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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力市场动态(2022年10月31日—11月6日)

2022-12-17分类:电力资讯 / 电力科技来源:
【CPEM全国电力设备管理网】


「华电综合能源服务」导读:本轮电力市场化改革,是综合能源服务业务在中国萌芽、发展、壮大的基础。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市场营销部主办,「华电综合能源服务」以周为单位,汇总电力市场新闻,编辑《中国电力市场动态》,及时反映电力市场的最新动态。以下为2022年第45期(总第71期),为2022年10月31日—11月6日电力市场动态汇总。



>>  本周 TOP<<


  • 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闽粤联网工程临时价格的通知》

  • 南方区域电力现货市场不结算试运行第2阶段工作启动

  • 山西印发《山西省电力市场运营管理办法》

  • 《山东省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工作指南》公开征求意见

  • 《浙江省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2022年修订版)》公开征求意见

  • 《重庆市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现货)》公开征求意见

  • 广东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广东电力市场2022年售电公司持续满足注册准入条件专项核查处理情况





>>  全 国 <<

10月31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建立健全碳达峰碳中和标准计量体系实施方案》。方案提出,加快新型电力系统标准制修订。围绕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开展电网侧、电源侧、负荷侧标准研究,重点推进智能电网、新型储能标准制定,逐步完善源网荷储一体化标准体系。加强电力市场、电能替代、需求侧管理、虚拟电厂等领域标准制修订。
11月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闽粤联网工程临时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22〕1604号),明确闽粤联网工程临时价格实行单一容量电价制,容量电费为2.3亿元/年(折算容量电价为115.0元/千瓦·年,含税),输送电量不再单独收取费用。闽粤联网工程容量电费由福建电网、广东电网各分摊50%,即各分摊1.15亿元,并相应纳入当地省级电网输配电价疏导。

国网区域
11月1日: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发布2022年10月市场化交易规模。10月,在年度交易基础上,省间市场月度、月内交易达成65笔,规模97.7亿千瓦时。一是开展三华地区购电交易,电量合计65亿千瓦时。其中,密切关注来水形势变化及机组投产进度,响应市场主体交易需求,苏洼龙电厂送湖北及四川达成3.1亿千瓦时。二是根据市场主体需求开展三峡、灵绍直流配套电源、山西火电与相关市场主体合同交易2.3亿千瓦时。三是华北、华东、东北、西北区内省间互济交易32.7亿千瓦时。
11月3日: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发布2022年10月省间交易电量有关情况。一是省间市场交易情况,10月完成交易764亿千瓦时;1~10月累计完成773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9.9%。二是特高压直流交易情况,10月交易411亿千瓦时;1~10月交易电量402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8.3%。三是省间清洁能源交易情况,10月完成交易456亿千瓦时;1~10月累计完成452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0%。

>>  华 北 <<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山东 蒙西



北京
10月31日:首都电力交易中心公布2022年11月交易时序安排。2022年11月月内、12月月前合同电量转让交易,11月月内交易申报为11月9日,12月月前申报时间为11月14日;2022年11月京津唐电网(北京地区)月内、12月月前电力直接交易电量需求申报,申报时间为11月11日(11月月内)、11月15日(12月月前);提交绿电交易双边意向协议,11月15日前。
11月1日:首都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收集北京地区2023年绿电、绿证需求的通知》,调研内容为电力用户关于绿电、绿证需求情况。
河北南部电网
10月31日:河北电力交易中心发布河北南部电网2022年11月月度发电侧合同电量转让交易结果。
11月1日:河北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常态化组织新能源发电企业入市参与省间电力现货市场的通知》,已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含豁免),且有意愿参与省间电力现货交易的新能源发电企业,可向河北电力交易中心提交入市申请,经审核无异议后,相应发电企业随即取得省间电力现货交易资格,交易中心将在交易平台定期更新省间现货新能源发电企业入市名单。
11月4日:河北电力交易中心发布《河北南部电网2022年年度电力直接交易合同12月份分时电量电价调整的通知》。
冀北
11月4日:冀北电力交易中心举办2022年度冀北电力市场系列培训第二期,讲解中长期分时段交易及绿电、绿证交易机制。在此之前,10月28日,冀北电力市场首期培训成功举办。
山西
11月2日: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山西省电力市场运营管理办法的通知》(晋政办发〔2022〕87号)。其中提到,山西电力现货市场按照全电力优化、新能源优先的原则,以集中竞价、统一出清的方式开展优化出清计算,确定机组组合、分时发用电计划曲线、分时节点电价等。
11月4日:山西电力交易中心发布2022年12月月度及12月月内电力交易公告,将于11月17日至12月29日组织开展2022年12月月度及12月月内电力交易。
山东
10月31日:山东省发改委发布《关于生物质发电上网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 鲁发改价格〔2022〕916号 )。通知指出,2022年起,新核准(备案)生物质发电项目上网电价按同期燃煤发电基准价执行,现行标准为每千瓦时0.3949元(含税)。后期具备条件时通过竞争性配置方式形成上网电价。
11月1日:山东省发改委征求《山东省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工作指南(征求意见稿)》意见。《工作指南》提到,代理购电用户代理购电价格、容量补偿电价高峰时段上浮70%、低谷时段下浮70%。在1千伏及以上代理购电用户中建立尖峰电价和深谷电价机制,即尖峰时段上浮100%、深谷时段电价标准为0。
11月3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山东省十四五节能减排实施方案》。方案提到,实施外电入鲁提质增效行动,不断提高省外来电规模和绿电比例。到2025年,全省能源结构进一步优化,外电入鲁规模达到1500亿千瓦时以上、力争达到1700亿千瓦时,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到13%左右。

