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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发改委9月3日印发《关于开展2021年电力市场交易的通知》,2021年的变化不仅只是大家望眼欲穿的放开增量用户入市,
还新增了一条:一类用户暂按实际用电量、售电公司暂按实际售电量的15%用于消纳暂不具备直接参与市场交易条件的清洁能源优先发电电量。
不少用户肯定会说:What?这么突然?
但其实并不突然,来看一组数据:
数据来源:江苏省电力行业协会
江苏的新能源装机,在五年之内增加了 1773.82 万千瓦,增长率为 144% ,翻了一倍多。新能源装机占总装机的占比从12.12%增长到22.05%。 新能源主要包括风电、太阳能、垃圾发电和生物质发电, 由图可知,基本上是太阳能和风电。
我国风电、光伏项目以前执行标杆上网电价政策,同时政府部门为鼓励新能源消纳,建议风电、光伏项目标杆电价高于所在省区燃煤标杆上网电价的部分由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统一解决。
但是随着风电、光伏项目的快速扩张,财政补贴缺口逐年增加。尽管已经多次下调风电、光伏项目标杆上网电价,但是仍不足以弥补二者之间的差额。截至2019年年底,可再生能源附加缺口金额达到1000多亿元。
2020年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印发各省级行政区域2020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的通知(发改能源〔2020〕767号)》, 江苏的最低消纳责任权重为14%,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为7.5%。
江苏电力的发展状况加上国家政策推动,清洁能源配比制应运而生,存在即合理。那对于参与市场化交易的用户来说有什么变化呢?
需要注意的是 二类用户应与售电公司在签订的购售电合同中明确按实际用电量的15%消纳暂不具备直接参与市场交易条件的清洁能源优先发电电量 ,也就是在结算的时候二类用户只有85%的电量是按照交易电价结算的,另外15%会按照清洁能源价格进行结算。
加入清洁能源配比之后,偏差考核的价格是否会变化,如变成目录电价和清洁能源价格的加权平均价,还是会维持原状,这就需要静等政府的下一步通知了。
另外,众所周知,非水清洁能源的上网价格普遍高于燃煤标杆电价。空说无凭,上图为据。
图片来自网络
由图可以看出,光 伏发电和风电的平均上网电价比火电要高出很多 ,此次实行清洁能源配比制,各位电费的支出也会相应增加。
当然,以上仅为小益的推测,具体如何执行还待政府进一步发文指示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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