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条件
本华能江西分公司抚垦公司南丰市山光伏发电项目施工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江西清洁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华能南丰市山农(林) 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位于抚州南丰县市山镇。规划占地面积约为4283亩,本项目规划容量150MWp,实际装机容量150.0198MWp,新建一座220kV 升压站,采用回220kV 电压等级的线路接入电网。
招标范围:物资采购(甲供设备除外) 、施工、调试、试运行一体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光伏发电工程;施工所涉及的设备、材料采购供应、催交(不含甲供设备) 和现场保管及与其各供货(服务)商的协调:光伏发电工程建筑及安装施工、35KV集电线路土建及安装施工、升压站土建及安装施工、光伏场区交通工程、防洪防火工程、环水保工程等:负责试运行、竣工验收、移交,以及完成“四证一书”办理、防雷接地检测评估、劳动安全验收 (含安全设计专篇)、职业卫生专项验收、消防专项验收(含消防设计备案、图纸评审) 、环保验收(含主体工程环评验收和升压站辐射环评验收)、水保验收、工程交接验收、工程竣工验收、达标投产等,并提供相关的验收报告(以上验收、检查、会务、协调等相关全部费用由承包方负责,请在报价时综合考虑,不单独列项); 配合发包方完成质量监督检查,负责施工过程中与当地政府及当地村民的协调。
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时间为2023年7月1日,具体开工时间接甲方通知确定,计划全容量并网时间为2023年11月10日,计划竣工时间为2024年6月30日,计划工期: 365日历天。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华能江西分公司抚垦公司南丰市山光伏发电项目施工总承包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