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毕业论文,欢迎大家讨论,有些图放不上来,格式不对,有人看的话我在改,或者有需要的话私信我我直接把论文发给你。。。。感觉大家对这个问题挺陌生的,我之前也是,研究了三个月发现有好多问题大家的理解都有偏差
国家政策对行业发展有极大的影响力。就新能源政策而言,国家政策会引导风机发电产业发展的方向、同时会推动风电产业结构升级、协调风电产业结构、使风电行业可持续发展。因此研究国家政策变化对风力发电行业的影响十分有必要,本文主要的研究对象是美国和中国的不同时期的国家关于风力发电行业方面的政策。
采用数据对比的方法,以美国和丹麦为例,大体说明政策调整对行业发展的积极推动作用或阻碍作用的影响程度;通过美国风电政策随着时间轴的变化,分析出国家政策随着时间的改变,其不同的关注点会影响风力发电行业的发展。分析我国国家政策变化历程,说明政策的变化是如何解决我国风力发电在当时所面临的问题。以甘肃和山东两个省份为例,分析相同国家政策由于各省份解读的侧重不一致,而对造成的结果有直接的影响。在总体上思考国家政策变化对风力发电行业的影响研究,进而提出几点对国家政策未来发展趋势的建议。
关键词:国家政策;风电行业;风电政策
Abstract
National policy has great influence on industry development. As for the new energy policy, the national policy will guide the development direction of the wind power generation industry, promote the upgrading of the wind power industrial structure, coordinate the wind power industrial structure, and make the wind power industry develop sustainably. Therefore, it is necessary the wind power industry to study the changes of national policy.This work mainly studies the policies of the United States and China on the wind power industry in different periods.
Using the method of data comparison, take the United States and Denmark as examples, it can draw a conclusion that the policy adjustment will influence the level on the positive promotion or obstruction of industry development.Through the change of wind power policy in the United States along the time axis, it is analyzed that the change of national policy over time and its different concerns will affect the development of wind power industry. This work analyzes the changes of national policy is how to solve the problems that are faced by wind power at that time in China. Taking Gansu and Shandong provinces as examples,it can be analyzed that the same national policy has a direct impact on the results due to the different interpretations of different http://provinces.In general, this work considers the impact of national policys changes on wind power industry and puts forward several suggestions to the development trend of national policy in the future.
KeyWords: Wind power policy, National policy, Wind power industry
目 录
摘 要 I
Abstract II
目 录 - 1 -
1绪论 - 1 -
1.1研究背景 - 1 -
1.2世界风电发展概述及政策支持 - 1 -
1.2.1国外风电发展概述及政策支持 - 2 -
1.2.2国内风电发展概述及政策支持 - 3 -
2政策变化对美国风力发电行业的影响 - 5 -
2.1美国风电政策随时间的演变 - 5 -
2.1.1初期(1973-1986年) - 5 -
2.1.2整合期(1986-1998年) - 5 -
2.1.3发展期(1999-2008年) - 6 -
2.1.4.调整期(2009—今) - 7 -
2.2政策的分类 - 7 -
2.3 政策目的演变的特征 - 8 -
2.4.小结 - 8 -
2.4.1政策的连续性和波动性 - 8 -
2.4.2政策的类型变化 - 9 -
2.4.3 政策的目的性变化 - 9 -
3 我国风电产业发展历程及政策的变迁 - 10 -
3.1 2003年-2009年 招标制主导阶段 - 10 -
3.1.1现阶段面临的问题 - 10 -
3.1.2对政策进行分析 - 11 -
3.2.2010年-2018年 固定上网电价补贴制度主导阶段 - 14 -
3.2.1现阶段面临的问题 - 14 -
3.2.2固定上网电价补贴制度主导阶段的主要政策(类别) - 14 -
3.2.3对政策进行分析 - 15 -
3.3.2018—今 配额制阶段 - 18 -
3.3.1现阶段面临问题 - 18 -
