)。
(二)申报材料递交地址:云南城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云南省文山市卧龙街道卧龙南苑201号)。
(三)联系人及电话:李艳、17708767393。
九、其他事项
(一)企业递交申报材料时需要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申报企业授权委托书原件;申报材料应采用无线胶装成册(一正一副),正副本分别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夹。申报材料正本、副本与正本一致的盖鲜章的电子版扫描件1份(采用U盘形式提供,U盘需标识申请企业名称)需单独密封提交。
(二)本次优选结果将报州发改委、州能源局、州人民政府同意后,在富宁县政务网站进行公示,如有疑义请在规定时限内向监督部门提出质疑,监督举报电话:0876-6128590。
富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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