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河南省发改委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的通知》。
《通知》指出:
1、优化存量项目建设。具备建设条件的项目,要在履行安全规范的基础上,按期推进建设并达到设计要求;不具备继续建设条件的项目,要及时调整、处置或清理。
2、新能源项目建设季度通报将公布各地存量项目并网率,实行新增项目与存量项目挂钩,对存量项目并网率低的区域,暂停各类新能源增量项目。
3、优先支持已列入以前年度开发方案的存量风电项目自愿转为平价项目,优先支持配置储能的新增平价项目。
4、已列入2019年度建设计划的平价风电项目,须于2020年底前核准并开工建设,逾期未完成的视为自动放弃,项目建设方案予以取消。需要调整的项目,于4月20日前一并报送调整建议。
原文如下:
来源:国际能源网/风电头条(微信号:wind-2005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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