3.3.2 配额制主导的主要政策 - 18 -
3.3.3对政策进行分析 - 19 -
4甘肃省和山东省对《风电发展十三五计划》的不同解读 - 21 -
4.1甘肃省和山东省风电环境和基础对比 - 21 -
4.1.1风资源的对比 - 21 -
4.1.2风电项目建设及运营情况对比 - 21 -
4.2十三五计划中,山东省和甘肃省对政策的解读 - 21 -
4.2.1省十三五计划中总发电量 - 21 -
4.2.2两省十三五期间装机容量的对比 - 22 -
4.2.3两省十三五期间面临的主要问题 - 22 -
4.3.小结 - 22 -
结 论 - 23 -
致 谢 - 25 -
参考文献 - 26 -
1绪论
1.1研究背景
风能是一种由于空气流动而产生的能量,风能储量丰富且分布广泛。人类对风能的利用历史悠久,我国是最早使用风能的国家之一[1],在3000年前商代就出现了帆船,明代以后风车得到了广泛使用。12世纪,风车传入欧洲,16世纪,荷兰人充分利用风车,在低洼之地进行排水,与海争地,逐渐发展成如今一个繁荣富强的国家。荷兰式的风车布满北欧各个国家,成为了人类利用风能最好的见证。1891年,丹麦建成了现代世界历史上第一所用于商业化的风力发电站[2],1960年开始,全球利用风能发电达到高潮,世界上各个地方纷纷建立了许多大中型风电场,预计到20世纪中叶,作为可再生能源之一的风能,又将成为世界能源的重要支柱之一。
本文主要对国家政策变化对风电行业领域的影响进行研究,根据我国和国外已出台与风力发电行业相关的政策,研究其和风力发电机组总装机量,发电量,风力发电行业增长势头等方面是否存在必然的关系。
1.2世界风电发展概述及政策支持
经历了基辅州切尔诺贝利核事故、日本福岛核泄露事故后,人们更加注意能源安全问题[3]。1973年全球范围内的石油危机,让人们开始对以化石燃料作为能源物质产生危机感。19世纪60年代伦敦的能源污染事件,造成上人死亡,这次事件让人们意识到煤炭这类传统能源物质会对环境和人类生命安全造成的危害性。以清洁的新能源代替传统能源,在全球范围内既是一种趋势,也是一种共识。在2015年,全球以风力发电为代表的新能源新增装机容量首次超过传统能源[4]。在各国风力发展的历史中,大量的风力发电政策由各国政府陆续出台,规划和发展风电,将由政府牵头,由民众,电力公司,风电投资者,风力发电机组制造企业,风力发电机组零件制造企业一起推动和完善。
表1.1 2015-2017各国风力发电主要政策及发展规划
国家
最新政策进展
发展规划
中国
2017年7月试行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及自愿认购交易制度
2020年风电年发电量确保达到4,200亿千瓦时,约占全国总发电量的6%[5],到2050年满足17%的电力需求,有关部门应该加大监管力度
续表1.1
国家
最新政策进展
发展规划
美国
2015年国会通过生产税抵免(PTC)和投资税减免(ITC)延期
2020年风电在电力结构中占比达10%、2030年升至20%、2050年达35%
德国
2017年起实施《可再生能源法》最新修订法案(EEG2017)[6]
2025年风电达全国发电总量的25%
丹麦
1、废除自1998年以来一直补贴可再生能源发展的公共服务运营费(PSO)2、2016年成立独立的能源委员会,制定相关政策以实现规划目标
2021年50%的电力消费由风电提供,2050年实现完全不使用化石燃料
2001年-2017年,随着政策的陆续出台,全球的风力发电新增装机量一直保持着提高,截至 2018年初世界总装机容量为539.6GW。在2018年,全球累计风力发电装机前十名的国家分别为中国、美国、德国、印度、西班牙、英国、法国、巴西、加拿大、意大利。
1.2.1国外风电发展概述及政策支持
(1) 丹麦
19世纪80年代前,丹麦的能源供应几乎全部依赖于进口,在19世纪80年代开始的石油危机中,丹麦的经济,国家发展也受到了巨大的冲击。丹麦是全球风能储藏最为丰富的国家之一,而且风速较为平缓,全年风资源较为平均。依托着得天独厚的优势,在19世纪末,丹麦开始着手对风力发电机组和项目进行研发,同时,开始使风力发电商业化,被誉为全球风电的先行者。
2000-2018年短短十几年间,丹麦的风力发电机组从刚开始的零基础到2018年底的5.3GW。2017年底,丹麦的风力发电占总发电量的四成以上[7]。下一阶段,丹麦计划在2020年,风力发电要超过电力总产量的一半以上。专家认为,丹麦风电的快速发展,离不开国家的大力扶持:在补贴方面,丹麦政府资助30%的风力发电机组安装费,规定了风电的最低价格为0.17克朗/千瓦时,并且丹麦政府还在风力发电机组技术的设备上进行一定额度的补贴。在税收方面,丹麦政府对化石燃料进行征税,并对其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进行二次征税。在风能方面,丹麦政府不但不征税,还进行了0.1克朗/千瓦时的二氧化碳税返还的奖励。在鼓励投资方面,丹麦的《电务供应法》中规定,电力公司必须以固定价格购买风力发电资源,并且必须将售电收入优先付给私人风机所有者[8],以减低私人风机所有者的风险。
丹麦政府对风力发电各个环节进行补助:税收优惠,设置固定电价等方面的政策,鼓励和推动本国风力发电的发展,使得丹麦从早期几乎全部能源需要进口,到如今的100%可以能源可由本国提供,甚至还能将过剩的电能输送给周围临近国家。丹麦计划在2025年前完全停用煤炭,全部能源由风力发电提供[9]。
(2) 美国
美国从20世纪20年代开始开发小型分布式风力发电项目,并很快在市场份额,设计水平和设备制造水平上领先全球,离不开其为了风力发电项目量身定制的政策:可再生能源分配制,可再生能源分配制其对各州的风力发电在全国总发电量中的比例进行了规定。截止到2025年底,全美范围内的供电公司必须将可再生能源的供电比例提升至总用电量的四分之一。
税收抵免政策,也是使得美国风力项目昂扬向上的重要原因之一,并网型的分布式风电项目既可以享受单位发电量的生产税抵免优惠政策,亦可以按照项目投资额度的百分之三十一次性享受现金补贴,风电场必须在2011年开工,2012年投入生产,这两种政策任选其一。
除了税收政策和风力发电补贴政策,早在1979年,美国政府为了鼓励新能源领域的投资,加快投资的成本回收,出台了《能源税收法案》,规定可再生能源项目可以按照政府加速折旧成本回收制度享受加速折旧优惠,在《2008年联邦经济刺激法》提出,对符合要求的能源项目给予50%的额外折旧,允许相关费用一次性折旧50%[10],以便增加企业的利润。
