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电力工业的发展,电力设备制造业也在加速增长。然而,在产能过剩、成本上升、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情况下,一些企业低价优质竞争,偷工减料,以次充好,获取非法利润,导致电力设备质量安全事故,严重影响可靠供电。
4月6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能源局发布了《关于全面加强电力设备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提出大力推进电力设备领域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电力设备行业高质量发展。
为积极实施新能源安全战略,全面加强电力设备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切实规范电力设备市场秩序,有效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指导意见》提出了四项基本原则:问题导向、部门协调、安全监管、安全监管,数据授权和社会治理。
重点关注质量安全问题频发的电线电缆、变压器、开关柜、组合电器、隔离开关、断路器、光伏逆变器、汇流箱等产品领域,努力防范系统性、区域性、行业性质量安全风险。
《指导意见》还列出了进一步加强质量安全监管的五项措施,包括加强电力设备质量监管,有效防范电力设备安全事故,推进电力设备质量安全风险分类管理,开展电力设备质量安全追溯,加强信息共享和监管协调。
强调鼓励相关行业组织和重点用户企业利用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构建电力设备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平台,全面收集电力设备制造、采购、安装、运行等风险信息,上下游市场和舆论,有效对接工业产品质量安全动态监管、指挥和调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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