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安宁云能投储能科技有限公司发布昆明安宁350MW压缩空气储能示范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项目位于云南省昆明市安宁市,项目属于新型储能项目,拟利用昆明盐矿退役盐穴做为储气库,在地面建设空气压缩系统、储热换热系统和透平发电系统,电站接入昆明主电网,属于电网侧储能设施,建设投资约18.32亿元。招标需求为EPC总承包。
昆明安宁350MW压缩空气储能示范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昆明安宁350MW压缩空气储能示范项目”经安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备案,备案号“2404-530181-04-01-197684”。项目招标人为安宁云能投储能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银行贷款及自筹资金,比例为8: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西南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欢迎满足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与该项目投标。
本标段为预招标,合同生效条件:项目取得上级部门书面立项批复,以招标人通知为准。若本项目未取得上级部门立项批复,或因其他不可控因素,导致项目不具备建设条件,则不再执行本次招标结果,且投标人参与投标期间所产生的任何损失(包括经济、时间等)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予补偿。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昆明安宁350MW压缩空气储能示范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招标编号:XNZB2025-0685-0320ZB)。
2.2 建设地点:云南省·安宁市。
2.3 项目概况:昆明安宁350MW压缩空气储能示范项目属于新型储能项目,拟利用昆明盐矿退役盐穴做为储气库,在地面建设空气压缩系统、储热换热系统和透平发电系统,电站接入昆明主电网,属于电网侧储能设施,建设投资约18.32亿元。
本项目厂址位于安宁市太平新城西部昆明盐矿矿山范围内。初选厂址位于昆明盐矿采矿权范围内的东北角,紧邻太平新城,西距安宁市城区7km,东距昆明主城区13km。项目厂址区西北向为盐矿采卤分厂,东南向为居民住宅小区。经现场踏勘,拟选厂址范围南北长约350m,东西宽约310m,厂址中心经纬度为E 102.57°、N 24.94°,厂址内高程2000~2025米,拟占地面积213亩(含边坡、施工用地等)。本项目拟使用安1、安2、安3、安4四口盐穴老腔作为储气库,盐腔埋深514~575m,2024年声呐测腔测得的总容积约60万方。考虑通过注气排卤增加可利用的不溶物空隙容积,安1-安4可利用总容积为98万方。
2.4招标范围:包含地上工程及地下工程两部分。
2.4.1 昆明安宁350MW压缩空气储能示范项目EPC地上工程总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储能项目勘察设计(含地质详勘、地形地貌测绘、取样、试验、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工程资料整理移交、试桩等);储能项目全部设备、材料的采购、运输及保管(含空气压缩机、透平膨胀机、透平发电机、储热换热系统成套设备、主变压器及厂用变压器、储水球罐、除盐水系统、机力通风冷却塔、高压压缩机工作变等全部主辅设备及材料等);储能项目全部建筑及安装工程(含储能及发电系统、化学水处理系统、供水系统、电气系统、热工控制系统、厂前区建筑及安装工程、附属生产工程、全厂检修平台及通道)等主辅生产工程;项目红线范围内所有建构筑物的建筑安装工程及红线外所有临建和压缩空气管道建筑安装工程、交通运输工程、补给水工程(含厂外污水处理厂及采卤分厂至厂区范围生产生活用水)、雨水、污水排放工程、地基处理、原矿山采卤管线重建、地基处理、厂区、施工区土石方工程、厂区及配套设施绿化等与厂址有关的单项工程。
2.4.2 昆明安宁350MW压缩空气储能示范项目EPC地下工程总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安1、安2、安3、安4四个盐穴上方井场及排卤井井场的场平工程;安1、安2、安3、安4四口采卤老井的老井封堵工程;安1、安2、安3、安4盐穴上方注采井钻井与完井工程;排卤井钻井与完井工程;昆明盐矿卤水消纳设备及工艺系统提升改造工程、注气排卤工程、排卤井封堵工程、监测工程、永久井场工程的勘察设计(含地质详勘、地形地貌测绘、取样、试验、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工程资料整理移交等)。地下工程的全部设备与材料的采购、运输、保管及安装。地下工程的全部施工,主要内容包括:施工前准备、井场场地平整、采卤老井封堵施工、注采井钻井施工、注采井完井施工、排卤井钻井施工、排卤井完井施工、昆明盐矿卤水消纳设备及工艺系统提升改造施工、注气排卤施工、排卤井封堵施工、井筒气密封性检测、储气库微地震监测、盐穴地面沉降监测工程施工、永久井场平整与硬化施工、永久井场围栏与大门的修筑及安装、注采井的所有套管(含导管)、注采井注采管柱与排卤管柱采购、排卤井的所有套管及中心管采购(含导管)、注采井与排卤井的套管头采购、注采井注采气树与快速关断阀采购、注采井井下封隔器等井下工具采购、排卤井井口装置、排卤井电潜泵采购、注气排卤水泵采购、注气排卤沉砂装置采购、注气排卤用压缩机及其配套设备采购、分部试运、整套启动试运、机组性能试验等阶段的相关配合工作。
其中地下部分除勘察设计外,其他部分将作为专业工程暂估价,后续将由总承包方进行二次招标,并进行管理。
2.4.3 其他
包含整个项目的设备监造(含空气压缩机、透平膨胀机、透平发电机、储热换热系统成套设备、主变压器、储水球罐、注采井中心管及套管、注采井封隔器、采气树等)、试验、检查测试、整套系统调试、试运行、涉网试验、消缺、技术培训、验收(含环境监测及环境保护验收、水土保持监测及验收等专项验收、阶段验收、启动验收、移交生产、竣工验收等)、设备成套技术服务、性能质量保证、安全监测、工程资料归档、工程质量保证、工程建设和运行所需的审批手续、质量检验(含工程建设检测、特种设备安全监测、桩基检测、边坡检测等)、智慧电厂、工程保险等内容以及满足项目施工需要的临时设施(包括不限于):道路及用电线路迁改、施工临建设施搭建、场平工程(含现状构筑物及建筑物拆除)、施工用水、用电设施、大件运输措施、弃土消纳(含渣场费)、矿山通讯设施改造、余物清理、施工场地租赁等其他工程。配合项目现场征迁工作和项目施工过程中的阻工协调及各类纠纷处理并承担相关费用。最终按照招标人要求交付设备性能、工程质量等满足要求的并网发电储能项目。
投标方对本工程范围内的设计、采购、施工、调试直至竣工验收合格的整体过程负责,对本工程的质量、安全、环保、工期、造价全面负责,满足《压缩空气储能电站工程地质勘察规范》、《压缩空气储能电站地下储气库设计规范》、《压缩空气储能电站设计规范》、《大中型火力发电厂设计规范》、《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价规程》、《火力发电建设工程启动试运及验收规程》、《火电工程达标投产验收规程》、《岩土工程勘察规范》和《火力发电厂岩土工程勘察规范》等现行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要求。项目数据移交须满足《发电工程数据移交》(GB/T 32575-2016)要求。
