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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电力政策分析速递

2023-03-06分类:电力资讯 / 电力科技来源:
【CPEM全国电力设备管理网】

能源电力政策分析速递

第八期




【政策资讯速递】

? 国务院:树立质量发展绿色导向

? 国家发改委:逐步优化代理购电制度

? 国家能源局:优化电网规划建设方案和投资计划安排

? 国家能源局:优化电网规划建设方案和投资计划安排

? 国家能源局:缩小电网企业代理购电范围,加快推进辅助服务市场建设

? 国家能源局:鼓励电力用户与新能源企业签订年度及以上绿电交易合同

? 工信部等:加强直流近区电网运行管控

? 工信部:推进先进储能技术及产品规模化应用

? 工信部等:电动化先行区试点新增新能源汽车比例力争达到80%

? 生态环境部:发电行业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重点排放单位名录

?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加快推进终端用能电气化

? 国家统计局:2022年全国能源保供能力稳步提升,清洁能源发电同比增长5.3%

? 我国第一火电大省变更,内蒙古超越山东排第一

? 北京:支持新型储能、氢能等能源领域技术研发和产业化落地

? 北京:国家级绿色交易所正式启动

? 广东:实施数据中心差别电价政策

? 河南:到2025年,光伏发电并网容量达到2000万千瓦以上

? 内蒙古:2023年建设蒙西四横五纵 蒙东八横二纵电力主干网架

? 内蒙古:全年建成并网装机25GW以上,推动蒙西四大沙漠基地48GW建设

? 内蒙古:今年将新建新能源汽车充电桩8000个

【政策分析】

    ? [经研·来论]绿色电力市场的那些事儿(二)





【政策资讯速递】

1.国务院:树立质量发展绿色导向

《质量强国建设纲要》提出,树立质量发展绿色导向,开展重点行业和重点产品资源效率对标提升行动。优化资源循环利用技术标准,实现资源绿色、高效再利用。建立健全碳达峰、碳中和标准计量体系,推动建立国际互认的碳计量基标准、碳监测及效果评估机制。建立绿色产品消费促进制度,推广绿色生活方式。

2.国家发改委:逐步优化代理购电制度

《关于进一步做好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工作的通知》指出,各地要适应当地电力市场发展进程,鼓励支持10千伏及以上的工商业用户直接参与电力市场,逐步缩小代理购电用户范围。

3.国家能源局:优化电网规划建设方案和投资计划安排

《光伏电站开发建设管理办法》明确,电网企业应根据光伏电站开发建设总体目标和重大布局、各地区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和年度开发建设方案,结合光伏电站发展需要,及时优化电网规划建设方案和投资计划安排,统筹开展光伏电站配套电网建设和改造。

4.国家能源局:缩小电网企业代理购电范围,加快推进辅助服务市场建设

《2023年能源监管工作要点》要求,不断扩大新能源参与市场化交易规模,不断缩小电网企业代理购电范围,推动更多工商业用户直接参与交易。加快推进辅助服务市场建设,研究制定电力辅助服务价格办法,推动调频、备用等品种市场化,不断引导虚拟电厂、新型储能等新型主体参与系统调节。

5.国家能源局:鼓励电力用户与新能源企业签订年度及以上绿电交易合同

《关于做好2023年电力中长期合同签订履约工作的通知》提出,鼓励电力用户与新能源企业签订年度及以上的绿电交易合同,为新能源企业锁定较长周期并且稳定的价格水平。绿色电力交易价格应在对标当地燃煤市场化均价基础上,进一步体现绿色电力的环境价值,在成交价格中分别明确绿色电力的电能量价格和绿色环境价值。

 6.工信部等:加强直流近区电网运行管控控        

《关于促进数据安全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电力企业要加强直流近区风电、光伏集中地区的电网运行管理,配合国家能源局研究制定防止新能源机组大面积脱网的反事故措施。

7.工信部:推进先进储能技术及产品规模化应用

《关于推动能源电子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强调,开发安全经济的新型储能电池,加强新型储能电池产业化技术攻关,推进先进储能技术及产品规模化应用;提升太阳能光伏和新型储能电池供给能力,发展先进高效的光伏产品及技术。

