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2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快推进虚拟电厂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27年,虚拟电厂建设运行管理机制成熟规范,参与电力市场的机制健全完善,全国虚拟电厂调节能力达到2000万千瓦以上。到2030年,虚拟电厂应用场景进一步拓展,各类商业模式创新发展,全国虚拟电厂调节能力达到5000万千瓦以上。
随着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和电力市场建设加快推进,虚拟电厂的发展条件日益成熟。近年来,各地和相关企业积极探索虚拟电厂建设,广东、山东、山西等省份发展较快。
2024年4月,随着《山东电力市场规则(试行)》出台,虚拟电厂被明确赋予独立市场主体地位,可参与电能量市场、辅助服务市场和需求响应。
从2024年6月14日首批8家虚拟电厂注册名单公布,到2025年7月18日第九批(总第十七批)受理注册虚拟电厂公示,山东注册虚拟电厂数量已达30家(含公示期4家),总调节容量达413.961MW。
山东创新资源分类方式,提出“发电储能类”“全电量负荷类”“调节量负荷类”三类资源聚合方式,实现三类资源实体化运营全覆盖。
#1机:发电储能类;
#2机:负荷类(其中#2F机:全电量负荷类,#2R机:调节量负荷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