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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起施行!广东省燃料电池汽车加氢站建设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发布

2023-07-26分类:电力资讯 / 企业动态来源: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CPEM全国电力设备管理网】

近日,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公安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交通运输厅、应急管理厅、市场监管局、消防救援总队、气象局等12部门共同印发《广东省燃料电池汽车加氢站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简称《暂行办法》)。

根据《暂行办法》显示,将允许在非化工园区建设制氢加氢一体站。制氢加氢一体站制氢规模不得超过 3000kg/d,储氢容器总容量不得超过 3000kg。

此外,《暂行办法》将从2023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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