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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电力现货结算试运行经营主体热点诉求的答复

2025-10-09分类:数智电力 / 数智电力来源:河南电力交易中心
【CPEM全国电力设备管理网】

为切实提高电力市场服务质量,更好地帮助经营主体了解交易规则、参与电力交易,河南电力交易中心汇总分析了3、4月份各类经营主体较为集中的主要诉求、问询内容,现统一解释答复如下:

01

现货市场模式下,省外市场的电量如何与省内现货市场衔接?

答:华中调峰辅助服务市场送出电量按照规则分摊。华中备用辅助服务市场送出执行电量、华中调峰辅助服务市场购入执行电量、燃煤机组省间现货市场送出执行电量、华中调峰辅助服务市场送出执行电量以及省间中长期交易合同电量视为省内中长期合同参与现货结算。

新能源省间现货执行电量、新能源省间中长期送出合同电量、新能源华中调峰辅助服务送出执行电量视为省内中长期合同按照成交价格优先结算。

02

参与现货流程如何申报?

答:所有参与电力现货电能量市场的经营主体必须通过电力交易平台进行日前市场交易申报,各经营主体需每日向市场运营机构提交申报信息,迟报、漏报或不报者均默认采用缺省值作为申报信息。

D-1日9:45前参与现货市场的燃煤机组通过电力交易平台进行日前市场交易申报。申报信息主要包括:机组启动费用(元/次)、空载费用(元/小时)、电能量费用(元/兆瓦时)等。集中式新能源按照本方案日前申报要求申报电力价格曲线;售电公司和电力批发用户通过电力交易平台申报运行日的用电需求曲线;独立储能企业申报运行日96点充放电曲线。

03

如何形成中长期曲线?

答:中长期交易电量全部开展分时段交易,按照自然日24小时划分为24个时段,通过交易形成中长期合约分时曲线。

04

现货市场日清算的主要流程?

答:D+2日,组织开展日清电量公示,经营主体完成电量确认、异常反馈;

D+2日,电网企业核实电量异常信息,并重新推送交易机构;

D+3日,完成日清算工作,发布市场经营主体的日结算依据(核对版);

D+4日,市场经营主体确认日结算依据;

D+5日,根据各方处理意见,对需调整的日结算依据(核对版)进行重算,并重新发布已重算的日结算依据。

05

现货市场月结算的主要流程?

答:M+1月5工作日,向市场经营主体、相关电网企业出具上月结算依据(核对版);

M+1月6工作日,市场经营主体、相关电网企业应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对、异议反馈(若有)和确认,逾期视为已确认;

M+1月7工作日,电力交易机构应在1个工作日内组织市场经营主体、相关电网企业、相关电力调度机构进行核实;

M+1月8工作日,市场经营主体应对修正后的结算依据(核对版)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对和确认;

M+1月8工作日,向市场经营主体、相关电网企业发布上月正式结算依据。

06

现货日清算账单中有哪些费用类型?

答:燃煤发电企业包含:中长期合同电费、日前市场偏差电能量电费、实时市场偏差电能量电费,启动成本补偿。

新能源发电企业包含:省间市场电能量电费、省内绿电电能量电费,省内现货电能量电费、省内优先保障电能量电费。

用电侧(售电公司及负荷聚合商)包含:中长期合同电费、日前市场偏差电能量电费、实时市场偏差电能量电费、用户侧偏差回收费用。

独立储能包含:中长期合同电费、日前市场偏差电能量电费、实时市场偏差电能量电费、独立储能因电网调整费用补偿。

07

集中式新能源发电企业日清算中的费用类型?

答:省间市场电能量电费、省内绿电电能量电费:按照省间市场、绿电分时电量相应合同约定价格计算省间市场和绿电电费。

省内现货电能量电费、省内优先保障电能量电费:新能源机组实际上网电量扣减省间市场和绿电结算电量后,20%电量按照实时现货市场价格、80%电量按照燃煤基准价计算。

08

现货市场中用户侧绿电合同是否受新能源政府授权合约的限制?

答:用户侧绿电交易合同电量不超过新能源政府授权合约电量。

09

现货市场中调平电费是什么?

答:月度实际电量与累计分时电量之差以现货市场均价计算调平电费。

10

用户侧偏差回收费用的概念及计算方式?

