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印发《2022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通知提出,要深入落实能源安全新战略,统筹能源安全和绿色低碳转型,全面实施十四五规划,深入落实碳达峰行动方案,以科技创新和体制机制改革为动力,加快建设能源强国,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稳步推进结构转型
煤炭消费比重稳步下降,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提高到17.3%左右,新增电能替代电量1800亿千瓦时左右,风电、光伏发电发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达到12.2%左右。
鼓励煤电企业转型
推动落实煤电企业电价、税收、贷款等支持政策,鼓励煤电企业向发电+综合能源服务型企业和多能互补企业转型。
大力发展风电光伏
加大力度规划建设以大型风光基地为基础、以其周边清洁高效先进节能的煤电为支撑、以稳定安全可靠的特高压输变电线路为载体的新能源供给消纳体系。
优化近海风电布局,开展深远海风电建设示范,稳妥推动海上风电基地建设。积极推进水风光互补基地建设。
继续实施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加强实施情况监管。
因地制宜组织开展千乡万村驭风行动和千家万户沐光行动。
充分利用油气矿区、工矿场区、工业园区的土地、屋顶资源开发分布式风电、光伏。
健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发布2022年各省消纳责任权重,完善可再生能源发电绿色电力证书制度。
加快电力系统调节能力建设
积极推进煤电机组节能降耗改造、供热改造和灵活性改造三改联动。研究建立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配套储能建设运行机制。扎实推进在沙漠、戈壁、荒漠地区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中,建设光热发电项目。
提升能源需求侧响应能力
健全分时电价、峰谷电价,支持用户侧储能多元化发展,充分挖掘需求侧潜力,引导电力用户参与虚拟电厂、移峰填谷、需求响应。
优化完善电网主网架,在关键节点布局电网侧储能,提升省间电力互补互济水平,鼓励用户投资建设以消纳新能源为主的智能微电网。
统筹兼顾和综合利用源网荷储各类主体的调节能力,规划建设一批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项目。
加快能源系统数字化升级
积极开展煤矿、油气田、管网、电网、电厂等领域设备设施、工艺流程的智能化升级。
推动分布式能源、微电网、多能互补等智慧能源与智慧城市、园区协同发展。
适应数字化、自动化、网络化能源基础设施发展,建设智能调度体系,实现源网荷互动、多能协同互补及用能需求智能调控。实施区块链+能源创新应用试点。
推动完善能源创新支撑体系
开展能源领域碳达峰、碳中和标准提升行动计划,加快构建能源领域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
围绕新型电力系统、新型储能、氢能和燃料电池、碳捕集利用与封存、能源系统数字化智能化、能源系统安全等6大重点领域,增设若干创新平台。
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
大力推广居民用户和160kW及以下小微企业用户报装三零服务和高压用户报装三省服务。
化涉企服务,打通堵点,为分布式发电就近交易、微电网、综合能源服务等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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