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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 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物资协议库存招标

2022-05-31分类:招投标 / 招投标来源:国家电网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
【CPEM全国电力设备管理网】 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物资协议库存招标

国网 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物资协议库存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人委托国网浙江浙电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配网物资协议库存招标采购招标公告的供货和服务提交加密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招标范围

分标编号及标段名称见下表,货物需求一览表单独成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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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货物清单单独成册,详见国家电网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招标采购-招标公告-“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物资协议库存招标采购招标公告”(2022年5月30日发布)。

本次招标的协议库存需求为全省范围内预估需求计划,标包的项目地区不代表最终协议库存订单执行的地区,最终以订单执行实际下达的项目地区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或供货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企业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3.1通用资质要求:

(1)若投标人为制造商,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生产人员、产品及元器件检测能力。

(2)若投标人为制造商,须设计制造过满足专用资质业绩要求的相同结构、相同型式、同等或同类型以上技术规格的产品;在与规范相同或和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该产品的投运数量或供货数量及其成功运行时间满足招标人的要求。

(3)投标产品以及专门资格条件接受外购外协的产品、组件,取得国际专业权威机构或者国家级专业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报告(国际专业权威机构出具的试验报告,须提供中文版本或经公证后的中文译本),且试验报告检测项目、结果数据、检测有效期符合相应产品最新国家、行业标准以及本次招标技术规范的规定。各类试验报告均系针对具体型式规格产品的试验报告。

(4)取得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及年检记录。

(5)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生产许可证。

(6)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本招标活动不接受贴牌代工的投标以及其他任何分包行为的投标。

(9)投标产品不得选配曾在缺陷责任期(自设备投运之日起两年内)发生产品质量问题(接续、接触机械电气性能,支撑、封闭绝缘性能,以及电力电子性能下降、老化、毁损、丧失等)导致设备停运检修的组件材料制造商的产品。

(10)投标产品及其同类产品未出现过质量问题;或出现过质量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通过国家电网公司或所在省级电力公司的验收。

(11)在国内货物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退货量占合同金额10%及以上)或严重影响施工;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通过国家电网公司或所在省级电力公司的验收。

(12)在国内货物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货物或投标人图纸的交付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通过国家电网公司或所在省级电力公司的验收。

(13)在国家电网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发布时间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和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发布时间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中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投标人,并且该行为仍在处理有效期内,该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相应标段的投标将被否决。

(14)投标人不得选配国家电网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发布时间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和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发布时间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中正在接受暂停中标资格、取消中标资格的制造商或外购外协供应商或代理(集成服务)原厂商的相应处理范围内的产品。该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相应标段的投标将被否决。

(1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投标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惩戒”。

(16)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需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报告,包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查询结果(查询日期应在投标截止日前20天内,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文件的电子版)。

如投标人未提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或提供的报告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与内容,或报告内容被评标委员会认定有异议的,投标人的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以评标委员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的结果为准。投标人未提供或提供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与内容的,评标委员会将进行不利评价。投标人提供虚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的,按照虚假投标进行否决,并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进行相应处理。

(17)违反“重法纪、讲诚信、提质量”承诺,在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书中被认定在招标人采购活动中存在行贿行为情节严重的,该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将被否决。

(18)为保障电网和设备本质安全,维护良好电工装备质量生态环境,确保投标人提供优质产品。招标人有权对违反“重法纪、讲诚信、提质量”承诺的投标人加大不良行为处理力度。

(19)投标产品不得违反《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相关要求。

(20)投标人不得通过中介机构或者中间人代理投标,若发现上述行为,该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相应标段的投标将被否决。

3.2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相应招标货物的专门资质业绩要求,各类货物具体资质业绩要求事项及其数据、状态见附件“专用资质业绩要求”(附件1)。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项目中的部分标段接受代理商投标,详见附件1“专用资质业绩要求”。对于接受代理商投标的标段,代理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已得到制造商的唯一授权,并出具制造商与代理商共同签署的针对本次招标项目的有效授权书。同一制造商针对同一合同包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参与投标,如授权两家及以上参与投标的,其投标均被否决;

(2)投标人有能力按合同规定提供设备/材料维修、备品备件供应等技术服务,并出具制造商对投标产品满足相应要求的质保承诺;

(3)提供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及制造商的营业执照、认证证书、试验报告等资格证明文件;

