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集团近日发布黑龙江华电富拉尔基发电厂2×660MW“上大压小”热电联产机组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招标公告,黑龙江华电富拉尔基发电厂2×660MW“上大压小”热电联产机组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富拉尔基发电厂,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地址位于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新电街1号,项目总投资约59.6亿元。规划建设2台660MW国产超超临界燃煤供热发电机组,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脱硝装置。招标项目履约期限为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工期8个月,主体工程工期30个月(主厂房浇筑第一方混凝土起始)。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工程造价咨询-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CHDTDZ020/17-QT-18701):黑龙江华电富拉尔基发电厂2×660MW“上大压小”热电联产机组项目建设范围之内的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详见技术规范书。
投标人资格要求
【工程造价咨询-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3)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业绩要求: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机组投运时间为准),至少完成2项已投运600MW级及以上燃煤发电工程的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业绩(单纯工程结算审计或工程决算审计业绩或非主体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不符合本项资格要求),要求提供全过程造价咨询合同业绩证明(合同扫描件含合同首页、服务范围和签字盖章页,并提供该工程竣工结算相关证明文件如结算书或批复文件或业主证明等。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10-27 13:00到2025-11-03 2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