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发布关于印发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明确山东省16个区市征地价格。
原文见下: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
各市人民政府:
《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已经省政府批复,自2023年9月1日起实施,鲁政字〔2020〕74号文件批复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同时停止执行。现将《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2023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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