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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储能10MW/2h可参与!三重补偿!安徽电力调频辅助服务市场运营规则征意见

2022-07-30分类:电力资讯 / 电力科技来源:国家能源局华东监管局
【CPEM全国电力设备管理网】 日前,华东能源监管局就安徽电力调频辅助服务市场运营规则公开征求意见。规则指出,调频辅助服务方应具备6点条件,其中独立储能电站充/放电功率应在10兆瓦以上,持续时间2小时以上。负荷聚合商、虚拟电站等调频辅助服务提供充/放电功率应在5兆瓦以上,持续时间1小时以上。独立储能电站、负荷聚合商、虚拟电站至少具备小时粒度的分时计量装置,并能进项可靠的信息传输。提供调频辅助服务可以获得的补偿费用包括:基本补偿费用、调用补偿费用、现货调整补偿费用。单位调频里程价格最高6元/兆瓦。具备AGC、APC功能的调频辅助服务提供方可以获得基本补偿。每月按AGC、APC的投运率和可调节容量的乘积补偿240元/兆瓦。抽水蓄能电站、工商业用户将参与调频市场分摊/分享费用。目前各省调频辅助服务补偿规则如下:关于公开征求《安徽电力调频辅助服务市场运营规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的通知》(发改能源规〔2020〕88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21〕809号)、《电力并网运行管理规定》(国能发监管规〔2021〕60号)、《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办法》(国能发监管规〔2021〕61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完善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的意见》(发改能源〔2022〕206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近期,华东能源监管局组织起草了《安徽电力调频辅助服务市场运营规则(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建议。此次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2年4月27日至5月27日。

日前,华东能源监管局就安徽电力调频辅助服务市场运营规则公开征求意见。规则指出,调频辅助服务方应具备6点条件,其中独立储能电站充/放电功率应在10兆瓦以上,持续时间2小时以上。负荷聚合商、虚拟电站等调频辅助服务提供充/放电功率应在5兆瓦以上,持续时间1小时以上。独立储能电站、负荷聚合商、虚拟电站至少具备小时粒度的分时计量装置,并能进项可靠的信息传输。提供调频辅助服务可以获得的补偿费用包括:基本补偿费用、调用补偿费用、现货调整补偿费用。

单位调频里程价格最高6元/兆瓦。具备AGC、APC功能的调频辅助服务提供方可以获得基本补偿。每月按AGC、APC的投运率和可调节容量的乘积补偿240元/兆瓦。

抽水蓄能电站、工商业用户将参与调频市场分摊/分享费用。目前各省调频辅助服务补偿规则如下:

关于公开征求《安徽电力调频辅助服务市场运营规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的通知》(发改能源规〔2020〕88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21〕809号)、《电力并网运行管理规定》(国能发监管规〔2021〕60号)、《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办法》(国能发监管规〔2021〕61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完善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的意见》(发改能源〔2022〕206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近期,华东能源监管局组织起草了《安徽电力调频辅助服务市场运营规则(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此次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2年4月27日至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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