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能源局发布关于中能建崇左电厂#1、#2机组适用煤电容量电价机制认定情况的公示。详情如下:
广西壮族自治区能源局关于中能建崇左电厂#1、#2机组适用煤电容量电价机制认定情况的公示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23〕1501号)、《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明确煤电容量电价适用范围有关事项的暂行通知》(国能综通电力〔2023〕141号)等文件要求,经企业申请,自治区能源局按程序对中能建崇左电厂#1、#2机组适用煤电容量电价机制进行了核查。中能建崇左电厂#1、#2机组分别于2025年4月24日、2025年6月18日正式投产,2台机组均已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并通过了灵活调节能力测试,污染物排放水平符合国家标准和要求。经认定,同意将中能建崇左电厂#1、#2机组增补纳入《广西适用煤电容量电价机制机组清单》,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向自治区能源局(电力核电处)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公示时间:2025年11月17日—11月21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能源局
2025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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