>>  华 东 <<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上海
10月31日:上海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组织开展上海电力市场主体省间绿色电力交易需求信息收集工作的通知》,前期已上报过2023年绿电需求的用户无需再次上报。
10月31日:上海电力交易中心发布2022年11月上海月度电力直接交易及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工作场内集中交易结果。
江苏
10月31日:江苏电力交易中心公示2022年10月下旬江苏电力市场月内挂牌交易结果。共成交电量7.52亿千瓦时,成交价格468.14元/兆瓦时。
11月1日:江苏电力交易中心公示2022年10月江苏电力市场购电侧月内合同电量转让交易结果。最终成交347笔,成交电量2.83亿千瓦时,成交均价469.49元/兆瓦时。
11月3日:江苏电力交易中心印发《关于入市协议签订、履约保障凭证办理相关工作的通知》,所有注册生效的售电公司在参与江苏电力市场交易前,需向交易中心提供履约保障凭证。
11月4日:江苏电力交易中心发布2022年11月月内及12月份月度交易时间安排。


浙江
11月2日:浙江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开展2023年售电公司履约保函收取工作的通知》。根据《浙江售电市场履约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浙电交易市场〔2021〕33号)和浙江省电力市场化交易政策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开展2023年售电公司履约保函的收取工作。收取对象为在浙江电力交易平台注册生效,拟参与2023年浙江省电力市场化交易的售电公司。
11月4日:浙江省发改委征求《浙江省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2022年修订版,征求意见稿)》意见。通知指出,售电公司应主动晾晒批发侧、零售侧分时交易价格和平均度电购销价差,促进市场公开透明。
安徽
10月31日:安徽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安徽省2022年11月电力交易月历:


10月31日:安徽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安徽省2022年10月份月内合同转让(下旬)交易成交结果。
11月1日:安徽电力交易中心公示2022年三季度电力直接交易偏差结算情况。
11月3日:安徽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开展2022年11月月内安徽省间代理绿色电力交易的通知》。参与交易的市场主体为按要求完成市场注册,具有绿色电力消费及认证需求、愿意为绿色电力环境权益付费的用电企业,且已向安徽电力交易中心提交省间绿电交易需求的市场主体。
福建
10月31日:福建电力交易中心发布2022年11月份中长期交易工作时序安排:


11月6日:福建电力交易中心发布通知,邀请电力用户参与绿证交易需求调研。

>>  华 中 <<

湖北 湖南 河南 江西



湖北
11月1日:湖北电力交易中心发布湖北省2022年11月月度电网企业代理购电交易成交结果。
河南
10月31日:河南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开展2022年11月份月内(第一批次)双挂双摘电力直接交易(含电能替代交易)的公告。
11月2日:河南电力交易中心发布2022年11月份月度电网企业代理购电交易成交结果。
11月3日:河南电力交易中心发布2022年11月份关停代发电量确认交易成交结果。
江西
10月31日:江西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开展江西电力市场2022年11月份月内连续交易的通知》,拟于11月1-20日(工作日)组织开展江西电力市场2022年11月份月内连续交易,其中11月16日开展11月份电量预测调整,最后一个交易日为11月18日。
11月4日: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深化价格机制改革支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实施方案》。方案提出,建立健全促进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发展的价格机制;持续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

>>  东 北 <<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蒙东



黑龙江
11月2日:黑龙江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推进绿电、绿证交易工作的通知》。通知称,按照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关于推进电力交易机构开展绿色电力证书交易的通知》(发改办体改〔2022〕797号)、《关于有序推进绿色电力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办体改〔2022〕821号)、黑龙江省发改委《落实新增可再生能源消费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政策工作方案》(黑发改新能源函〔2022〕300号)等文件要求,黑龙江省拟于近期开展2022及2023年度黑龙江省绿电、绿证交易相关工作,请有相关交易意愿的发、用电企业于11月4日前向交易中心提报相关交易需求。