质保期内所有备品备件、专用工具采购供应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整理,配合业主地方关系协调内容,高标准达标投产。在机组投入商业运行后,投标方有责任继续协助招标方联系相关设备和系统制造厂家,提供技术和人力上的支持。
招标文件中未列出但是为本工程所必需的相关设备、材料、试验检测、施工及协调、相关手续办理及变更等均属于本招标范围。对本招标范围内,如果某些分项在招标文件中未专门提到,但它对于项目的功能、安全、稳定运行、并网是必不可少的,那么这些建筑、设备或服务,也应由投标人提供,其费用包括在总价中。
2.5 工期要求:
总工期:600个自然日(20个月)。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下发的开工令为准,工期总日历天不变。
2.6 质量要求:
(1)勘察设计要求:勘察设计方案能结合现场实际情况,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行业标准、规范,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2)设备、材料采购质量要求:提供的设备和材料是全新的、符合国家质量标准、有关手续完备、具有生产厂家质量合格证明,同时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3)工程质量要求为一次性验收合格率为100%;建筑、安装、调试分部工程合格率100%。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卷技术标准及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此部分资格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均应分别提供以下各条列明的证明资料)
3.1.1营业执照: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信誉要求: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提供书面承诺或相关证明材料)。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提供书面承诺或相关证明材料)。
(3)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信息。(由招标代理机构于开标后在上述网站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
3.1.3 财务要求:提供2022年度-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3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若无法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需详细说明原因,并提供本单位财务报表,同时出具报表数据真实性承诺书。
3.1.4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提供书面承诺或相关证明材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提供书面承诺或相关证明材料)。
3.2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
勘察设计资质: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承担勘察设计任务的须同时具备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资质: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承担施工任务的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电力设施许可证: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承担承装(修、试)电力设施活动的,须取得承装及承试类二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老证),不包括承装类二级(110千伏以下)和承试类二级(110千伏以下)(新证)。
3.2.3项目管理人员要求
3.2.3.1项目经理要求: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需提供劳动合同或2025年1月至今至少3个月社保证明等材料),具有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且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注册专业: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在建期间,不得担任其他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并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3.2.3.2施工负责人要求:拟委派的施工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需提供劳动合同或2025年1月至今至少3个月社保证明等材料),具有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且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注册专业: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在建期间,不得担任其他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并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3.2.3.3项目设计负责人资格:拟委派的设计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需提供劳动合同或2025年1月至今至少3个月社保证明等材料),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3.2.3.4项目技术负责人资格:拟委派的技术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需提供劳动合同或2025年1月至今至少3个月社保证明等材料),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3.2.3.5项目安全负责人:拟委派的安全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需提供劳动合同或2025年1月至今至少3个月社保证明等材料),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及以上,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3.2.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由一个勘察设计单位和一个施工单位组成,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牵头人为勘察设计单位。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