(4)投标人投标产品资质业绩应满足“专用资质业绩要求”。

3.5投标人应对所投标段同一分标、不同包内相同规格货物所报单价保持一致,如不一致,则投标人在该标段下所有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5月30日9:00至2022年6月6日16:00时(北京时间),登录国家电网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p.sgcc.com.cn/ecp2.0/portal/#/)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到第三方认证机构办理CA证书电子钥匙。

4.2招标文件(电子文件)免费获取。投标人须先凭电子钥匙登录国家电网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点击“获取招标文件”按钮,下载招标文件。

4.3潜在投标人点击获取之后,获取操作完成时间视为投标人报名时间。

4.4投标保证金应通过电汇支付、网银支付或年度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保险(被保险人及受益人:国网浙江浙电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年度投标保证保险的方式开具。具体要求见本次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人须知。

(2)如采用投标保证保险形式,保险责任需满足招标人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人须知),未按要求办理的投标保证保险视为无效。投标保证保险保单作为有效的投标文件依据,应由具备相应保险资质、信誉良好、且支持保单查询的保险公司开具。投标保证保险的保险期限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否则视为无效。年度投标保证保险须在有效期内使用,否则视为无效。本次仅接受线上办理的电子保单,保单办理网址:https://www.caej.com.cn 等。保险办理咨询电话: 0571-51215643、15068709252。

4.5财务人员联系方式:

联系人:叶会计、郑会计、钱会计

联系电话:0571-51214842、51214843、51214781

传真号:0571-51214831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项目仅接受在线提交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和光盘文件。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提交至招标人招投标信息系统。

5.1.1招投标信息系统:(1)“国家电网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2)“浙江省电力采购中心平台”(https://www.zjdlzb.com)。

递交流程:

(1)按国家电网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离线投标工具要求,制作并提交所需电子投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之后可操作);

(2)在“浙江省电力采购中心平台”制作并提交带电子签章的电子投标文件(报名截止时间之后一个工作日可操作);

浙江省电力采购中心平台”制作上传说明投标文件应按照要求转成双层PDF格式(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件八:技术商务支持文件制成双层pdf格式的操作手册)

上传路径:采购项目管理->我的项目->双击项目名称->投标管理->结构化投标应答->商务/技术文件应答->进入应答操作流程详见平台操作手册(路径:首页->下载专区->操作手册->用户操作手册_结构化投标应答)。

各招投标信息系统所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组成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上传浙江省电力采购中心平台与上传国家电网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内容有冲突的,以上传国家电网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62011:00时(北京时间),电子投标文件提交招标人招投标信息系统的截止时间同上。

5.3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提交或者未成功提交招标人招投标信息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修改文件。

5.4如有资质业绩凭证单,提供数据均应当是通过国网公司组织核实过的数据,未经核实的数据,投标人递交的凭证单将不做评审。

(1)应按要求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以下简称“ECP2.0系统”)中生成资质业绩凭证单(以下简称“凭证单”)并在投标工具-资质业绩文件处上传提交。凭证单载明的有效已核实数据将作为评审依据,不需提供支持证明文件。

(2)提交“凭证单”的投标人,需要更新补充已核实范围外相关报告、证书、生产试验设备等内容的,应提交对应支持证明文件扫描件。

对于未参加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资质能力信息核实或未提供资质业绩凭证单的投标人:

需要按《资质业绩信息集中应答文件》(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格式填写应答文件表格,并提供对应支持证明材料。

 

6.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本次开标不邀请投标人现场开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招标代理机构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国家电网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p.sgcc.com.cn/ecp2.0/portal/#/)上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将明确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发售招标文件的日期和地点、投标、开标等事宜。


8.其他事项

8.1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

8.2因未及时办理CA证书及电子钥匙而导致投标失败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3投标人应及时从国网电子商务平台下载并使用最新版的离线投标工具(带电子签章)进行投标。

8.4投标人有串通投标或联合围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该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相应标段的投标将被否决,并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进行相应处理。

8.5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同样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8.5.1不同电子投标文件通过同一台电脑制作、上传的;

8.5.2不同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存在两处以上一致性错误的;

8.5.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上所加盖印章、签字相同的;

8.5.4不同投标人从同一个投标单位或者同一自然人的IP地址、MAC地址、CPU序列号等下载招标文件或者上传投标文件的;

8.6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0日内,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如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机构有权从其投标保证金中扣减相应金额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此引起对后续投标的不利影响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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