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普洱市人民政府与国家能源集团云南电力有限公司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签约仪式在市行政中心举行。市委副书记、市长刘勇出席仪式。
国家能源集团云南电力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韩宏才,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胡国云,代表双方签订框架协议。
在普洱全市上下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全力建设两示范一胜地的关键时期,普洱市政府与国家能源集团云南电力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旨在着力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抓住新能源产业新一轮发展机遇,充分发挥国家能源集团大型综合性发电集团优势,全面推动普洱绿色低碳发展,推动清洁生产和节能降耗,助力普洱经济发展和绿色经济示范区建设,因地制宜发展抽水蓄能、光伏、风电、制氢等清洁能源,打造风光水储、多能互补智慧化综合能源基地。
普洱将积极支持国家能源集团云南电力有限公司及其所属企业在普洱的业务发展,为其创造良好投资营商环境;国家能源集团云南电力有限公司将充分发挥自身在新能源领域的投资、建设、管理和科技创新优势,利用普洱丰富的风光资源,加大在普洱项目投资和产业发展力度。双方将遵循绿色低碳、优势互补、合作共赢、共同发展的宗旨,本着品质优良、成本合理、高效快捷的原则,不断扩大双方优势合作范围和领域,提升合作层次和水平,建立新型的地方政府与国家能源集团全方位深度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实现互利双赢、共同发展。
市直相关部门、墨江县政府、国家能源集团云南电力有限公司、国能普洱发电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参加仪式。
(来源:普洱日报 记者:于飞 编辑:阮琳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