>>  西 北 <<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宁夏
10月31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碳达峰实施方案》。《方案》提出,加强需求侧管理和顺应体系建设,引导工商业可中断负荷、电动汽车充电网络、加氢站、虚拟电厂等参与系统调节,提升电力需求侧响应和电力系统综合调节能力。
新疆
11月2日:新疆电力交易中心发布《2023年绿色电力交易需求申报公告》,要求市场主体申报(1)疆内平价新能源企业2023年省内绿电交易可接受最低价格、(2)疆内平价新能源企业2023年外送绿电交易可接受最低价格、(3)用户侧省内(省间)2023年绿电交易购电需求、(4)用户侧省内(省间)2023年绿电交易可接受最高价格。其中,新能源企业申报可接受最低价格,暂不考虑262元/兆瓦时的省内绿电交易最低指导价格。

>>  西 南 <<

四川 重庆 西藏



四川
10月31日:四川电力交易中心发布2022年11月第2次周交易预成交结果。水电消纳双边增量3000兆瓦时,平均电价265.00元/兆瓦时;双边调减-5000兆瓦时;发电侧双边转让108708兆瓦时;用电侧双边转让38823兆瓦时;集中交易332644兆瓦时,平均电价266.09元/兆瓦时。
10月31日:四川电力交易中心发布2022年11月第3次周交易预成交结果。水电消纳双边增量38700兆瓦时,平均电价281.33元/兆瓦时;双边调减-1000兆瓦时;发电侧双边转让150472兆瓦时;用电侧双边转让87977兆瓦时;集中交易153821兆瓦时,平均电价272.67元/兆瓦时。
重庆
10月31日:重庆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12月电力零售交易的公告》。
11月3日:重庆电力交易中心发布重庆市2022年11月月内第1次市场化交易结果。
11月4日:华中能源监管局公开征求《重庆市电力中长期 交易规则(现货)(征求意见稿)》意见。通知称,为加快推进重庆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华中能源监管局组织起草了《重庆市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现货)(征求意见稿)》。
链接:http://hzj.nea.gov.cn/adminContent/initViewContent.do?pk=4028481a841483a2018440a19cbe78f3
>>  南 方 <<

广东 广西 云南 贵州 海南



南方区域
11月1日:广州电力交易中心在南方区域统一电力交易平台,发布2022年11月南方区域跨区跨省电力交易计划。10月17-24日,广州电力交易中心组织开展了2022年11月南方区域跨区跨省月度双边协商、发电合同转让、增量挂牌交易。
11月3日:广州电力交易中心在南方区域统一电力交易平台,发布2022年11月南方区域跨区跨省(含中老联网跨境)第二次周交易结果。11月1日-2日,广州电力交易中心组织开展上述交易。
11月5日:广州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开展南方区域电力现货市场不结算试运行第2阶段工作的通知》。南方区域电力现货市场(云南贵州广东)于2022年7月23日启动不结算试运行以来,已稳定运行超过3个月。自2022年11月2日起,广西、海南纳入南方区域电力现货市场试运行,南方区域电力现货市场进入五省区全模型试运行,出清结果暂不作为相关市场主体发电计划安排和结算依据,这一阶段不安排结算,调电另行通知。[ 通知链接 ]
广东
11月4日:广东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广东电力市场2022年售电公司持续满足注册准入条件专项核查处理情况的公告》,对50家连续12个月未进行实际交易的售电公司,暂停其交易资格;对39家近12个月内有进行实际交易但经核查确认未持续满足注册准入条件的售电公司,限制其新增零售合同交易。
广西
10月31日:广西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开展2022年12月绿色电力市场化交易的通知》,按照自治区政府主管部门有关文件规定,现组织开展2022年12月绿色电力市场化交易。
11月1日:广西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开展2023年售电公司履约保障凭证收取工作的通知》。收取范围为拟参与2023年广西电力市场交易的售电公司。售电公司参与2023年年度交易前,应向广西电力交易中心提交履约保函或者履约保险等履约保障凭证,应缴金额=Max[Max(过去12个月批发市场交易总电量,拟代理用户的过去12个月实际用电总量)*0.8分/千瓦时,Max(过去2个月月度交易计划总电量,过去2个月结算总电量)*5分/千瓦时]*信用评价等级系数。
云南
10月31日:昆明电力交易中心发布《云南电力市场化交易快报(2022年11月)》


11月4日:昆明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开展2022年10月用电侧偏差电量交易及售电公司零售分配的通知》,申报时间为:用电侧偏差电量双边协商交易 11月7日13:00-15:00,用电侧偏差电量挂牌交易 11月7日15:10-15:40,售电公司零售分配11月9日9:00-12:00。
海南
11月2日:海南电力交易中心披露2022年11月海南电力市场供需预测和运行计划安排信息。
11月3日:海南电力交易中心发布2022年11月市场化交易时间安排。

-   T H E   E N D   -

 本文来源 |国家能源局及派出机构、电力交易中心等

 编  辑 |邢 政

 出  品 |华电集团市场营销部、华电清洁能源公司

 推送日期 |2022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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