8.工信部等:电动化先行区试点新增新能源汽车比例力争达到80%

《关于组织开展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先行区试点工作的通知》提出,电动化先行区试点领域内新增及更新的新能源汽车比例力争达到80%,新增公共充电桩(标准桩)与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数量(标准车)比例力争达到1:1,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设施车位占比预期不低于小型停车位的10%,形成一批典型的综合能源服务示范站。

9.生态环境部:发电行业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重点排放单位名录

《关于做好2023-2025年发电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省级生态环境部门要组织开展发电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管理有关工作。此外,包括经最近一次核查结果确认以及上年度新投产预计年度排放量达到2.6万吨二氧化碳当量(综合能源消费量达到1万吨标准煤)的发电行业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应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年度重点排放单位名录。

10.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加快推进终端用能电气化

《关于2023年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安排的通知》提出,持续优化能源消费结构,有序实施煤炭消费替代,加快推进终端用能电气化,鼓励市场化方式推动分布式光伏、光热项目建设。

11.国家统计局:2022年全国能源保供能力稳步提升,清洁能源发电同比增长5.3%

国家统计局近日发布的数据显示,2022年全国规模以上工业发电量8.4万亿千瓦时,比上年增长2.2%。其中,火电增长0.9%;水电、核电、风电和太阳能发电等清洁能源发电增长5.3%,占全部发电量比重比上年提高0.9个百分点。2022年,全国能源消费总量比上年增长2.9%,非化石能源消费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较上年提高0.8个百分点,煤炭比重提高0.2个百分点,石油比重下降0.6个百分点,天然气比重下降0.4个百分点。

12.我国第一火电大省变更,内蒙古超越山东排第一

2022年,内蒙古火电发电量超越山东,成为我国火电发电量最多的地区。全国火电发电量排名前五的地区分别是:内蒙古(5221.2亿千瓦时)、山东省(5032.5亿千瓦时)、江苏省 (4743.3亿千瓦时)、广东省 (4440.7亿千瓦时)、新疆 (3646.6亿千瓦时)。

13.北京:支持新型储能、氢能等能源领域技术研发和产业化落地

《关于北京市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强调,打造绿色智慧能源产业集群,加快国家氢燃料电池汽车检验检测中心等重点项目落地,提速未来科学城能源谷建设,支持新型储能、氢能、低速风电、高效光电等能源领域技术研发和产业化落地。

14.北京:国家级绿色交易所正式启动

国家级绿色交易所—北京绿色交易所于2月4日正式落户北京通州区,其将作为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中心,以及全球绿色金融和可持续金融中心的基础设施,为排放企业或主体提供服务。

15.广东:实施数据中心差别电价政策

《广东省关于加强数据中心布局建设的意见》指出,实施数据中心差别电价政策,推动全省数据中心用电价格纳入差别电价政策执行范围,按实际运行PUE值执行阶梯化用电价格。

16.河南:到2025年,光伏发电并网容量达到2000万千瓦以上

《河南省碳达峰实施方案》提出,大力发展新能源,鼓励利用大中型城市屋顶资源和开发区、工业园区、标准厂房、大型公共建筑屋顶等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建设一批高标准光伏+基地。到2025年,光伏发电并网容量达到2000万千瓦以上。

17.内蒙古:2023年建设蒙西四横五纵、蒙东八横二纵电力主干网架

自治区两会《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建设蒙西四横五纵、蒙东八横二纵电力主干网架,推进新能源大基地集疏外送工程和绿电、绿氢进京新通道建设,布局一批充电桩、加氢站。新加快推进能源经济多元化、低碳化、高端化。

18.内蒙古:全年建成并网装机25GW以上,推动蒙西四大沙漠基地48GW建设

《2023年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提出,全面推进新能源项目建设,力争全年建成并网新能源装机2500万千瓦以上,新能源装机规模超过9000万千瓦,全年新能源发电量超过1500亿千瓦时。推动增加电网绿电比例的保障性项目建设,加快已批待批规模超过4000万千瓦的新能源项目建设,提高既有输电通道绿电比例。争取乌兰察布和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尽快获得批复,全面推动蒙西四大沙漠大型风电光伏基地4800万千瓦装机建设。创新市场化新能源应用场景。协同推进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发展,风电整建制配套能力达到2000万千瓦,光伏电池片和组件供给能力达到5000万千瓦。加快风光制氢项目建设,持续打造风光氢储全产业链。

