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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洋能源(601222.SH)与华能江苏签订投资合作框架协议

2022-08-25分类:电力资讯 / 企业动态来源:360新闻
【CPEM全国电力设备管理网】 计划在2020年至2022年每年开发不少于50万千瓦,累计开发不少于150万千瓦光伏电站;及存量光伏发电项目收购方案,主要为江苏华能对公司持有的300MW光伏电站进行法律尽职调查、财务审计及评估、备案等程序后,如光伏项目符合要求,双方共同组建平台公司收购相关项目公司100%股权。

智通财经APP讯,林洋能源(601222.SH)公告,公司于2020年3月7日与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江苏华能)签署了光伏项目合作框架协议。该协议主要内容为公司与江苏华能在增量光伏项目开发合作,主要为双方成立合资平台公司,由合资公司在重点布局地区开发大型光伏电站,计划在2020年至2022年每年开发不少于50万千瓦,累计开发不少于150万千瓦光伏电站;及存量光伏发电项目收购方案,主要为江苏华能对公司持有的300MW光伏电站进行法律尽职调查、财务审计及评估、备案等程序后,如光伏项目符合要求,双方共同组建平台公司收购相关项目公司100%股权。

据悉,合作框架协议签订后,双方就存量项目收购、新项目开发进行商务洽谈、尽职调查及立项流程等,因双方就尽调范围、收购价格测算标准上存在差异,项目评审流程较长等原因,没有阶段性结果,故未进行公告披露。期间,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能)又成立华能江苏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为了明确合作主体,固化双方工作进展,明确合作内容,2021年9月27日,公司(乙方)与华能江苏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华能江苏或甲方)在南京以书面方式签署了投资合作框架协议。本次协议签订后,公司于2020年3月7日与江苏华能签署的光伏项目合作框架协议不再执行。

公告显示,华能江苏为中国华能全资子公司,本次公司与对方在存量光伏发电项目收购、增量光伏项目及储能项目开发合作展开全方位合作,将有利于双方发挥优势资源,加快推进公司在新能源光伏电站和新能源配套储能领域的项目投资开发建设以及EPC系统集成和运维业务,有利于减少国补应收账款、提高资金周转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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