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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2022年第三次物资招标采购

2022-06-07分类:招投标 / 招投标来源:国家电网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
【CPEM全国电力设备管理网】 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2022年第三次物资招标采购

1. 招标条件

本(批)招标项目已由相应政府发展部门同意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或其所属单位(以下简称“项目单位”),建设资金来自项目单位自有资金,招标人为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批)项目的货物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人委托上海通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2022年第三次物资招标采购的供货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按分标编号详见下表,货物需求一览表详见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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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接受代理或者外协代购产品投标时,其投标产品制造商须在境内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相应协作承制货物如期交货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企业所拥有的权利权益。本招标活动不接受贴牌代工、注册地外异地加工行为的投标以及其他任何分包行为的投标。

3.1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不满足任何一条的投标将被否决:

(1)若投标人为制造商,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生产人员、产品及元器件检测能力。

(2)若投标人为制造商,设计制造过满足专用资质业绩要求的相同结构、相同型式、同等或同类型或以上技术规格的产品。在与规范相同或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该产品在招标文件规定年限内的供货数量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3)所投产品须取得国家级专业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报告,且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招标技术规范要求。各类试验报告均系针对具体型式规格产品的试验报告。

(4)若投标人为制造商,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符合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要求。同时,投标人应具备对上述材料、元件和部件进行进厂验收所需的检验制度、检测手段和能力,或由材料、元件和部件供应商提供的检测合格证明,并满足技术规范对外购外协组件材料第三人资质业绩和技术水平的要求。原材料组部件管理具有可追溯性。

(5)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

(6)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等市场监管部门列入并公示为"经营异常"名录。投标人被国家机关列为违法失信人的,该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将被否决。

(7)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若投标人为制造商,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工序的工艺文件、作业指导书,且能保证产品生产的需要。各个工序按工艺文件执行,并具有可追溯性。

(9)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出厂检测能力,包括试验场地、试验设备和试验人员。

(10)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的规定,投标人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不得参加相应项目的投标。

(11)投标人需同时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包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查询结果(查询日期应在投标截止日前20天内,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文件的电子版)。未提供有效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结果的,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12)违反“重法纪、讲诚信、提质量”承诺,在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书中被认定在招标人采购活动中存在行贿行为情节严重的,该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将被否决。

3.2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相应招标货物的专门资质业绩要求,其中,两类或者多类货物组合集成的产品须同时满足被组合集成的各类产品的资质业绩要求,不满足任何一条的投标将被否决。各类货物专门具体资质业绩要求事项及其数据、状态见附件1“专用资质业绩要求”。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除以下标包外,其余标包不接受国内制造商的代理投标。

制造商通过代理投标的,投标人必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代理函。同一制造商委托多家代理商参与本次投标,或制造商与其委托的代理商同时参与本次投标的,该制造商及其委托代理商的投标均将被否决。

接受代理商投标的代理产品不得属于《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行)》(商务部令2014年第1号)规定必须进行国际招标的产品。

3.5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次招标的部分或全部标包投标。

3.6本次招标分标092203-2200000-9999“工器具”包8、包9接受制造商或集成服务商投标。接受制造商或集成服务商投标,但不接受任何整体转包行为的投标。集成服务商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针对本次项目出具的专属授权书。投标人中标后须直接向投标产品制造商下单采购中标设备(不允许增加中间采购环节)

3.7本次招标分标092203-1500000-9999“辅助设备设施”包14、包15接受国内经销商投标。作为经销商进行投标的,投标主体应为制造商授权的一级经销商,或具有其他等同文件,以证明投标人具有直接从设备原厂商采购投标产品的能力。

3.8本次招标所有分标均不采用价格联动。

3.9本次项目分标092203-1200000-9999“通信设备”包11资金来源为融资租赁。由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作为招标人开展此次项目招标采购。中标通知书下达后,由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中标人、融资租赁服务商签署三方协议。

3.10本次招标中部分物资种类的投标人应知晓《电工装备智慧物联平台系统操作告知函》中的系统操作要求和违约责任。投标人中标后应按照合同与《电工装备智慧物联平台系统操作告知函》开展有关工作,如违反《电工装备智慧物联平台系统操作告知函》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具体适用范围及《电工装备智慧物联平台系统操作告知函》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件七。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实行网上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5月30日至2022年6月6日下午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陆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p.sgcc.com.cn) 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到第三方认证机构办理CA证书电子钥匙。投标人应妥善保管电子商务平台账号和密码,以及CFCA数字证书和密码,因上述账号、数字证书或密码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文件应从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p.sgcc.com.cn)下载。

4.2招标文件(电子文件)免费获取,“标书售价一览表”中显示的售价无须支付。

4.3离线投标工具下载方式:请各投标人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首页“下载专区→离线投标工具安装→离线投标工具下载安装”目录下下载“离线投标工具(带电子签章)专用软件包(物资类)”。操作手册及注意事项见软件包。离线投标工具操作问题联系电话:010-63411000。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为避免人员聚集造成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风险,本次招标只接受电子版投标文件,不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本次招标不接受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修改文件,也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修改文件,仅接受通过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ECP2.0的电子投标文件和通过“网络存储介质”递交至“上海招标采购存储服务平台”的补充电子文件(如有)。

电子投标文件:提交至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ECP2.0)的投标文件。

补充电子文件:使用上海电力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生成,并上传至“上海招标采购存储服务平台”。

5.2本次招标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20日上午9:00(北京时间);“网络存储介质”的补充电子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同上。

本次招标项目无需投标人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仅接受通过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ECP2.0的电子投标文件和补充电子文件上传递交(如有)。递交要求如下:

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开标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上传至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ECP2.0,补充电子文件(技术补充文件、商务补充文件、投标保证金等)通过上海电力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上传至“上海招标采购存储服务平台”。

2)投标人应在截标时间前,通过上海电力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将补充电子文件上传“上海招标采购存储服务平台”,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反馈上传结果和时间,递交时间即为系统反馈结果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以回执时间为准),或在截标后对上传文件进行修改的,将被认定为无效文件。

3)投标人在截标时间前可重复提交补充电子文件,文件修改可直接在工具中重新编辑修改重新加密、上传,完成对原补充电子文件的修改。以截标时间前上传至上海招标采购存储服务平台的最后一份补充电子文件为准。

4)上传方式详见上海电力投标文件编制工具获取地址中下载的“投标工具加密上传文件步骤”。

上海电力投标文件编制工具获取地址:

链接: http://39.106.75.246/

上海电力投标文件编制工具技术支持人员:卢工:13657099813;饶工:15179197293;邓工:18702627727;胡工:13697087931

5)投标人应确认提供的获取途径能保证招标人及时完整的获取文件,如投标人未提供获取途径或提供的获取途径不能使招标人成功获取投标文件的,将被认定为无效文件。

6)补充电子文件:提供全部完整的支持证明材料的投标文件为带有电子签章的电子版文件。如参与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资质证书、ISO9000证书、试验报告等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期的,应提供带有电子签章的补充资料,上传至“上海招标采购存储服务平台”。(如有)

7)电子投标文件:提交至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ECP2.0)的投标文件。

5.3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未成功提交至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ECP2.0)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未成功上传至“上海招标采购存储服务平台”的补充电子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修改文件;不接受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修改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招标代理机构仅在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p.sgcc.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将明确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日期和地点、投标、开标等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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