至2016年,美国的风力发电超过水力发电,成为第一大可再生能源,美国在2017年新增发电容量21GW,其中风能占比超过40%。
1.2.2国内风电发展概述及政策支持
表1.2 2001-2018年我国累计装机容量(MW)
年份
我国风电累计装机容(MW)
年增长率
2001
404
2002
470
16.34%
2003
568
20.85%
2004
765
34.68%
2005
2006
2007
2008
2009
2010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
2016
2017
2018
1250
2599
5910
12020
25805
44733
62364
75324
91413
114609
145362
168732
188390
212000
63.40%
107.92%
127.40%
103.38%
114.68%
73.35%
39.41%
20.78%
21.36%
25.37%
26.83%
16.08%
11.41%
11.20%
从2001年我国有风力发电机组累计装机容量数据统计以来,到2018年底截止,我国风力发电机组累计装机容量在短短17年间,就从几百千瓦到了2.12亿千瓦。我国的风电产业发展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是改革开放的前十年,在这一时期,我们没有技术基础,没有相关的政策扶持,我国在引进国外风电机组的同时,开始积极主动地进行研究,处在一个从一无所有的空白期开始的起步阶段。
第二阶段,是1999年到2006年,经过了十年的学习和研究,我国的风电行业进入了一个快速的发展期,各种技术已经初步具备,各种经验正在稳步积累,我国也出现了鼓励风电行业发展的政策雏形,为风力发电商业化,公司化运作提供了思路。
2005年2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发》揭开了第三阶段的大幕,风电行业进入了大规模高速发展阶段,紧接着几年,三免三减税收优惠制度,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和费用分摊管理试行办法等政策出台,让我国的风力发电发展更加有竞争力,到2018年底,装机总量达到了2.12亿千瓦。
2政策变化对美国风力发电行业的影响
2.1美国风电政策随时间的演变
2.1.1初期(1973-1986年)
(1) 背景
10世纪后期石油危机爆发,拉开了美国现代风力发电行业的发展。第一次石油危机导致的石油价格疯涨对美国这类以廉价石油资源作为能源的国家产生极大冲击,同年,美国的工业生产下降14%,经济增长率为-1.75%。受到危机的影响,美国政府和人民开始重视新能源的发展,风电行业进入了初期发展阶段。
(2) 具体政策及内容
1975联邦政府出台《能源政策与节约法案》,主要内容是加大替代能源技术的研发,政府开始鼓励风电技术的研发,各地开始建立风力发电机组实验室。
1978年,由于发展初期,风力发电成本大大高于火力发电成本,联邦政府出台《公用事业管理政策法案》,规定电力公司要以高于成本价格购买个人风电发电系统发出的电力,这一政策大大提高了风力发电的竞争力。同年底的《能源税法案》,规定对于投资新能源公司或系统超过一万美元的投资者,可以享受退税和固定资产免交税政策。
(3) 政策的评价
由于在技术和推广方面政策的扶持,美国风电行业起步迅速,20世纪90年代末的加利福尼亚州,风力发电机组装机量为120万KW,占全球的90%。
但在1985年联邦政府税收政策到期,1986年州税收政策到期,再加上石油价格的回落。美国的风力发电进入了停滞阶段,大量风力机组被拆除。
2.1.2整合期(1986-1998年)
(1) 背景
随着税收优惠政策的取消,美国风电发展举步维艰,在这一艰难的时期,风力发电政策主要为降低发电的成本,提高风力发电与传统发电方式的竞争力,达到推广风电的目的。
(2) 具体政策及内容
1990年出台的《太阳能、风能、废弃物和地热发电生产激励法案》,主要内容废除了在此之前发布的其他政策中有关可再生能源设施规模的限制,1992年颁布的《能源政策法案》,主要内容是在最初十年,每年以1.5美分/千瓦时的优惠对风力发电进行补贴。
在提高竞争力方面,《能源政策法案》也有具体规定:电力公司必须调整结构,传统发电和新能源发电都要占一定比例。
(3) 政策的评价
在这一阶段,虽然风电行业发展缓慢,在装机量增长方面进展缓慢,但是随着政策逐渐多元化发展,风力发电成本显著下降。
2.1.3发展期(1999-2008年)
(1) 背景
1999年,《可再生能源配额制度》在德克萨斯州通过,以此为契机,美国的风电行业开始飞速发展。在这一时期,平均新增风力发电机的装机量达33.17%,难能可贵的是,在此阶段美国在保持高增长率的同时,也考虑到了如何进行可持续发展。
图2.1 1999-2009年风力发电机组装机量(MKW)增长量
(2) 具体政策及内容
在这一时期,《可再生能源配额制度》为主导政策,其主要内容是:电力销售公司按照一定比例承当可再生能源销售义务,对于风力发电电价高于火力发电电价的情况,政府部门不仅进行10美元/MKW的生产税抵扣[11],还要求电力销售公司购买绿色证书以此解决。
此外,在可持续发展方面,2005年出台的《能源政策法案》提出,2007-2009年期间,可再生能源电力比例不得低于3%,2010-2012年期间不得低于5%,2013年之后不得低于7.5%。
(3) 政策的评价
在这一阶段,在政策的帮助下,美国风力发电行业摆脱了整合期,进入了飞速的发展期,同时政府也吸取了初期由于停止税收减免优惠政策使风电行业停滞不前的经验教训,出台了相关政策来保证风电行业增长的连贯性。
2.1.4.调整期(2009—今)
(1) 背景
这一时期,随着人们对环保意识的提高,再加上多元化能源的发展代替单一能源发展这一观点日益成熟,在2009-2016年,美国的风电成本下降了66%。美国更加重视风电行业的发展,可持续性,创新技术成为这一阶段政策主要关注的对象。
(2) 具体政策及内容
在可持续发展方面,2009年,《美国复苏和在投资法案
(3) 政策的评价
