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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深化电价市场化改革调整工商业用户峰谷分时时段

2022-12-14分类:电力资讯 / 电力科技来源:
【CPEM全国电力设备管理网】 点击左上方「新疆钢铁行业协会」快速关注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快推进电价市场化改革,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电价的机制,确保电力安全稳定供应,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工作要求,经自治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3月9日印发《自治区贯彻落实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方案》(新发改规〔2022〕6号)。
《方案》明确了四项改革措施。
一是放开燃煤发电上网电价。燃煤发电电量全部进入电力市场,通过市场交易在基准价+上下浮动范围内形成上网电价,浮动范围扩大为上下浮动原则上均不超过20%,高耗能企业市场交易电价不受上浮20%限制。
二是调整目录销售电价。取消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推动尚未进入市场的工商业用户全部进入电力市场。居民、农业用电继续执行目录销售电价政策。
三是建立电网代理采购机制。鼓励工商业用户直接参与市场交易,暂未直接参与市场交易的,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
四是完善分时电价机制。优化峰平谷时段划分,明确分时电价标准,建立尖峰电价,完善市场化用户执行方式,鼓励用户主动参与电网调峰。
《方案》要求强化保障措施,确保改革平稳落地。要全面推进电力市场建设,有序放开各类电源发电计划,健全电力市场体系,加快培育合格市场主体;完善新能源电价机制,严格可再生能源消纳权重考核,更好体现绿色电力价值;做好市场价格波动风险防控,密切跟踪电力市场变化,保障代理购电机制平稳运行;强化市场运行监管,围绕发用电市场中的交易行为、信息公开、电费结算、服务质量等方面,加强对电力企业和交易机构的监管,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


 3月24日,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发布《关于调整全区工商业用户峰谷分时时段的公告》,为落实新发改规〔2022〕6号)《方案》要求,全区工商业用户峰谷分时时段统一调整为以下标准:
每日用电时间划分为高峰、平段、低谷时段,具体为:高峰时段8小时(8:00-11:00,19:00-24:00);平段8小时(11:00-14:00,16:00-19:00,0:00-2:00);低谷时段8小时(2:00-8:00,14:00-16:00)。
夏季7月份的21:00-23:00,冬季1、11、12月份的19:00-21:00由高峰时段调整为尖峰时段,执行尖峰电价。
工商业用电高峰、低谷电价分别在平段电价基础上上下浮动65%。尖峰时段电价在高峰时段电价基础上上浮20%。
大工业、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执行分时电价(除国家明确规定的电气化铁路牵引用电外),居民、农业用电不执行。

 

 

来源:综合人民资讯、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整理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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