19.内蒙古:今年将新建新能源汽车充电桩8000个

《自治区城市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提出,公共停车场配套建设充电基础设施的车位占总车位的比例达到10%以上。新建居民小区配套机动车停车位100%建设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与主体建筑同步设计、施工、验收。老旧小区改造时,对具备条件的小区增加停车位、建设充电桩。



【政策分析】

一、【经研·来论】绿色电力市场的那些事儿(二)

实施绿证、绿电制度,通过市场机制反映绿色电力的电能价值和环境价值,对于推动国内能源消费绿色低碳转型、消解国际碳税贸易壁垒具有重要意义。当前,国内绿色电力市场体系尚处于发展阶段,相关制度措施也不断迭代升级,或许这会让你对绿证、绿电、可再生能源电力超额消纳量、CCER等相互关联又不尽相同的概念感到困惑。因此,本系列文章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拨开云雾、细探究竟。

本期,我们一起走进绿电。

(一)、绿电:一种证电合一的交易品种

绿色电力交易是以绿色电力产品为标的物,交易电力同时提供国家规定的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简称绿证),电力用户可通过电力交易中心平台购买绿色电力。初期,参与交易的绿色电力主要为风电和光伏发电,条件成熟时,可逐步扩大至符合条件的水电、生物质发电、光热发电、地热发电等各类可再生能源发电。

当前,绿电本质上是一种证电合一的交易品种,绿色电力的生产者(新能源企业)与消费者(用电企业、售电公司等,含电网公司代理)签订交易合同,用户在使用电能的同时获得绿色电力的环境权益,取得权威可信的绿色电力消费凭证。同时,证电分离的绿证交易将与绿电交易并存,用户可根据自身需要进行选择。

图1 绿色电力消费凭证


二、绿电交易市场基本情况

1. 绿电交易规则:南网、国网区域细则落地奠定交易基础

2022年2月,南方区域各电力交易机构联合编制印发《南方区域绿色电力交易规则(试行)》;2022年5月,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印发《北京电力交易中心绿色电力交易实施细则》。两份细则在主体内容上差异不大,均明确无补贴新能源优先参与,补贴新能源自愿参与;绿证随绿电交易划转;原则上市场主体应明确电能量价格与绿色环境权益价格。国网区域细则,对绿色电力交易购电价格组成、各地交易中心职责和跨省交易流程等规则更为细化;提出了分布式新能源可通过聚合的方式参与绿色电力交易;但交易方式未包含竞价交易,未单独划分以电网企业代理购电方式参与绿电交易。

电力用户、发电企业参与绿色电力认购交易,主要分为四个步骤,绿电注册、绿电交易、绿电结算、绿证查询。业务流程示意图如下。

图2 绿电认购交易业务流程图

资料来源:广州交易〔2023〕11号 附件:南方区域市场主体绿色电力认购交易指引。

2.绿电交易价格:较燃煤基准价上浮近两成

近日,江苏省、广东省电力交易中心公示了2023年电力市场年度交易结果。江苏省年度交易总成交电量3389.89亿千瓦时,加权均价466.64元/兆瓦时;年度绿电成交17.74亿千瓦时,加权均价468.58元/兆瓦时,比燃煤基准价(391元/兆瓦时)高19.8%。广东省年度双边协商交易电量2426.5亿千瓦时,均价553.88厘/千瓦时;年度挂牌成交32.97亿千瓦时,均价552.28厘/千瓦时;年度集中竞争交易成交13.3亿千瓦时,均价553.96厘/千瓦时;可再生能源年度交易成交15.63亿千瓦时,电能量均价529.94厘/千瓦时,环境溢价均价21.21厘/千瓦时,较燃煤基准价(0.463元/千瓦时)上浮16.0%。