2018年,美国的风力机装机容量增长了8%,累计达到了96.5千瓦时。但是随着2016年底生产税抵免和投资税减免政策的到期,政策对风电行业的扶持出现了一定程度的减弱,2010年到2013年,对风电的补贴从5.7美分/千瓦时降至3.4美分/千瓦时;2016年更是降至1.3美分/千瓦时。但是随着可再生能源利用规模的扩大,美国联邦政府对可再生能源的补贴总额大幅度上涨,从2010年的86亿美元增至2013年的132亿美元。同时在海上发电方面,美国已经落后于中国和欧洲国家,无论是从技术还是在现有规模方面,竞争力都较弱。
2.2政策的分类
通过分析美国风电政策随时间的演变的过程,可以得出政策是推动美国风力发电行业发展的主导因素这一结论,但是出台的相关政策很多,其内容也是五花八门,有的是政府强制规定的,有的是侧重于减免税收的,有的则是直接提供资金支持的,有的则是对技术的研发进行鼓励和政策上的支持。我们可以将政策进行大体分类:强制性,激励型和辅助型。
图2.2 美国风电政策的分类
表2.1 美国风电政策的具体类型
年份
政策名称
政策类型
1975年
《能源政策与节约法案》
辅助型
1978年
《公用事业管理政策法案》
辅助型
1978年
《能源税法案》
激励型
1990年
《太阳能、风能、废弃物和地热发电生产激励法案》
辅助型
1992年
《能源政策法案》
激励型与辅助型
1999年
《可再生能源配额制度》
强制型
2005年
《能源政策法案》
强制型与激励型
2009年
《美国复苏和在投资法案》
激励型
2011年
《国家海上风电战略》
辅助型与激励型
2015年
《能源政策法案》
激励型
2.3 政策目的演变的特征
在风力发电初期,政策主要是以鼓励风电研发以及推广风电,提高风电竞争力为主。在整合期,风力发电由于取消税收等直接支持政策,风力发电行业发展趋于缓慢,但是政府还是在积极应对,进行降低成本和提高风电竞争来进行间接支持。在发展期,《可再生能源配额制度
表2.2 美国风电政策演变的特征
政策目的
初期
整合期
发展期
调整期
研究发展及推广
间接支持
直接支持
降低成本
可持续性
2.4.小结
2.4.1政策的连续性和波动性
由上文的分析得知,政策的连续性和波动性将直接影响风力发电行业的发展,如《能源政策法案》中对于税收政策的减免,在1987年,1992年,2005年的三次延续,给予风电发电投资者直接的优惠,使风力发电的装机量持续增长。1985年联邦政府税收政策到期后由于连续性中断,导致风电行业的发展由初期进入整合期。
2.4.2政策的类型变化
由表2.1可以看出,在美国风力发电的历史中,政策是由初期的辅助型,逐渐向激励型过渡,在有一定技术基础和工业基础的条件下,在政府出台强制型政策,使得风力发电行业进入飞速的发展期。之后政策又在强制型的前提下,转入激励型,使得风力发电行业由发展期进入调整期,保证了行业发展的连续性。
所以说,政策类型的变化,会直接影响风力发电发展的进程。
2.4.3 政策的目的性变化
由表2.2可以看出,政策的目的性也在不断变化。研究发展及推广、间接支持为发展期打下基础,直接支持和降低成本保证了近十年发展期的飞速发展,可持续性保证了在调整期风力发电行业发展的稳定性。
3 我国风电产业发展历程及政策的变迁
1986年,在山东省荣成市建立了我国第一座风力发电厂马兰山风力发电厂。在随后的九五(1996-2000年)计划中,国家出台了乘风计划,政策指出新能源项目要逐渐规模化、产业化,3000千瓦以下的风力发电项目国家将不再支持,同时鼓励引进设备和新能源项目。1998年,中国第一拖拉机厂与西班牙MADE公司合资建厂,同年10月1日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签字仪式。紧接着,1999年12月,国家拨款750万元用于乘风计划
在国家的支持下,我国在200-300kW的风电机组方面,国产率达到95%,600kW和660kw的风电机组国产率也达到了40%,到2000年,总装机容量达到344.8MW,是全国发电装机总容量的0.1%。在九五初期,风电场的平均造价为10000元/千瓦时,九五末期降到了8500元/千瓦时。
3.1 2003年-2009年 招标制主导阶段
3.1.1现阶段面临的问题
(1) 主要问题 过高的发电成本
在2000年左右由于风电机组普遍都在1000kW以下,没有达到大功率规模化,发电再加上技术不完善等原因,使得风力发电的电价约为0.60-0.70元/千瓦时,同期的水电平均价格为0.11元/千瓦时,过高的发电价格使得风力发电缺乏与传统能源相比的竞争力成为核心问题。
(2) 次要问题
① 技术开发能力比较薄弱
在2003年前国家的风力发电机组制造商普遍缺乏自主技术研发能力,大部分风力发电机组由国外投资企业和中外合资企业进行生产,国产企业还在试验阶段或者小规模投产阶段,设备制造能力弱。尽管在小规模风电机组方面能做到机组国产率达95%,核心部件叶片等部位可以自主研制,基本掌握核心技术,但在600kW及以上的风力发电机组国产率仅为40%,核心技术和设备主要依赖进口,并且在技术水平和生产能力方面国外先进水平差距较大,同期美国已经可以自主研发1000kW以上的风电机组。同时我国还面临着风力发电机组没有统一的技术标准、风电相关的人才出现缺口、没有形成可以支撑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技术服务体系等问题。
② 产业链还不够健全
长期以来,我国风力发电发展缺乏明确的长远发展目标,投资者的投资热情不高,相关的产业链不完善,在2000年相关的国产风力发电制造厂商仅有4家。
3.1.2招标制主导阶段的主要政策(时间变化)
表3.1 招标制主导阶段的主要政策(时间变化)
时间
政策
内容
2003.9
《风电特许权项目前期工作管理办法》
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实行风电特许招标权,由电力公司保证长期全部收购风电场的所有发出电量。(解决电价过高问题)(增强技术开发能力)
2005.7
《关于风电产建设管理的有关要求通知》
对风电场的建设和规模进行一定程度的规范,防止因为建设混乱而造成的事故和人员伤亡。(完善制度)
2006.1.1
《可再生能源法
国家支持风力并网发电,电网企业应和合法的风力发电企业签订并网协议,全额收购风力发电项目的全部上网电量,并且为可再生能源发电供给上网服务[13]。(解决电价过高问题)(完善产业链)
2007.6
《可再生能源中长期规划》
对可再生能源的现阶段进行具体描述,根据现阶段的描述对未来进行规划。(完善产业链)
2007.9.1
《电网企业全额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
风电企业必须真实完整的保留补贴资金,上网交易电量等资料,有关部门应加强监管,保证补贴资金落到实处。(进行补助)
