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华申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风、光电项目勘察设计服务年框架已由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批准,招标人为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 各区域所属项目
2.2项目规模:总规模暂定140万千瓦风光项目。说明:因黑龙江省政府相关政策、华电集团风光电项目发展战略规划是与时俱进的,实际需求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招标人不保证招标项目的准确性,对实际招标的数量和容量与本次框采暂定需求的差异不承担责任,也不保证入围供应商协议有效期内中标项目。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与中标单位签订框架协议,框架协议内项目数量为暂估数量,具体数量将根据企业立项、政府核准或投资决策完成情况变化,或少于或多于合同数量。无论实际需求量与招标时提供的预测(暂定》数量有多大差异,中标单位均须保证连续服务 (不得以完成预估年度数量为由拒绝服务》,招标人均不对中标人进行任何补偿(实际需求量也可能少于预估量),也不对节假日技术服务等额外支付任何费用。期限: 两年(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两年
2.4招标范围:风光电场地质勘察、施工图勘测、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优化设计等全过程的勘测设计工作,1:2000地形图测绘(1: 2000测绘单独报价不计入投标总价)。包括但不限于风电场及升压站测量测绘、微观选址、招标文件编制、工程地质详勘勘察、施工图设计(包括不限于安全设施、消防专篇、建筑节能专篇、水土保持及环境保护等设计工作)、工程量清单(用于招标和结算)、造价预算书、设计概算(含委托第三方设计审查)、设备技术规范书、完成上级单位对施工图审核及设计优化、现场设计服务(含设计交底、设计代表驻场服务、设计变更等)、竣工图编制(含对应工程量清单)、配合配套储能电站设计、配合华申集团公司相关审查工作、完成施工图审查并取得政府相关行政管理部门 (含审图机构的审核) 批复等。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