广东省自2022年10月明确区分电能量成交价和环境溢价,10-12月交易均价530.5厘/千瓦时(其中环境溢价均价26.6厘/千瓦时),较前9个月提高了22.76厘/千瓦时;2023年度交易均价较2022年提高了37.26厘/千瓦时。随着政策和市场的推动,绿电的环境价值逐步得到释放。

值得注意的是,绿电交易价格并不总高于煤电价格,2022年12月广东绿电交易均价534.2厘/千瓦时,低于煤电成交均价(554厘/千瓦时)。因此,绿电环境溢价的显现仍有待市场的进一步开放和需求的提升。

图3 近一年广东省绿电交易成交价(厘/千瓦时)

数据来源:广州电力交易中心。

3. 绿电交易规模:交易扩容或拉升平均电价

1月28日,中电联发布2022年1-12月份全国电力市场交易简况。2022年绿电交易规模大幅提升,全年绿电交易227.8亿千瓦时,是2021年(6.3亿千瓦时)的36倍,占全社会用电量的0.26%。近一年,地方交易方案陆续出台鼓励绿电交易,其中江苏省明确到2025年,高耗能企业电力消费中绿色电力占比不低于30%,政策支撑下绿电交易市场急速扩容或带动平均电价上行。


图4 2022年全国绿电交易量及占比

数据来源:中电联月度全国电力市场交易简况、月度电力消费情况



三、绿电市场发展趋势分析

2022年,在多项绿电交易利好政策推动下,全国多地实现绿电交易零突破。2023年1月,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印发《促进绿色消费实施方案》,通知要求,进一步激发全社会绿色电力消费潜力。引导用户签订绿色电力交易合同,并在中长期交易合同中单列。建立绿色电力交易与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权重挂钩机制,市场化用户通过购买绿色电力或绿证完成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权重。加强与碳排放权交易的衔接,研究在排放量核算中将绿色电力相关碳排放量予以扣减的可行性。

根据彭博新能源财经发布的2022中国企业绿电交易排行榜,中国企业绿电交易买方五强为太原钢铁集团(1100亿瓦时)、阿里巴巴集团(860亿瓦时)、华晨宝马(670亿瓦时)、鞍山钢铁集团(560亿瓦时)、腾讯(504亿瓦时),钢铁业、互联网巨头成为绿电交易的重要角色。可以预见,受国际碳关税、商品碳标签的影响,高碳排企业的出口成本将显著增加,绿色贸易壁垒难以避免。因此,完善国内绿色电力市场体系建设,在全球绿色贸易中争夺主导地位,是全球低碳经济时代的必须之策和博弈之策。

着眼于当下国内绿电市场的难点,下述问题需要重点关注:

(1)空间布局上供需不平衡。三北地区风、光资源丰富,但本地产业发展电力消费需求相对较小,绿电消纳能力不足;东部地区外向型企业多,绿电需求旺盛却供给不足。跨省区绿电交易需考虑输电通道、省间电力框架协议、风光发电精准化预测、跨省跨区辅助服务市场建设等问题。因此,一定时期内,绿电交易将仍以省内交易为主,省间进行余缺互济。若未来强制高耗能企业购买绿电,在绿电省间交易条件尚不成熟的背景下,或将吸引更多企业在三北地区投资。

(2)绿电交易合同周期短、定价难。在欧美市场,企业通过PPA(长期购电协议)锁定绿电价格,为供需双方带来更稳定的收益预期,而当前国内市场中签署的绿电PPA则更像合作框架协议,确定了合作意向或交易总量,未明确交易价格。2015年以来,电价逐步从政府定价走向双方协商,缺乏市场经验的交易主体面临定价难的问题,限制了绿电PPA的发展。因此,探索科学的定价方法,鼓励绿电交易向更长时间尺度拓展,有利于新能源企业持续发展和绿电市场的长期稳定。

(3)电碳市场的交易衔接机制不完善。当前,电力市场和碳市场分别由不同机构管理,运行相对独立,绿电交易企业尽管支付了环境溢价,但在碳市场中进行碳排放核算时,绿电仍被视为普通电力算入间接排放,降低了绿电的购买意愿。


-END-


作者:技术咨询部

编辑:史佳锜

初审:冉   夏

终审:施   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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