2008.3
《可再生能源十一五规划
风电企业必须真实完整的保留补贴资金,上网交易电量等资料,有关部门应加强监管,保证补贴资金落到实处。(进行补助)
2008.8
《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暂行管理办法》
对满足条件企业的首批50台风电机组,按照600元/千瓦的标准进行补助,其中整机制造企业和关键零部件制造企业各占一半。(进行补助)
2009.7
《关于适当调整陆上风电上网电价的通知》
电网企业应该全额收购其电网覆盖范围内的可再生能源并网的上网电量,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应当配合、协助。(完善产业链)
3.1.2对政策进行分析
(1) 主体政策《可再生能源法》《风电特许权项目前期工作管理办法》
招标制是国家政府为了确定对一定规模可再生能源的具体的风电项目,在符合规定,提交标书的发电公司里选择报价最低的一家公司,提供一段时期内必须以固定价格发出固定电量的长期合同,同时收购方会以一定的价格长期收购发出的电力,保证收购项目的全部发出电量。
招标制又可以分为两个版本,一个是国外以英国为代表的非化石燃料义务下的风电能源招标,一个是我国实习的中国招标制度,两个版本最大的区别是竞标人参与的竞标项目是其自己选择的,竞标人可以参与不同的风电项目,中国的竞标项目则是由政府选择的,所有竞标人竞争的是同一项目。和英国相比,中国的招标制中,政府的话语权更大,更有利于加强控制,但是模式较另一版本比比较僵化和缺少灵活性。
在此阶段,国家通过招标制和《可再生能源法》,确保较低的上网电价和保证国内风电设备制造的生存空间。2003-2008年末,我国一共开设了五期的风电特许经营权项目,总发电量达到3400MW。
图3.1 五期特许经营权项目
(2) 主体政策的优点
表3.2 特许经营权内容
特许经营权项目
上网电价
由政府承诺执行固定电量
前期工作(侧风、环保、选址等)
由政府组织施工和协调
风电设备国产化率
50%
政府承诺
中标开发商与省政府签订协议,
① 风机设备国产化率提高
风电特许经营权规定风电设备国产化率要达到50%,在第四期时又进一步规定国产率要达到70%,这就进一步推动了国产风电机组的发展,激发了投资人投资风力发电行业的热情。风力发电制造厂从2004年的6家增加到2008年的70余家,较大的为新疆金凤、华锐风电、东方汽轮机、浙江运达、上海电气,五家一共占全国新增装机量的75.2%[14],占累计74.6%。2007年,我国内资企业产品首次超过外资产品,2008年累计国产风力发电制造机组首次超过外国,招标制对风机设备国产化率提高效果显著。
② 招标制的模式保证了发出电量的消纳
中国实行的招标制度,由政府直接参与,一方面宏观掌握风力发电市场,使风力发电企业在长期的合同中可以得到更快的发展,对发出的电量可以几乎100%的消纳。
③ 国家加大了对风电行业的补偿力度
《可再生能源法》规定:风电的增值税税率从17%降到 8.5%,风力发电项目的所得税税率由 33%降到25%,实行免三减三的优惠政策,即前三年免税,后三年减半,六年后执行25%的税率[15]。
(3) 主体政策缺点
① 国产率的不彻底
由于是国家政府统一招标,在招标条件中会有大量的保护政策,如要求国产化风电机组的比例。但是前三批项目主要是通过合资企业将机组的零部件在国内生产实现达标率,达成标书的最低标准,但是未能真正实现国家希望的国产率在自主研发方面的进步。
② 技术方面的不达标
风电项目本身较为复杂,在风资源评估,风电场的建设,风电场的运营方面难免会达不到投标者在标书中估计的理想情况。如2005年山东即墨项目没有足够的可领用土地面积和侧风数据,惠州石碑山项目中只有一个测风塔
③ 制度本身的问题
竞标项目是由政府规定,缺乏一定的灵活性和选择性,前两期都采取上网电价低价取胜,第三期期上网电价的权重降到40%,但仍然是主要因素,过低的电价难免会增加行业的恶性竞争,打击投资人的积极性,竞标者为了获取中标资格,会以接近成本价的价格进行投标,业内人士普遍认为合理的电价应为0.5-0.6元/千瓦时,但是普遍最后中标的项目都是0.5元/千瓦时以下,过低的中标价格不仅会损害行业本身,还会对上端的制造商造成打击。
在2009年8月1号,国家用固定电价制度代替了招标制。在我看来,代替并不是废除或者弃用,在一些中小型风电项目中招标制难免会出现模式上的僵化,但是对于大型风力发电项目,招标制还是可以有效由政府部门进行监管和评估,避免企业自愿的浪费,同时也由政府监管也可以降低企业的风险。
3.2.2010年-2018年 固定上网电价补贴制度主导阶段
3.2.1现阶段面临的问题
(1) 主要问题 电价与补偿
在前一阶段,我国的补偿政策主要是对满足条件的企业首批50台风电机组,按照600元/千瓦的标准进行补助,其中整机制造商和关键零部件各占一半,补偿力度较轻,再加上取消了招标制,会导致电价回升,国家需要加大补贴力度稳定电价,将电价保持在稳定水平,否则电价回升会降低风力发电和火电,水电的竞争力。
(2) 次要问题 消纳问题
招标制的取消将导致风力发电不会100%被消纳,风电场发出的电量将不会被电力公司全额消化和购买,浪费的电量将进一步加剧风电场的成本。如何协调和分配多余的电量也是问题之一。
3.2.2固定上网电价补贴制度主导阶段的主要政策(类别)
表3.3 2010-2018国家主要对弃风问题的政策
时间
政策
主要内容
2012.3.14
《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为可再生能源项目接入电网系统而发生的工程和运维费用,按照50公里/千瓦时1分钱,50-100公里/千瓦时2分钱,100公里及以上/千瓦时3分钱补助还可以对合理的运行和管理费用进行每千瓦时每年0.4万元进行补助。
2013.3
《关于预拨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的通知》
对风电区域进行93.14亿元的资金补贴
续表3.3续表3.3
时间
政策
主要内容
2013.7.24
《关于分布式光伏发电实行按照电量补贴政策等有关问题通知》
大型风力发电机组继续按照《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进行补贴
2014.11
《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的通知》
