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至5日,第七届东亚峰会清洁能源论坛在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福州举行。这座与东盟地缘相近、人文相亲的城市,为这场以“高水平互联推动高质量区域发展”为主题的论坛提供了重要舞台。
国家能源局副局长何洋在论坛致辞中清晰指明:“作为全球最具活力和发展潜力的两大经济体,中国和东盟始终顺应全球发展大势,携手同行,积极推进清洁能源合作领域不断拓展、规模不断扩大、水平不断提升,为区域发展不断注入新动能。”
论坛披露的核心数据更直观印证了这份活力——自中国与东盟开展电力贸易以来,累计交易超750亿千瓦时,其中绿电占比超90%;截至2024年底,水电、风电、光伏项目累计投资比2014年增长超5倍,装机规模增长了15倍。
能源合作是东盟合作皇冠上的明珠
“东盟与中国不仅拥有源远流长的对话合作关系,更是涵盖几乎所有领域的密切伙伴,其中能源合作为重中之重。”东盟能源中心执行主任拉齐布・达伍德的现场致辞,与马来西亚总理安瓦尔・易卜拉欣的评价不谋而合。作为东盟2025年轮值主席国,安瓦尔在今年第43届东盟能源部长会议上,将能源合作称为“东盟合作皇冠上的明珠”。这一赞誉在本次论坛展示的多维成果中得到了充分印证。
如今,中国与东盟清洁能源合作已形成多层次、宽领域的良好格局,实打实的数据背后,是一条从基础设施到产业贸易、从投资赋能到技术共享的完整协作链条。
电力联通的紧密协作,成为合作的重要基石。中国与东盟积极推动共建“一带一路”倡议与东盟互联互通总体规划对接,截至2024年底,16条110千伏及以上跨境输电线路已建成投用,累计实现电力交易750亿千瓦时,其中绿电占比超90%,区域绿色电力共享格局初步成型。
产业对接的深化让合作,从蓝图落地为实景。中方鼓励中资企业深度参与东盟清洁能源投资建设,柬埔寨桑河二级水电站、老挝孟松风电、马来西亚赛京卡特储能、越南涵剑光伏等一批标志性工程相继落地,不仅推动双方水电、风电、光伏项目累计投资较2014年增长超5倍、装机规模增长15倍,更切实支撑了当地经济社会发展。
贸易与投资的双向赋能,则为合作注入了持续动能。2024年,中国与东盟在新能源汽车、锂电池、太阳能电池等“新三样”领域的贸易额达121.5亿美元,较2019年增长74%,质优价廉的中国新能源产品为东盟能源转型提供坚实保障;2000-2020年间,中国占东盟收到的外国公共投资可再生能源比重的60%,成为区域绿色投资的核心来源。
据水电水利设计总院总经理、中国—东盟清洁能源合作中心中方执行单位负责人易跃春介绍,中国—东盟互为重要投资伙伴,中企在东盟参与的电源电网项目总数超过190个,总投资额突破920亿美元,其中电源类项目在数量和金额上的占比均超过80%。
携手谱写清洁能源合作新篇章
扎实的合作成果为双方未来协作筑牢根基,而清晰的战略目标、务实的行动规划,正推动中国—东盟清洁能源合作从“量的积累”向“质的跃升”迈进。
这种跃升的底气,源于双方高度契合的能源转型目标:中国提出到2035年风电和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力争达到36亿千瓦的目标,东盟则在《东盟能源合作行动计划2026-2030》中提出2030年可再生能源在装机容量中占比提升至45%、在一次能源供应中占比达30%的愿景。这种战略契合为深化合作创造了广阔空间。
为将共识转化为行动,何洋提出四点具体建议,进一步明确合作路径:一是强化顶层协同,依托中国—东盟清洁能源合作中心完善政策沟通机制,促进标准互认、信息互享;二是深化基础互联,加快能源基础设施建设与互联互通,促进投资、技术、资源、市场等要素的优化配置;三是拓展产业协作,聚焦新能源开发、储能技术、智慧电网等领域开展实证应用与技术示范,促进更多“合作意向”向“合作实效”转化;四是坚持创新驱动,推广数字化、智能化能源系统,探索绿色金融、绿证体系建设与互认等新型合作模式。
东盟秘书长高金洪也在致辞中强调,区域合作必须“将计划转化为项目,将雄心转化为改变人民生活的切实行动”,并呼吁各方加强团结,共同应对能源安全与气候挑战,指出“没有任何一个国家能够独自实现能源安全和气候目标”。
2026年,中国与东盟将迎来建立全面战略伙伴关系五周年。随着《中国—东盟全面战略伙伴关系行动计划(2026—2030)》与《东盟能源合作行动计划2026-2030》的协同实施,双方在可再生能源开发、电网互联、绿色金融、技术创新等领域的合作将进一步深化,形成政策协同、项目落地、技术共享的良性循环。
站在这一重要新起点上,中国—东盟清洁能源合作正向着更高质量、更可持续、更具韧性的方向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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