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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7日,安徽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开展2022年第一批次风电和光伏发电项目并网规模竞争性配置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各市发改委认真组织风电、光伏发电投资企业在落实好建设条件的基础上,规范有序开展各类项目申报工作,严格按照附件模板要求编制申报材料,并按要求对项目资格初审和电网接入申报资料审核汇总后,于2022年4月20日前报送省能源局。
根据《通知》要求,本次风电项目竞争性配置的并网规模100万千瓦,光伏为200万千瓦。申报项目应于2024年底前并网发电,2025年6月底全容量并网。单个申报项目规模原则上不超过15万千瓦。其中拟申报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的风电项目不参与本次竞配。
根据第一批次风电项目竞配情况,视情对第二批次风电项目竞争性配置评分细则进行必要的修改完善。
单个一级集团公司(含所有下属公司)获得的并网规模不超过总并网规模的20%。
企业可通过自建、合建共享或者购买服务等市场化方式配置电化学储能,电化学储能电站按照国家和省能源局要求建设。
自建储能电站须不迟于发电项目投运。合建共享或者购买服务等市场化方式配置储能的按照省能源局关于集中式储能建设有关要求执行。
据了解,2021年12月6日,安徽省能源局下发省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方案的通知。当时共确定19个风电项目,合计1426MW,配置电化学储能容量600.4MW,火电灵活性改造新增调峰容量349.7MW。53个光伏项目,共计4574MW,配置电化学储能容量961.5MW,火电灵活性改造新增调峰容量619.6MW。在以上项目中,阳光电源、国电投、国家能源集团领衔,均获得600MW以上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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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政策原文)
责任编辑:王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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