提出了要就地消纳,采用一些办法,确实解决弃风问题
2016.2
《新能源新建电源投资开发秩序监管报告》
对新能源项目进行手续复查
2016.3
《关于建立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目标引导制度的指导意见》[17]
规定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占总发电量最低比重指标,明确风力发电的消纳责任。
2016.3
《关于做好2016年度风电消纳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
主要内容是吉林、黑龙江、内蒙古、甘肃、宁夏、新疆暂不安排新增项目建设规模。
2016.5.27
《国家保障收购管理通知》
风电企业按新能源标杆上网电价与当地煤电标杆上网电价的差额享受可再生能源补贴
2016.7
《关于建立监测预警机制促进风电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
规定对列为红色的地区,对弃风率及利用小时数提出硬性指标同时规定地方暂时停止批准新的风电项目
2016.7
《关于推动东北地区电力协调发展的实施意见》
主要内容是到2020年,东北地区弃风率要显著下降
2016.7
《关于建立监测预警机制促进风电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
规定了如何划分预警地区的等级
2018.12
《清洁能源消纳行动计划(2018-2022)》
到2022年,全国的平均弃风率要达到5%
3.2.3对政策进行分析
(1) 主体政策 《关于完善风力发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关于适当调整陆上风电标杆上网电价的通知》
2009年7月国家出台的《关于完善风力发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在全国范围内,分成了四级区域,每级区域都有不同的固定上网电价,其中风资源比较丰富的新疆省,内蒙古自治区域被分为第一级区域,因为其风资源较为丰富,所以上网电价也比较低,其他省份会随着划分等级的提升而逐步提高上网电价。风电标杆电价水平分别为每千瓦时0.51元、0.54元、0.58元和0.61元。分区域核定电价的方法一价格经也随着时间的推移经历了多次变动。2014年年底,国家发改委下发了《关于适当调整陆上风电标杆上网电价的通知》该政策:将第I类、II类和III类资源区风电标杆上网电价每千瓦时降低2分钱,调整后的标杆上网电价分别为每千瓦时0.49元、0.52元、0.56元;第IV类资源区风电标杆上网电价维持现行每千瓦时0.61元不变。主要内容是政策的颁布,宣布了国家关于风力发电的主要政策从招标制变成了固定电价上网制度[18]。
图3.2 2014-2018年全国风力发电标杆上网电价表
(2) 优点
① 装机量大幅提升
虽然2016年开始受国家控制项目审批到达整治弃风率的影响,我国2016-2018年新增装机量增长速度开始逐步放缓,但我国装机量从2010年的44733MW,到2018年的212000MW,9年间还是涨幅了373%,装机容量占比由2010年的3.1%提高到2017年的9.2%,跃升为我国的第三大电力来源。
② 电价小幅度上升
上网电价从《风电特许权》时期的中标者平均的平均0.47元/千瓦时的电价回升到分区电价最低0.51元/千瓦时的价格,即鼓励了风电投资者的热情,也使得风力发电保持了和火力、水力发电的竞争性。
③ 加大了补贴力度
国家在2012-2014年对风力发电机组投入补助金额为314亿元,2015年补为122亿元,同时,国家出台了《财政部关于调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征收标准通知》,将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税原来的8分每千瓦时提高到15分每千瓦时,这一政策为风电的补贴提供了资金。
(2) 缺点
① 风力发电机组制造企业过度依赖补贴政策
2011年上半年,为了改善弃风率,政府收紧了新项目的审批权,提出了更加严格的技术要求,检测要求。华锐风电、金风科技
② 消纳问题突出
弃风率,是指因为用电需求不足或者电网接纳能力不足,导致的部分风机停止发电,这部分停止发电的电量占总装机容量的比。弃风率可以直观的反应消纳的程度,弃风率越低,则消纳情况越好。
受固定电价上网制度
图3.3 2011-2017年弃风率
2015年的风况好于同期很多,导致风力发电量增加,全年风电新增装机容量达到3297万千瓦时,再加上全国电力需求放缓,风电在本地消纳不足,部分地区配套电网的建设与风电的建设不匹配的原因,全年弃风电量达到339亿千瓦时,弃风率高达15%,
2014年开始国家大批量出台降低相关政策,就地消纳,建立监管红色地区,对各省份制定降低弃风率的具体百分比,还在2016年2月出台《新能源新建电源投资开发秩序监管报告》,在此政策下,国家核查了2007年至2014年的2071个项目,发现并查处了其中的103个有问题的项目。
2018年,弃风率降到了7%,虽然弃风率持续下降,但是2011-2018年风电机组的装机量从62364MW到了2018年的212000MW,庞大的装机量基数使2018年一年的弃风量还是高达277亿千瓦时。限电损失高达100亿元,弃风问题还有待进一步解决。
③ 过往的政策行政不统一
各地政府对风力发电的审批不一,2011年当地发改委就可以对风力发电项目进行审批,由于在2011年之前风电项目的无序扩张,在2012年,国家收回了地方发改委的权利,尽管这样还是积重难返,国家发改委规定,规模大于50MW的风电项目就必须经过国家发改委的审批,2012年陆续出现了很多49.5MW的风力发电项目,目的就是为了绕开国家发改委,从而在地方进行审批,手续更加简单,标准更加宽松。
④ 过高的补助导致资金缺口
国家在2010-2018年加大了补贴力度,2012-2014年补助为290亿元,2015年补助为122亿元,2016年为124亿元,补助金额在小幅度增加,和补助有关的政策也在进一步落实。
但是这一阶段的装机量的大幅度的增长,2014年我国新增装机量为23GW,2015年为26GW,2017年为19.8GW,2018年为23.2GW。2019年按预计照约24GW的趋势增长,补助力度的增速逐渐跟不上发展势头迅猛的装机量,在2017年末,风电补贴缺口351亿元,2018年风电一年所需补贴761亿元,2020风电一年所需补贴828亿元,解决补偿问题已经刻不容缓。
