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丨河北省发改委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12月6日,河北发改委印发《关于明确居民峰谷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文件提出,峰段8:00时-22:00时共14个小时;谷段22:00时-次日8:00时共10个小时。以上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明确居民峰谷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冀发改能价[2022]1535号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发展改革委(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居民阶梯电价制度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2523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居民峰谷分时电价实施情况,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居民用电峰谷分时电价实施范围和条件供电企业能够直接抄表到户的居民用户(含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以及城乡居民住宅小区公用附属设施用电(不包括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用电),均可自愿选择实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选择执行峰谷分时电价的用户可向当地供电企业提出申请,由供电企业免费安装峰谷分时电能表,执行时间以年度为周期,且不得少于一年。二、峰谷时段划分及峰谷电价(一)峰谷时段划分峰段8:00时-22:00时;谷段22:00时-次日8:00时。(二)峰谷电价执行阶梯电价的居民用户:用电电压等级为不满1千伏的,第一档峰段电价为每千瓦时(下同)0.55元、谷段电价0.30元;用电电压等级为1-10千伏的,第一档峰段电价为每千瓦时0.50元、谷段电价0.27元。第二、三档峰、谷电价分别在第一档电价基础上加价0.05元、0.30元。执行合表电价的用户:用电电压等级为不满1千伏的,峰段电价为每千瓦时0.57元、谷段电价0.31元;用电电压等级为1-10千伏的,峰段电价为每千瓦时0.52元、谷段电价0.28元。未开征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地区的居民用电峰谷分时电价,在上述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降低1.5分钱。以上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12月6日扫码阅读最大峰谷电价差1.28元/kWh!2022年12月全国电网代理购电价格发布!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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