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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实施临时性电价扶持政策;中小学将采用线上教学方式开课

2022-11-25分类:电力资讯 / 企业动态来源:
【CPEM全国电力设备管理网】


新疆实施临时性电价扶持政策


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为降低企业的生产用电成本,自治区启动实施临时性电价扶持政策,支持企业渡难关。


根据临时性电价扶持政策,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调整了基本电费计费方式变更周期、暂停用电期限、合同最大需量用户基本电费加收政策等。


其中,基本电费计费方式变更周期由过去的三个月(按季)缩短为一个月。以前,企业用户要变更基本电费计收方式,提出申请后下一季度才能生效。临时性电价扶持政策实施后,企业可根据实际生产用电情况及预期,按月向供电公司申请变更基本电费计费方式,当月(期)申请,下月(下一个计费周期)就能生效。这将帮助企业积极应对市场波动,合理安排生产计划,灵活调整用电方式,减少基本电费支出。


调整暂停用电期限中,企业用户可不受过去暂停时间不得少于15天的限制,按天办理短期暂停用电业务。以前,企业暂停用电时间若小于15天,暂停期间的基本电费仍然需要交纳。调整暂停用电期限后,企业电费可按实际暂停用电天数减免基本电费,实现用多少天电,缴纳多少天电费。此举可有效解决部分企业在极短时间内,因开工率不足造成实际用电需求减少而多负担基本电费的问题,方便其灵活制定开工和停工时间。


调整合同最大需量用户基本电费加收政策中,政府认定的疫情防控物资生产等企业可根据临时性生产扩张需要,选择或保留按合同最大需量计收基本电费,实际最大需量超过约定值的105%部分不加倍收取,不用担心额外增加电费。此举可为因疫情防控需要临时扩大产能的企业减轻负担、降低成本。


新疆中小学将采用线上教学方式开课



2月9日,自治区教育厅下发《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中小学线上教学工作的通知》,从2月17日起,我区中小学将采用线上教学方式开课,保障各中小学推迟开学期间停课不停教、停课不停学,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中小学教学工作的影响。


据了解,我区各中小学校将在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统一提供的教学资源框架范围内,灵活选择线上教学方式。高三年级由各地各校自行确定。


自治区教育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新疆教育电视台频道将播放自治区教育厅统一录制的视频课程,涵盖小学四年级至高中二年级主要科目。届时,中国教育电视台频道也将播放教育部提供的有关课程和资源,涵盖小学一年级至普通高中三年级。学生可根据课程表,在家通过有线电视、网络电视、卫星电视等收看学习。


新疆基础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新疆教科院网络平台将同步播放自治区教育厅统一录制的课程,同时,国家网络云课堂也将面向全国提供中小学各类课程和教学资源。学生可根据学校安排在家利用电脑或平板等终端设备登录收看学习。课程表将通过新疆教育电视台、新疆基础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http://edu.xjcxedu.com)、新疆教科院网络平台(http://jky.xj.edu.cn)等媒体向师生和家长公布。


自治区教育厅强调严禁师生线下聚集,做到学不出户。2月17日前,各地学校不得提前开始新学期课程网上教学。各地教育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中小学校开展居家线上教育教学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严肃追责。


2020年新疆人才网络招聘会举办


为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稳就业工作,更好地促进各族青年就业,自治区团委联合新疆人才网于2月10日至3月10日举办以网上招聘不停歇,就业服务不打烊为主题的2020年新疆人才网络招聘会。


为满足春节后各用人单位和求职者的招聘求职需求,自治区团委原定于2月8日起在新疆国际会展中心举办3场新疆春季人才交流会。疫情当前,决定取消线下举办,改为网络招聘。


共青团要充分发挥组织优势,搭建求职者与企业的双向交流平台,促进各族青年就业。自治区团委青少年发展中心就业创业服务部负责人依力夏提·阿力甫说,招聘企业和求职者可以登录新疆人才网进行免费注册,企业可在线发送招聘意向和面试通知,公开单位联系方式;求职者可按求职意向精准匹配适合自己的职位、查看最新政策动态信息和人才需求信息等。


截至2月10日18时,报名参会企业达717家,提供岗位5891个。据介绍,参会企业数量还在持续增加,预计本次招聘会参会企业将超过1000家,提供岗位万余个。


乌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台便民举措


乌鲁木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台疫情防控期间办理不动产登记事项便民举措。


疫情防控期间,乌市不动产登记将推行预约办理方式,确需至窗口办理的紧急登记业务,需提前一天拨打业务咨询或预约电话,并按照预约日期和时段至大厅办理,申请人需按照疫情防控的要求做好个人防护,自觉接受体温监测并实名登记。在疫情防控期间,需要领取证书、证明的,市民可拨打领证热线0991-3197838,工作人员核对收件单号和权利人身份证号后,由EMS寄递证书证明到家,邮费到付。


需要进行不动产登记结果查询的,可以通过乌鲁木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微信公众号—业务指南—信息查询留言上传身份证正反面照片、手持身份证人像并注明查明事项及联系电话,经工作人员后台核实后予以查询并于3个工作日内反馈电子查询结果,如需纸质查询结果也可注明收件地址通过EMS寄递,邮费到付。


在疫情防控期间,所有抵押登记业务(在建建筑物及土地抵押除外)实行线上办理。个人抵押权登记业务正常在不动产登记延伸金融网点不见面办理;企业抵押权登记也在银行按照个人抵押业务流程申报电子件,如有疑问可在金融机构或抵押进银行协调群两个微信群中解决。


疫情防控期间暂停上门服务,暂时关闭房产大厦一楼企业报盘室,后续恢复时间,市民可关注乌鲁木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微信公众号。

END


来源:新疆日报微信综合

EPFF2023电力行业火灾防控技术高峰论坛 联系电话:171 8013 4127(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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