3.3.2018—今 配额制阶段
3.3.1现阶段面临问题
(1) 主要问题 国家对风力发电行业的补偿金额太大
由招标制和补贴制可以得出结论,首先风电行业的发展离不开政府部门的宏观调控和规划,但是仅仅有国家进行规划是不够的,在国家逐渐去除补贴制的今天,还要靠从国家到消费末端,整个社会来一起承担风力发电发展的前景。因此,在招标制和补贴制度都越来越无法满足如今风电发展的时期,配额制度,似乎成为了唯一的选择。
(2) 次要问题 继续减少弃风率
国家应该在2018年的基础上,继续减少弃风率,降低弃风量。
3.3.2 配额制主导的主要政策
表3.4 配额制主导的主要政策
时间
政策
主要内容
2018.3.7
《2018年度风电投资监测预警结果的通知》
甘肃、新疆、吉林为红色预警区域。内蒙古、黑龙江为橙色预警区域,山西北部忻州市、朔州市、陕西北部榆林市以及河北省张家口市和承德市按照橙色预警管理。其他省(区、市)和地区为绿色预警区域。(降低弃风率)
2018.3.7
《关于印发2018能源工作指导意见通知
要稳步发展风电发电。强化风电投资监测预警机制,控制弃风、弃光严重地区新建规模,确保风电电弃电量和弃电率实现双降(降低弃风率)
2018.3.23
《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及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
各省级电网公司应完成配额的实施方案,要求市场主体优先开展可再生能源电力的交易,在市场机制无法保障可再生能源电力充分利用时,应该按照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配额实施方案进行强制摊销。(配额制)
2018.11
《关于实行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向有关方面征求意见
3.3.3对政策进行分析
(1) 主体政策 《关于实行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制的通知》
配额制是政府通过法律约束,对发电商、供电商和电力消费者进行规定,要求发电商按国家计划的进行占总能源比例的一定额度的风能的生产,这些额度不能通过正常渠道进行销售,一方面,政府部门会对这类发电商颁发一个证书,另一方面,政府会要求公共单位按照一定额度购买证书,证书像是一种商品,单位可以选择价格更低的证书,从而保证电价不会过高,而发电商则可以自主去选择,不会再像招标制一样选出一个最低价。政府的强制规定购买比例,可以保证电力的最优化生产量,同时政府可以有效地监管整个市场。
在2007年我国出台的《可再生能源中长期规划》首次提到配额制,但是由于国家电力系统体制的问题,所以很长一段时间不能落实,但是国家也十分关注配额制,在2012年-2018年出台了7份讨论稿和征求意见书。2019年出台配额制终于出台,但和国外的配额制有所区别。
国外对可再生能源的补贴包括两个政策体系,即上网电价补贴和可再生能源配额制。包括德国在内的欧洲大部分国家采用了上网电价补贴政策来支持可再生能源发展,而配额制政策主要在美国的29个州及华盛顿特区实施。我国目前采用欧洲经验执行的固定电价。从国际惯例上讲,配额制对可再生能源的激励作用逊色于上网电价补贴,因此很多国家先出配额制政策,后调整为上网电价补贴政策。我国目前实行上网电价补贴制度,但在上网电价补贴
(2) 优点
① 缓解弃风问题
除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核定保障小时数地区超过保障小时数的集中式风电(不含海上风电)、光伏发电的可上网电量,其他非水电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部可上网电量均为保障性收购电量,配额制的特点使得弃风率下降似乎变成了顺其自然的事情,但是结果还有待时间检验。
② 电力收购价提高,缓解国家补助的压力
配额制一方面要求政府部门有收购风力发电电力的一定指标,另一方面保证了发电商的自主选择性,使得电力价格会有一定程度的上升,增加企业的利润,缓解国家补助的压力。固定电价制度的取消,使得市场更加灵活,政府逐渐放手,让风电去和火电、水电进行竞争。
国家计划在2020年,风电、水电、火电的发电价格将一致,在2020年左右,彻底取消对风电行业的补贴,风力发电在配额制为主体的政策下,将迎来新的机遇和挑战。
4甘肃省和山东省对《风电发展十三五计划》的不同解读
《风电发展十三五计划》规定到2020年底,风电累计并网装机容量要达到2.1亿千瓦以上,要有效解决弃风问题,海上风电并网装机容量应超过500万千瓦[21]。山东省累计并网容量要达到1200万千瓦,甘肃省累计并网容量要达到1400万千瓦[22]。
4.1甘肃省和山东省风电环境和基础对比
4.1.1风资源的对比
甘肃省的风能储量十分巨大,估计储量为237GW,风能储量位居全国第五,其中甘肃酒泉地区的瓜州市和玉门市年平均风速为7.0m/s-8.0m/s,非常适合发展风电项目。
山东省的可开发风能资源储量为1.71亿千瓦,居于全国第三,并且平均风速可以达到6.0m/s-7.0m/s。山东省是我国发电第一大省,占全国总发电量的8.3%。主要发电手段是火力发电。
可以说,甘肃省和山东省都属于风力资源较为丰富,适宜开展风电项目发展的省份。
4.1.2风电项目建设及运营情况对比
截止2017年底,甘肃省新增并网风力发电机组25万千瓦,累计并网1277万千瓦,发电量136亿千瓦时,利用小时数1088,总体位于全国第三。
山东省新增并网发电机组118万千瓦,累计并网839万千瓦,发电量147亿千瓦,利用小时数1869,总体位于全国第六。
通过数据对比可以发现,甘肃省的新增并网风力发电机组落后于山东省,利用小时数也落后于山东省。
4.2十三五计划中,山东省和甘肃省对政策的解读
4.2.1省十三五计划中总发电量
十三五计划中,甘肃省要达到1400万千瓦的目标,截止2017年底,已经达到1277万千瓦时,所以目标难度不大。甘肃省的主要重心放在了酒泉至湖南远距离风电项目传输项目的保障和监管。
