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项目概况
位于广东省东北部、地处闽粤赣三省交界的梅州市,气候宜人,光照充足。据了解,早在多年前梅州市便引进光伏扶贫发电项目,市内部分地区通过这种方式实现了脱贫致富。
梅州市光伏发电产业目前都是以分布式光伏电站为主,大型集中式光伏发电站还是相对的少,所以更加难能可贵。
(梅县区光伏项目选址)
1、项目一期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建筑而积为600000平方米,占地面积为000000平方米。建设100M W光伏电站。选择品科250M P太阳能组件,需用40万块,20块串联,2万列支路并联。年发电量为16500万度。全年产值预计可达7474.5万元。
2、项目二期建设规模及内容:
建设120MW光伏电站,占地面积为25000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200000平方米,选择澳晶250WP太阳能组件,需用50万
块,25块串联,2万列之路井联,年发电量为22000万度。
3、产业配套建设规模及内容:
占地面积: 100000平 方米。建筑面积: 500000平方米, 新建1栋6层办公大楼及3栋5层宿舍楼。温室恒温种植大棚300座1
层,生产原料仓库2座1层。生产车间3座1层,值班监控室3座1层。本项目分五期建设完成。建设育苗,育种基地3000亩,
培育南药品种100种,研发培育种苗20种,每年育苗,育种100万株。
02
电网复函
梅州供电局关于广东梅县白渡镇120兆瓦农光
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并网意向的复函
梅州市**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出具广东梅县白渡镇120MW农光互补光伏发
电项目接入和消纳支持性意见的函》收悉。经研究,函复意见如下:
一、你公司拟在梅县区白渡镇罗寨村梅州坑区域建设的120兆
瓦光伏项目,该项目已取得梅县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备案。
二、电源和电网项目建设均属于国家基本建设项目,均需办理相关支持性文件方可合法合规建设。按照标准工期,输电线路的正常立项及建设周期约4年(不含接入系统审批时间)。对于接入500千伏及以,上及电网及骨干网架的新能源的配套送出工程必须由电网企业投资建设,对于接入非骨干网架的220千伏及以下电网的新能源配套送出工程,优先由电网企业投资建设,如电网企业投资建设投产时限难以满足匹配发电企业要求的投产时限,在完全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下,可由发电企业投资建设。
三、梅州市目前区域内水电、火电等电源规模较大,已并网装机容量约4527兆瓦,全市总体用电负荷不高,2020 年最高用电负荷约2232兆瓦,大机小网的事实仍将在相当一段时期内存在,若集中投运电源规模较大,能源难以全额就地消纳。为更好的促进源网协调发展,电源需根据电网安全需求合理安排运行方式,建议电源项目按照一定容量配套建设储能系统。
四、为落实碳达峰碳中和重大决策部署,支持新能源建设,我局原则上支持本项目接入梅州电网,具体接入方案、规模及投产年份待贵司委托设计单位开展论证分析并报电网企业审查批复后确定,后续请根据政府主管部门及电网企业管理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五、请贵公司在获得发改部门允许开展前期工作的相关意见及土地租赁合同等相关支持性文件后,根据接入系统工程项目建设周期,合理安排建设投产时序。
六、本接入意见复函有效期一年。
特此函复。
联系人:袁传东0753-2162791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梅州供电局
03
转让协议
光伏电站项目股权转让协议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
签订时间:年月日
签订地点:
鉴于:1.甲方为国内领先的光伏发电项目开发、投资运营商,拥有强大的技术解决方案、投融资及资本运作能力。
2.乙方持有投资开发广东省梅州市**发展有限公司光伏项目。
3.甲方经过充分调研已知悉以上投资项目的基本状况。
现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就乙方投资开发的广东省梅州市军威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光伏电站项目,收购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内容及模式
1.1.甲方通过收购乙方100%的股权转让模式,股权转让模式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公司股权转让等具体事宜由甲、乙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乙方确认公司股权转让。
1.2.乙方提供项目公司相关的执照、证件及印鉴相关信息工商调档文件、合同资料及其附件备案证二个:一个100Mw、2020年10月申请;一个120Mw,2021年7月申请,立完项。5400亩用材林(其中有将近三百亩不用调,已经调好,一百多亩生态林不能调,五千亩用材林可以调规,18本林权证,林权证到期2060年,租金已经交2022到2045年,(备注每年管理费八元/亩)电网接入意见书,市领导批示做光伏记要。变电站到光伏项目所在地4.6公里,2022年5月18日村里和**公司在公证处一起公证可以调规农光互补公证书。
1.3.甲方光伏项目建设在同等市场条件下,甲方优先给予部分劳务工程给予乙方,乙方保证同等市场条件下,符合甲方的技术规范及施工品质要求。
1.4.如尽调结果,符合甲方投资标准要求。分三次将8600万的股权转让(调规共管一千万元,四个月,调规不成,退还共管人民币1千万元给乙方)。
调规完成后分三次结清。
第一次付80%费用,过80%股权,
第二次15%,过15%股权电网同意入网。
第三次:开工后三个工作日付5%,过5%股权。
支付方式:按乙方要求支付到乙方指定账户上。同步转让百分之百股权,乙方协助甲方办理后续相关手续,合规的费用甲方出)。
二、排他性约定
项目排他性合作期限自甲方付款股权转让协议生效期间,乙方不能向甲方之外的第三方推荐此项目。否则,甲方有权追索乙方违约给甲方带来的所有损失。若因甲方的原因项目无法实施的,乙方有权追索甲方违约给乙方带来的所有损失。
三、保密条款
3.1.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向其他第三方泄露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或相关信息,也不得将本协议内容及相关档案材料泄露给任何第三方,但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披露的除外。
3.2.保密条款为独立条款,在本协议期满、解除或终止后仍然有效。
四、违约责任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或未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五、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梅州市项目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六、其他
6.1.本协议由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6.2.本协议一式【4】份,甲方、乙方双方各【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