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CPEM全国电力设备管理网!
官方微信|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cpem标语
   
顶部动图
智创奖
  • 金智信息
  • 国电南自
  • 深圳普宙
  • 联想
  • 国网信通
  • 中国交建
当前位置:首页 > 智能发电

非电网直供电价格如何计算?河南省发改委回复

2023-08-04分类:智能发电 / 智能发电来源:河南省发改委
【CPEM全国电力设备管理网】 河南省发改委日前回复网友关于咨询2022年郑州商业电费收取标准。河南省发改委回复:关于工商业用户用电价格。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部署,自2021年10月15日起,我省取消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工商业用户进入电力市场,按市场交易价格购电,工商业用户每月用电价格受电力市场交易价格影响

河南省发改委日前回复网友关于咨询2022年郑州商业电费收取标准。

河南省发改委回复:关于工商业用户用电价格。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部署,自2021年10月15日起,我省取消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工商业用户进入电力市场,按市场交易价格购电,工商业用户每月用电价格受电力市场交易价格影响而上下浮动。

关于非电网直供电价格。咨询中提到的商场与您之间的供电行为,属于国家发展改革委明确的非电网直供电。2021年10月,我委会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关于规范非电网直供电价格行为有关事项的通知》(豫发改价格〔2021〕887号),要求以总表形式向电网企业申请报装、负责向终端用户供电并收费的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物业、写字楼等供电主体属于非电网供电主体,要按相关标准向终端用户收取电费,其中对安装非分时计量电表的执行单一制电价工商业终端用户,按照“基准电价/(1-损耗率)”收取电费:基准电价为非电网供电主体向电网企业购电的平均购电价,由月度总电费和总购电量计算确定,电网企业在电费发票或缴费通知单中明确标准;损耗率(包括多级转供在内)最高不得超过10%。

分享到:
相关文章
合作伙伴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10
  • 11
  • 12
  • 13

logo.png

CPEM全国电力设备管理网  © 2016 版权所有    ICP备案号:沪ICP备16049902号-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