十三五计划中,山东省要达到1200万千瓦的目标,截至2017年底,山东省已完成839万千瓦,目前还有361万千瓦时的差距。所以山东省将重心放在风电项目的建设方面,山东省在十三五计划中一共计划开发51个风力发电项目,总发电量计划为300.45万千瓦,风电新增装机占比为11.1%。
4.2.2两省十三五期间装机容量的对比
山东省计划的51个风电项目中,构成结构为1个项目10万千瓦,1个项目为8万千瓦,39个项目为5万千瓦,1个项目为2万千瓦,整体看规模较小,数量较多[23]。
甘肃省在十三五规划中,计划推进酒泉向特大化风电基地迈进,同时建立定西市通渭、武威市民勤、白银市、庆阳市环县百万千瓦风电基地,总发电量计划达到2500万千瓦[18]。
通过数据对比,可以得出:甘肃省在规划中主要是计划将风电项目产业化,规模化和集成化。山东省则是偏向于多点开花,原因是当下山东省的发电主要依赖火力发电且火力发电技术也较为成熟,风电项目与火电项目竞争时优势不大,短时间内建成规模较大的风电项目可行性比较低,风险较大。小型风电项目的优势在于投资少,项目灵活,适合于此阶段的山东省。
4.2.3两省十三五期间面临的主要问题
《甘肃省十三五能源发展规划》中,重点关注了弃风问题,规定了风力发电消纳应该就地开始,在风力发电较为成熟且弃风问题较为严重的酒泉地区,开展降低弃风率全省示范工作,将兰州铝业、金川公司
山东省不同于内陆省份甘肃,沿海的山东省具有可以发展海上风力发电的优势,《山东省十三五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中,指出十三五期间,山东省风电行业面临的主要问题是应该大力开展海上风力发电项目,规划指出,山东省重点发展陆上3兆瓦以上的风力发电机组,海上10兆瓦以上的大型风力发电机组。
4.3.小结
甘肃省和山东省在地理环境因素,经济发展因素,现阶段风力发电计划中面临的主要问题都不相同。所以对国家统一颁布的《风电发展十三五计划》执行中有着不同。在国家政策的方向上,甘肃省和山东省都在积极鼓励和推动风电行业的发展,对风电行业进行补助,并且根据各自情况,对本省的风力发电项目的规模和体系制定了长远的规划目标和计划。但是在细节和对政策的解读侧重方面,甘肃省和山东省的重点不同。甘肃省的重点目标在于利用自身风资源广泛,具有风电项目基础的优势,计划将风电项目整合成产业化,而山东省自身风电产业基础没有甘肃省突出,所以更倾向于鼓励和发展小型风力发电项目,为山东省下一步进行大型风电项目的发展打下基础。在处理当前面临的风电问题方面,甘肃省政策主要是针对弃风率问题,山东省则是在于开发海上风力风电机组.所以说,相同的国家政策下发给不同的省份,当地政府对其理解和执行也会有不同。
结 论
国家政策的变化对风力发电行业的影响:
由第一章可以得出,丹麦改变了税收优惠和补助政策的倾斜方向,将补助和税收优惠从传统能源向风力发电方向倾斜,使得国家可以从几乎百分百能源依赖进口,到国家风力发电可以满足本国需求,同时还可以为邻国提供电力。
由第二章可以得出,美国的风力发电分为初期、整合期、发展期和调整期四个时期,初期阶段,政策主要是对风电投资人进行退税,提高公众的参与热情,又规定了电力公司必须以高于成本的价格购买独立发电系统的电力,降低了风险性。在整合期,由于初期政策到期,优惠政策不再补贴风电,民众热情下降,风电行业发展见见迟缓。于是政策偏向于对发电进行补助以提高民众热情和降低风力发电成本。在发展期时,绿色证书和配额制保证了发展期繁荣的延续,在调整期时,政策主要是延续了发展期的思路又把重点开始向海上发电移动。可以看出,在风力发电陷入困境之时,政策开始调动民众的积极性和降低了投资者的风险,在风力发电进入繁荣发展期时,政策开始进行配合制度,以保持发展势头的延续。
由第三章可以知道,中国风电的发展离不开政策的发展,我国的风电主体政策经历了招标制,固定电价补贴制,配额制。
招标制规定了风力的最低国产化率和风力发电项目的招标规划,保障了我国风电行业的兴起,但是随着大量的中标项目中标价格过低,招标制变得不再适用,国家主体政策由招标制变成了固定电价补贴制,固定电价补贴制度极大地鼓励了风电投资者的热情,随着越来越多的风电项目投入运行,越来越大规模的风电项目使得补贴金额激增,国家无法满足如此大规模的补贴金额需求,再加上弃风现象严重,国家的政策由固定电价补贴制转向了配额制度,配额制度不急可以减少弃风现象,而且可以逐渐减少国家的补贴力度。
由第四章可以看出,就算是国家统一发布的政策,甘肃省和山东省解读的侧重点也不同,不同的解读方向会对两省的发展造成不同结果:甘肃省更加侧重于弃风问题 ,所以弃风现象得到了有效地缓解。山东省更关注风电行业的发展问题,所以山东省风力发电行业的发展进展迅速。
对政策未来发展的建议
政策应引导跨区跨省交易
我国幅员辽阔,风力资源也各不相同,随着2017年,能源局将黑龙江、内蒙古和宁夏的预警结果由红色调整为绿色[24],这些风力发电资源风雨的地区可以建立新的风电项目,电网企业也可以受理新增并网申请。
以宁夏为例,2017年,宁夏风电装机量为942万千瓦,位居全国第六。在2018年,宁夏的装机容量为3188万千瓦,其中风电装机量为1328万千瓦。在宁夏的预警解除后,势必会有大量的风电新项目投入运营,进一步增加风力发电量。但是另一方面,2017-2018年,全国有甘肃、青海、宁夏、云南、山西、重庆等 6 省用电呈现负增长。
增长的发电量和本省减少的用电量,势必会使夏弃风现象加剧严重。所以,国家应该出台相关政策,引导跨区和跨省交易。
2018年5月,甘肃和新疆交易4.6亿千瓦时(甘肃3.4亿、新疆1.2亿)风力发电给江苏省,这是全国范围内的首次大量风力发电跨省跨区交易。希望国家能在2019年继续出台和跨区跨省交易有关的政策,帮助各省份之间进行交易,同时监管交易进度和质量。
中央和地方的风力发电政策应该加强衔接性
就客观事实来说,国家出台风力发电政策在时间上会落后于各省风力发电企业的发展速度,所以国家政策只能在大体上给各省的发展给予指导和建议,无法要求各省风力发电项目的具体细节,再加上各省的情况不一致,在风力发电项目审批力度和程序上难免会出现松紧不一致的情况,各省在电网系统结构,电网输电能力上也缺乏统一性,对此,国家应该出台相关政策,加强各省之间的衔接性,同时出台细节政策和监管政策,加强国家和地方政策之间的衔接性。
风力发电是无污染清洁、可持续利用能源的一种形式,对保护环境促进经济发展都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国家对风能源政策的不断改进和完善,是国家风电行业能够健康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