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 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1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范立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宋闯会计机构负责人:樊文杰
合并利润表
2021年1—9月
编制单位: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范立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宋闯会计机构负责人:樊文杰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1年1—9月
编制单位: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范立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宋闯会计机构负责人:樊文杰
(三)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根据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 7 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 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 号),对于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简称 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经营租赁,本公司根据剩余租赁付款额按首次执行日的增量借款利率折现的现值计量租赁负债,使用权资产按照与租赁负债相等的金额进行必要调整。
因此,新租赁准则所致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1700 证券简称:风范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7
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和议案材料于2021年10月25日以书面及微信形式送达全体监事。
3、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1年10月29日在公司以现场投票表决方式召开。
4、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
5、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金元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数量进行调整及注销部分权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1700 证券简称:风范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8
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数量进行调整及注销部分权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激励对象人数:非预留部分激励对象人数由原157人调整为152人;预留部分由原43人调整为38人。
●股票期权数量:公司已授予激励对象但尚未行权的第二个行权期对应的股票期权数量由1041.2万份调整为998万份,已授予激励对象但尚未行权的第三个行权期对应的股票期权数量由520.60万份调整为499万份。
●股票期权注销数量:10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原因,对其所获授权但尚未行权的64.8万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数量进行调整及注销部分权益的议案》,根据《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和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对股票激励计划对象名单及数量进行调整及注销部分权益,现将相关调整内容公告如下:
一、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19年7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9年7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
3、2019年8月9日至8月20日,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OA系统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相关的任何异议。2019年8月22日,公司监事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监事会对激励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4、2019年8月30日,公司召开了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5、2019年9月2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6、2019年10月1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股票期权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20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数量进行调整及注销部分权益的议案》,非预留部分激励对象人数由原171人调整为157人;预留部分由原46人调整为43人;17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117万份全部予以注销;公司已授予激励对象但尚未行权的第一个行权期对应的股票期权数量由1,088万份调整为1,041.2万份,已授予激励对象但尚未行权的第二个行权期对应的股票期权数量由1,088万份调整为1,041.2万份,已授予激励对象但尚未行权的第三个行权期对应的股票期权数量由544万份调整为520.60万份。
8、2021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次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及数量进行调整及注销部分权益的议案》,非预留部分激励对象人数由原157人调整为152人;预留部分由原43人调整为38人;10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64.8万份全部予以注销;公司已授予激励对象但尚未行权的第二个行权期对应的股票期权数量由1041.2万份调整为998万份,已授予激励对象但尚未行权的第三个行权期对应的股票期权数量由520.60万份调整为499万份。
会议同时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根据《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修订版)》的相关规定:
公司已授予非预留部分激励对象但尚未行权的第二个行权期对应的股票期权数量为964.4万份,占非预留部分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数量的比例为40%,行权有效期自2021年10月22日至2022年10月21日。
公司已授予预留部分激励对象但尚未行权的第二个行权期对应的股票期权数量为33.6万份;占预留部分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数量的比例为40%,行权有效期自2022年3月20日至2023年3月20日。
二、关于对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数量进行调整及注销部分权益的说明
鉴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10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按照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数量进行调整及注销部分权益。
经调整,非预留部分激励对象人数由原157人调整为152人,公司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第二个行权期对应的股票期权数量由1,003.6万份调整为964.4万份,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第三个行权期对应的股票期权数量由501.8万份调整为482.2万份。
预留部分由原43人调整为38人,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第二个行权期对应的股票期权数量由37.6万份调整为33.6万份,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第三个行权期对应的股票期权数量由18.8万份调整为16.8万份。
10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64.8万份全部予以注销。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授予与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一致。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三、本次调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数量进行调整及注销部分权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发表的核查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和《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对经董事会调整的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股票期权数量及注销部分权益进行了核实,认为:在已获授权但尚未行权的激励对象中,有10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事项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拟将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64.8万份全部予以注销。
本次调整及注销对应权益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和《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权益的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进行调整及注销部分权益。
五、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在已获授权但尚未行权的激励对象中,有10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事项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拟将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64.8万份全部予以注销。
本次调整及注销对应权益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和《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权益的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进行调整及注销部分权益。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及注销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及注销部分权益暨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1700 证券简称:风范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9
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及注销
部分股票期权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票期权拟行权数量:998万份
●行权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风范股份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1、2019年7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9年7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
3、2019年8月9日至8月20日,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OA系统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相关的任何异议。2019年8月22日,公司监事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监事会对激励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4、2019年8月30日,公司召开了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5、2019年9月2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6、2019年10月1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股票期权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20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数量进行调整及注销部分权益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8、2021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数量进行调整及注销部分权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行权条件说明
根据《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激励计划授予方案授予的股票期权于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满12个月后,激励对象应在未来36个月内分三期行权。本计划对各次授予方案均设置三个行权期(每一年为一个行权期,以下同),在第一、第二和第三个行权期内分别有授予期权总量40%、40%和20%的期权在行权条件满足时可以行权。
■
(一)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根据《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才能行权。
(1)公司符合行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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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的相关规定,为符合行权条件的190名激励对象(其中:非预留部分激励对象152名、预留部分激励对象38名)办理第二个行权期自主行权的相关手续。
三、本次行权的具体情况
(一)授予日: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授予日2019年10月14日,预留股票期权授予日2019年12月13日。
(二)行权数量:998万份
(三)行权人数:190人(其中:非预留部分激励对象人数152人,非预留部分激励对象人数38人)
(四)行权价格: 5.82 元/股。
(五)行权方式:自主行权
(六)股票来源: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七)行权安排: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期自 2021年10月22日至2022年10月21日,授予的预留股票期权行权期自2022年3月20日至2023年3月20日。具体行权开始日将根据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相关手续时间确定。。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①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起算,至公告前 1 日;
②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③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④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八)激励对象名单及行权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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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股权激励股票期权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 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依据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本次激励对象采用自主行权方式进行行权。公司在授权日采用Black-Scholes 期权定价模型确定股票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根据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方法,在授权日后,不需要对股票期权进行重新评估,即行权模式的选择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造成影响。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股票期权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股票行权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的规定,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本次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行权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董事会审议相关事项时,有利害关系的董事均按规定回避表决, 本次行权安排符合相关规定, 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监事会发表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层面2020年度业绩已达到考核目标,各激励对象条线层面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合规、真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根据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修订版)》的有关规定,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满足;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行权资格合法、有效,满足公司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本次行权安排(包括行权期、行权条件等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同意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在规定的行权期内采取自主行权的方式行权。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认为,第二个行权期公司层面行权条件已成就,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可依据《管理办法》和《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采取自主行权的方式行权,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就本次调整及注销与本次行权条件成就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相关注销变更手续。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及注销部分权益暨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1700 证券简称:风范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6
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和议案材料于2021年10月25日以书面及微信等形式送达全体董事。
3、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1年10月29日在公司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4、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参加董事7人,实际参加董事7人。
5、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范立义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数量进行调整及注销部分权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