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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项目中介服务(招标编号:CG0000022001549252),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招标人为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南方电网五省区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项目中介服务标的物共划分为8个标的,具体包含:经济责任审计、资产经营审计、经济效制审计、专项审计、审计调查和其他需要中介机构参与的审计事项,不包含工程预结决算审计、审核。实际项目以公司下达计划及各单求为准。本项目为非涉密项目。本项目为总部采购项目。
(二)招标范围: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项目中介服务内容具体包含:经济责任审计、资产经营审计、经济效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调查和其他需要中介机构参与的审计事项,不包含工程预结决算审计、审核。按照服务区域划分为8个标的,具体如下:
标的1:协助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总部及分子公司等14家单位审计部门开展2023年经济责任审计,同时重点对战略管理、金管理效能等领域进行重点监督检查,并按要求形成审计工作底稿和提交审计成果。
标的2:协助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含其下属供电局、大集体企业及其他单位)审计部门开展2023年经济责任审计,同时重点对能源消纳、新兴业务拓展、资产构建与配置、大集体工程项目等领域进行重点监督检查,并按要求形成审计工作底稿和提交审计成果。
标的3:协助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含其下属供电局、大集体企业及其他单位)、云南国际公司审计部门开展2023年经济责任审本管控、内控管理、营商环境、物资管理、大集体管理、在建工程清理等领域进行重点监督检查,并按要求形成审计工作底稿和提交审计成果。
标的4:协助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含其下属供电局、大集体企业及其他单位)审计部门开展2023年经济责任审计,同时对工程购业务、物资管理、合同管理、大集体工程项目领域进行重点监督检查,并按要求形成审计工作底稿和提交审计成果。
标的5:协助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含其下属供电局、大集体企业及其他单位)审计部门开展2023年经济责任审计,同时重点对理内控、招标采购业务、物资管理、合同管理、大集体工程项目等领域进行重点监督检查,并按要求形成审计工作底稿和提交审计成果。
标的6:协助深圳供电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部开展2023年经济责任审计、经营管理审计,同时重点对工程管理审计、内控体系建设、行重点监督检查,并按要求形成审计工作底稿和提交审计成果。
标的7:协助鼎和保险公司审计部门开展2023年经济责任审计,同时重点对资产负债管理、合规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偿付能力风管理、再保险经营管理合规等领域进行重点监督检查,并按要求形成审计工作底稿和提交审计成果。
标的8:协助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含其下属供电局、大集体企业及其他单位)审计部门开展2023年经济责任审计,同时重点对采购业务、物资管理、工程项目过程管理等领域进行重点监督,并按要求形成审计工作底稿和提交审计成果。
(三)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如下:
注:
(1)、投标人必须响应同一标的中的所有标包,且所投标的所有标包的商务、技术、报价需保持一致,否则,否决该投标人在该标的投标。
(2)、预计量是采购需求预测数据,仅作为招标预估规模供投标人参考,并不代表招标人对采购量的承诺,最终应以实际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发生的采购量为准。部分标的份额,特别是预计量少的标的份额,可能出现部分单位协议期内无实际需求,或因实际需求仅为单一项目不能拆分导致预中标比例较少的供应商无实际采购需求的情况,请在知悉并接受相关条件的情况下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招标人在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将按照各标的的协议比例进行控制,但投标人在招标人下达审计任务后,无法按要求提供审计力量接受具体审计任务的,招标人有权降低投标人比例份额。实际项目以公司下达计划及各单位审计服务实际需求为准。各单位已签订生效的审计项目中介服务框架协议或委托合同可继续执行,直至有效期满再根据本次招标结果履约。
(3)、本项目预计采购金额为人民币9786.5万元(含税),标的实际金额以公司下达预算为准。预算金额及标的金额仅作为投标人的参考,不作为招标人的承诺,对招标人没有约束力
(4)、报价及结算要求:
投标人按照人员类别报综合单价,各标的按综合单价进行价格分计算。结算时以投标人综合单价中标价格为依据,综合单价包干,据实结算。人员类别综合单价限价及报价表如下:
备注:本项目有效报价:最高投标限价以下且投标人报价不低于其成本(报价在最高投标限价75%及以下的,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成本分析报告,充分说明单价和费用的组成、降低成本的合理措施及在其他项目中应用过的经验等)。
(5)、中标者不得将所承担的责任和义务进行分包或转包。
(6)、由会计师事务所总所投标的投标人,应以总所的名义签订框架协议及具体审计项目合同;由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投标的投标人,应以分所的名义、签订框架协议及具体审计项目合同。
(7)、至标书下载时间截止,如果标的1、2、3下载标书的投标人少于12家,标的4、5下载标书的的投标人少于10家,标的6、8下载标书的的投标人少于5家,标的7下载标书的的投标人少于4家,招标人按公司相关规定重新招标或延长标书下载时间。
(8)、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标的1、2、3的投标人少于12家,标的4、5的投标人少于10家,标的6、8的投标人少于5家,标的7的投标人少于4家,招标人停止后续的开标和评标工作,并按公司相关规定重新发标。
(9)、评标时如果通过初步评审,标的1、2、3的投标人少于12家,标的4、5的投标人少于10家,标的6、8的投标人少于5家,标的7的投标人少于4家,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标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相应标的的全部投标且须在评标报告中写明原因;具备竞争性的,可以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继续评标,并在评标报告中写明具备竞争性理由及推荐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