答:现货电能量市场中,电力批发用户、售电公司、负荷聚合商自身或代理用户在日前市场中申报的用电需求曲线与其实际用电曲线之间的偏差不得超出允许偏差范围。当实际偏差率高于允许最大申报偏差率时,应将对应的现货电能量市场结算收益回收。目前允许偏差比例限值为10%,回收倍数为1。

11

现货月结算账单中有哪些费用类型?

答:燃煤发电企业结算项目包括电能量电费、成本补偿费用、成本补偿费用分摊、超额获利回收费用、调平电费、市场分摊/返还费等。

集中式新能源发电企业结算项目包括电能量电费、调平电费、市场分摊/返还费等。

电力批发用户、售电公司、负荷聚合商结算的批发市场总电费由电能量电费、偏差回收费用、调平电费、超额获利回收费用、市场分摊/返还费用等组成。

12

燃煤发电企业超额获利回收费用的概念及计算方式?

答:以发电企业中长期净合约电量Q中长期净合约电量(总售出合约电量减去总购入合约电量,含省间)除以月度Q实际上网电量作为中长期交易合同签约比例,当签约比例高于或低于上下限时,将对应的结算收益回收。目前签约比例上限和下限分别为110%和90%,回收倍数为1。

13

用户侧超额获利回收费用的概念及计算方式?

答:以批发市场用户中长期净合约电量Q中长期净合约电量除月度实际结算电量Q实际结算电量作为为中长期交易合同签约比例,当签约比例高于或低于上下限时,将对应的结算收益回收。目前签约比例上限和下限分别为110%和90%,回收倍数为1。

14

现货市场模式下,中长期市场均价如何计算?

答:P中长期市场均价为根据交易平台每月发布的《月度交易合同加权平均价格的公告》中当月电力直接交易常规电量交易中非高耗能用户合同加权平均价格与当月电力直接交易分时段电量交易中非高耗能用户合同加权平均价格计算的综合均价。

15

现货市场均价如何计算?

答:P现货市场均价为当月现货市场均价为实时现货市场用户侧统一结算电价算术平均值。

16

现货市场下,零售用户电价如何计算?

答:按照现有零售套餐计算零售电价,零售合同中约定的①售电公司电力中长期批发市场交易合同(包含年度交易分月合同、季度交易分月合同、月度交易合同、月内交易合同,不包含融合交易中转出交易合同及绿色电力交易合同)月度加权均价、②售电公司电力中长期批发市场交易合同(年度或季度交易分月合同,不包含融合交易中转出交易合同)月度加权均价、③售电公司电力中长期批发市场交易合同(年度或季度交易分月合同、月度交易合同、月内交易合同)月度加权均价、④电力中长期批发市场交易合同月度加权均价按照P售电公司批发市场综合均价计算。

P售电公司批发市场综合均价=(电能量电费+调平电费+超额获利回收返还费用)÷该售电公司代理零售用户实际用电量之和。

签订分时段零售套餐用户,分时段电价以P售电公司批发市场综合均价为基准,按照该售电公司电力中长期批发市场交易合同约定的价格系数浮动。

17

零售用户的封顶价格如何确定?

答:现货试运行期间由零售用户签订电力零售套餐补充条款,增加封顶价格的选项,由用户自主选择是否执行。选择执行后,当执行零售套餐约定价格高于封顶价格时,按封顶价格执行;当执行零售套餐约定价格低于封顶价格时,执行零售套餐约定价格。

18

现货市场中资金余缺费用如何分摊/返还?

答:(1)启动成本补偿在市场化燃煤发电企业、集中式新能源场站按实际上网电量比例进行分摊;

(2)用户侧偏差回收费用在市场化燃煤发电企业、集中式新能源场站按实际上网电量比例进行分摊;

(3)超额获利回收费用:其中市场化燃煤发电企业超额获利回收费用向电力批发用户、售电公司、负荷聚合商按实际用电量比例返还;电力批发用户、售电公司、负荷聚合超额获利回收费用向市场化燃煤发电企业按实际上网电量比例返还。

(4)市场电能量发用结算偏差费用:现货电能量市场中,因优先发电量与优先购电存在时段上的不平衡,以及发用两侧结算电价不同等引起的偏差费用,在市场化燃煤发电企业、集中式新能源场站按实际上网电量比例进行分摊。

 (上述答复内容以当期政府政策要求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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